宋朝的中央机构分为哪些系统?

2024-05-18 15:52

1. 宋朝的中央机构分为哪些系统?

宋朝的中央机构可以分为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监察和为皇室服务的机构这5个系统。宋朝行政系统,昀高长官仍为宰相,其特点是官名变化多,且权力小于前代。

宋朝的中央机构分为哪些系统?

2. 宋朝是什么统治者建立的统一王朝?

宋朝是一个统一的王朝,他和三国还有南北朝时期的那种分裂的局面是完全不一样的。
三国时期可以说是我们汉民族的内部矛盾,三国可以说都是汉族人建立起的国家,都以汉文化作为正统文化,有这统一的国家信念和行动。


南北朝时期可以是我国民族的大融和合的一个阶段,着那个时候南方依旧是汉人建立的政权,而北方则是胡人建立的政权。虽然说是胡人,但是胡人主动融入汉族的文化圈,当时统一北方的北魏是拓跋鲜卑,因为崇尚汉文化,把自己的拓跋姓氏都改成元,那个时候有很多胡人主动把姓氏改为汉人额的姓氏,至少北方胡人已经基本汉化或者可以说是主动融入到汉族的文化圈里。



北魏分裂后变成了东魏和西魏变成了北周北齐,然后由宇文北周再一次统一北方。北周最后的结局是禅让帝位于杨坚,北周覆亡。
北魏分裂后由东魏西魏变成了北周北齐,而后期由宇文北周再一次统一北方。大定元年(581年)二月,北周静帝禅让帝位于杨坚,北周覆亡。杨坚定国号为“隋”,定都大兴城。随后南下灭陈朝,统一中国,结束了自西晋末年以来长达近300年的分裂局面。






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当时正处于一个大的分裂时期,最后是后周的诸多将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宋州的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北宋时候的辽国和西夏,南宋时候的金国,西夏还有大理。这些民族都是在割据占领当时大宋的国土。这些自立为皇的民族,并没有像五胡乱化的时候那样以华人自居,当时他们和后来建立了元朝的蒙古人一样,在各个方面以自己的文化和民族为中心,把汉族居位外族人。当时的情况根本没有融合这一说,有的只有占领和被占领的关系。所以才说宋朝是统一了王朝。

3. 宋朝政治制度的机构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 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   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政治制度的机构

4. 宋朝政府机构体制

宋朝统治者为防止藩镇割据及大臣、外戚、女后、宗室、宦官等人的擅权,防止成为梁唐晋汉周后又一个短命的王朝,及防御辽、夏等国的侵扰,从政治到军事,从中央到地方,逐步采取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其核心和要害正如宋太宗所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 包括职官、军事、科举、法律等方面。

1.三省六部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2.宰执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任职。宋代的中枢机构,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宋代的宰相称中书门下平章事,副职称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
3.枢密院与三衙
枢密院是总理全国军务的最高机构,简称“枢府”。宋代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共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唐末,诸司使皆内臣领之,枢密使始与宰相分权矣。降及五代,改用士人,枢密使皆天子腹心之臣……其权重于宰相。太祖受命,以宰相专主文事,参知政事佐之,枢密使专主武事,副使佐之。枢密使为枢密院之长官,或称知枢密院事,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或同签书枢密院事。
4.其他
通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秘书监,诸卫大将军,殿前副都指挥使,承宣使,开国伯,上轻车都尉,为正四品。
太中大夫,保和殿、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侍制,左、右谏议大夫,权六曹侍郎 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将作监,诸卫将军、轻车都尉,为从四品。
中大夫,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观察使,通侍、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大夫,开国子,上骑都尉,为正五品。
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枢密都承旨,中亮、中卫、翊卫、亲卫大夫,殿前马、步军都虞候,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诸州刺史,驸马都尉,开国男,骑都尉,为从五品。
朝议、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尚书左、右司郎中,国子司业,军器监,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副都知,宣庆、宣政、昭宣使,拱卫、左武、右武大夫,入内内侍省、内侍省押班,枢密承旨、副承旨,骁骑尉,为正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右文殿、秘阁修撰,开封少尹,尚书诸司郎中,开封府判官、推官,少府、将作、军器少监,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台令,飞骑尉,为从六品。
朝请、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尚书诸司员外郎,侍讲,直龙图、天章、宝文阁,开封府司录参军事,枢密副承旨,枢密院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医,太子侍读、侍讲,两赤县令,云骑尉,为正七品。
承议郎,左、右正言,符宝郎,监察御史,直显谟徽猷、敷文阁,太常、宗正、秘书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说书,内符宝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保安郎,翰林医官,閤门宣赞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诸率府率,亲王府翊善、赞读、直讲,判太医局令,翰林医效、医痊,武骑尉,为从七品。奉议、通直郎,七寺丞,秘书郎,太常博士,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敕令所删定官,直秘阁,著作佐郎,国子监丞,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国子博士,大理司直、评事,训武、修武郎,内常侍,开封府诸曹参军事、军巡使、判官,京府判官,亦畿县令,两赤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令,太史局五官正,中书、门下省录事,尚书省都事,为正八品。
宣教、宣议郎,御史台检法官、主簿,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监丞,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太常寺奉礼郎、太祝,太学、武学、律学博士,主管太医局,閤门祗候,枢密院逐房副承旨,东、西头供奉官,从义、秉义郎,太子诸率府副率,亲王府记室,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监判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京府、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军事推官,诸州签判,节镇、上中下州录事参军,京府诸曹参军事、军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从事、从政、修职郎,京畿县丞,三京赤县、畿县丞,诸州上中下县令、丞,两赤县主簿,尉,诸府诸曹,节镇、上州诸司参军事,节度副使、行军司马,防御、团练副使,太史局丞、直长、灵台郎、保章正,翰林医愈、医证、医诊、医候,三省枢密院主事,守阙主事、令史、书令史,为从八品。
承事、承奉郎,殿头高品,郊社、籍田、太官令,国子太学正、录,武学谕,律学正,太医局丞,忠训、忠翊、成忠、保义郎,挈壶正,京畿县主簿、尉,三京赤县主簿、尉,诸州别驾、长史、司马,枢密院守阙书令史,为正九品。
承务郎,高班,黄门内品,承节、承信、迪功郎,中、下州诸司参军,诸州上中下县主簿、尉,城砦、马监主簿,诸州司士、文学、助教,翰林医学,为从九品。
5.地方官制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5. 宋代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楼主问的是应该是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是宋朝首创的,叫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於现在的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而废市舶司。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抽解、贸易诸事。
  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三年﹐宋政府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设市舶务。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干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
  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后又专设提举官。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两浙路各处市舶务的“抽解职事”由地方官负责。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仍设“提举市舶”一职。
  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阅实”回港船舶﹔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 主持祈风祭海。
  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四十二万缗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统治危机深重﹐市舶收入在财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岁入不过一千万缗﹐市舶收入即达一百五十万缗。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着财政。宋政府还通过出卖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兴国二年(977)﹐初置香药榷易署﹐当年获利三十万缗。
  宋代的造船技术十分发达﹐所造海舶载重量可达五千石(三百吨)。北宋后期﹐指南针已广泛应用于航海﹐还出现了记载海路的专书──《针经》。与宋王朝有海上贸易的达五十个国以上﹐进出口货物在四百种以上。进口货物主要为香料﹑宝物﹑药材及纺织品等﹐出口货物主要是纺织品﹑农产品﹑陶瓷﹑金属制品等。
  宋王朝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南宋时期更是如此。对市舶司中能招徕商舶的有功人员﹐往往给予奖励﹐对营私舞弊的行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

宋代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6. 宋朝的地方机构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首先削减州郡(府、州、军、监)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都收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四司.除安抚使用武人外,其他也都由文臣担任.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的性质,“三年一替”.此外,南方各州郡的城墙和护城河,绝大部分被毁填为平地,例如西川路共29个州郡,只留下益州(成都)、梓州(三台)、眉州(眉山)、遂州(遂宁)四座城隘.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被分散,任期短暂,武力削弱,就不能与朝廷对抗. 

其次,分割宰相的权力.不但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职,而且还把在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枢密使、三司使的权力是和宰相不相上下的.本来是“事无不统”的宰相,经过这番改革,只剩下有限的权力.这样,皇帝便可以总揽大权、操纵自如了. 

其三,禁军不再设置最高统帅,罢去殿前都检点、副都检点及侍卫马步军正副都指挥使的职位,而且把禁军两司分为三衙,即殿前司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鼎足而立.建隆二年(公元961年)赵匡胤夺取了禁军主要将领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人的兵权后,三衙的将领则起用一些资历较浅,容易驾驭的人来担任,但就是对这些人,也是严加控制,处处防范,时常加以调动.这些将领虽统率军队,而军队的调遣和移防等事则须听命于枢密院.同时,还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更调一次,而将领却不随之更动,使得“兵无常将,将无常师”,以防止军队兵变和武人拥兵自立. 

其四,发展了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增加录取名额,放宽录取标准,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宋太宗在位二十一年,通过科举而得官的将近一万人.宋仁宗在位四十年,单由进士一科而得官的就有4,517人.这批知识分子成为封建国家的忠顺奴仆和统治人民的得力工具.从宋太祖后期起,举人经礼部考试后,还必须通过殿试才合格.这样,被录取的人便成为“天子门生”了. 

其五,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禁军有一半驻防在京师及其附近,其余分戍全国各重要地区.边境上只屯驻少量的禁军,对辽、西夏的贵族势力采取了被动的守势.

7. 宋代的政府组织是怎么样的?

甲、宋代中央政府
在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转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此刻先讲宋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从相权讲起。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迫于外面一切形势,改头换面,添注涂改的在变。纵说它有变动,却不能说它有建立。宋之于唐,只好说像东汉之于西汉,有事而无政。有形势推迁,而无制度建立。
乙、相权之分割
宋代的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本是晚唐五代传下的一个新机构,宋人不能纠正,把它沿袭下来,成为一重要官职。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书和枢密对立,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
再论财政:宋代财政,掌握在三个司,司本是唐代尚书六部下面的官名。但唐代自安史乱后,往往因财政困难,而甚至有宰相自兼司职的。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却变成政府财权专落在司的手里。所谓三司——第一是户部司,第二是盐铁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经济出纳的。在唐代,有宰相亲自兼领尚书的一个司,如盐铁、度支之类,为对财政问题直接处理方便起见,此虽不可为训,究竟是由宰相来亲握财政大权,还可说得去。而宋代,则此三个司的地位提高了,独立起来掌握着全国的财政,这是极不合理的。所以王荆公为神宗相,想要变法推行新政,第一措施,便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重新组织起来,统一到那个新衙门(即制置三司条例司)里。这一措施,在荆公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正如唐代之由宰相来兼领司职。司马温公对此极表反对,他说,财政该由三司管,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让两府侵其事。这里却见到荆公温公对当时制度上之一种歧见。荆公之意,是想把财政大权仍隶属于宰相,这属制度问题,非人事问题,与当时三司长官之称职不称职不相干。荆公是想重新厘定三司权限,要把当时所谓中书治民枢密主兵三司理财的军民财政之职权三分重新绾合。温公则主一仍旧贯,只着眼在人事上,并非着眼在制度上。若就制度论,则军民财职权三分,到底是不合理想的。
再次说到用人:向来政府用人,本该隶属宰相职权之下。什么人该用,什么官该升,这是宰相下面尚书吏部的事,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就等于铨叙,后来改名审官院。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铨衡一辈内廷供奉及殿直官。如此则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这是宋初皇室在一种自卑感的私心下,蓄意要减夺中书宰相职权而添设的。如是则不仅宰相和唐制不同,就是尚书成为行政总机关的制度,也都破坏了。
丙、君权之侵揽
以上指述宋代军事,财政,用人三权都有掣肘,都分割了,这显见是相权之低落。相权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权提升。即以朝仪言,唐代群臣朝见,宰相得有座位,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唐制还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着不坐。这一类的转变,说来甚可慨惜。但历史演变,其间也不能仅归罪于一切是黑暗势力之作祟,或某某一二人之私心故意作造出。宋太祖在后周时,原是一个殿前都检点,恰似一个皇帝的侍卫长。他因缘机会,一夜之间就作了皇帝,而且像他这样黄袍加身作皇帝的,宋太祖也并不是第一个,到他已经是第四个了。几十年中间,军队要谁作皇帝,谁就得做。赵匡胤昨天还是一殿前都检点,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乱世最黑暗的表记。若把当时皇帝来比宰相,宰相却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样。试看五代时,又哪几个皇帝获得像冯道般的客观地位与受人尊崇呢?然而皇帝到底该是一皇帝,他是一国之元首,皇帝太不像样了,其他一切官,会连带不像样。现在要拨乱反治,尊王是首先第一步。而且皇帝的体统尊严不如宰相,也易启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猜疑。据说当时宰相是为了避嫌起见,为了表示忠诚拥戴新皇帝起见,所以过自谦抑,逊让不坐,这样才把政府尊严皇帝尊严渐渐提起,渐渐恢复了。就事论事,这也该有可愿。固然这也是当时大臣不知大体,又兼之以一种心理上的自卑感,才至于如此。若使在唐代,由门第传统出头的人来处此局面,他们决不会如此干。又像西汉初年一辈朴讷无文来自田间的人,也不会如此。那是晚唐五代进士轻薄传下的一辈小家样的读书人,才如此做。但他们当时的用心,终还是可原谅的。不过事情隔久了,这事情演变之本原意义忘失了,后人便只见得皇帝之尊严与宰相之卑微了。
其次讲到皇帝诏书,此乃政府最高命令。在唐代归宰相中书省拟定,此种拟稿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熟状拟定是详拟定稿的意思。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揽了在纸尾批几句,用皇帝御印可其奏,此谓之印画。经此手续后,便可降出奉行。此项手续,其实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算。用现代话说,皇帝在政府所下的一切最高命令有他的同意权。到宋初,宰相为避嫌,为推尊皇帝,为使皇帝的威望地位抬高,遇政府定旨出命,先写一??子,这是一种意见的节要,对于某事提出几项意见,拟成几条办法,送由皇帝决定,所谓“面取进止”。然后宰相再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所以宰相面取进止的诏文,仅是一种草案或条陈,而不再是定旨出命的定稿,这与唐代宰相之熟拟相差就很大。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后决定权在皇帝,而不在宰相,至少皇帝就不仅有同意权,而有参加意见之权了。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所以君权就重,相权就轻了。再说,政府的一切重要指示,本来也并不全要有皇帝诏敕行之的。在唐代,政事堂号令四方,其所下书曰堂帖,宋初还有此制,当时并谓堂帖势力重于敕命。但后来便有诏禁止,中书不得下堂帖,于是改用??子指挥。其实??子也还如堂帖。后来有一地方官,不服中书处分,把原??封奏,太宗大怒,令公事须降敕处分,即用??子,亦当奏裁。这不是宋代一切政令之决定权便全归了皇帝吗?这一制度,到神宗时,还是废了,仍许用??子。据此诸点,可证宋代宰相之失职。
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便联想到像我们现代所说的中国传统政治只是独裁与专制。宋初有一件故事,宋太祖时,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赵普拟名,赵普拟后交给太祖,恰好这人是太祖平时最讨厌的,他愤然说:“这人怎好用”,就把这名纸撕了,掷在地。赵普不做声,把地上废纸捡起来藏了。过一两天,太祖又要赵普拟,赵普早把前日捡起的破纸用浆糊黏贴了携带身边,即又把这纸送上。太祖诧问:“如何还是此人”,赵普答道,据某意见,暂时更无别人合适。太祖也悟了,点头说:“既如此,便照你意见用吧!”
我们讲到这一故事,还可想象赵普到底还有一些宰相大臣传统的风度。但实际上,赵普并不是一个道地读书人,只因宋太祖信赖他,同时也并无其他像样人物,他才做了宰相。在他做了宰相以后,太祖还时时告诫他,说你做了宰相,该抽空读书,所以他才读《论语》。后来人却说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大概他读《论语》,也没有好好仔细读。然而赵普却已是宋代开国一好宰相,即就前讲故事便可见。这并不是赵普个人如何般杰出,这只是一个传统的历史习惯该如此,当如此,而赵普也如此了。那时相权虽低,我们仍该根据历史事实,不能单凭自己想象,骂中国传统政治全是帝王专制与独裁。而且宋王室家训相传,要尽量优假士人,不许开诛戮朝官之戒。而北宋诸帝,也比较无暴虐,无专擅。宋代制度之缺点,在散,在弱,不在专与暴。直到南宋宁宗时,已快亡国,皇帝时时下手条,当时称为御札,还激起朝臣愤慨,说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可见宋代相权,还有它传统客观的地位。我们此刻只根据历史来说宋不如唐,所谓宋代宰相失职,一切仍是制度问题。并不是只有皇帝专制,更不要制度。
丁、谏垣与政府之水火
现在再讲到宋代的检察官:其先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所及。御史中丞是一个副御史大夫,这是专门监察王室和宫廷的,也可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御史丞,则监察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故就职权分配言,御史大夫是宰相的耳目或副手。宰相发命令,副宰相则帮他监察。那时宫廷和朝廷,既是一体受宰相之节制,自然监察权也要内及宫廷了。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但政府官职中,还是有监察皇帝的,这叫做谏官。谏官也远自汉代便有,如谏议大夫之属,在汉属光禄勋。就其官职名义,便是专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专来谏诤和讽议皇帝的言行。光禄勋乃九卿之一,隶属于宰相,则谏议大夫当然是宰相的下属。及到唐代,此种谏官,都属于门下省,和前面讲过掌封驳的给事中同属一机关,如谏议大夫、拾遗、补阙之类都是。大诗人杜甫就做过拾遗。这些官,阶位并不高,亦无大权,但很受政府尊重。大抵是挑选年轻后进,有学问,有气节,而政治资历并不深的人充任。他们官虽小,却可向皇帝讲话。“拾遗”如东西掉了重新捡起,这是指皇帝遗忘了什么,他可以提醒他。“补阙”是指皇帝有了什么过失、要替他弥补。此外还有司谏、正言等,总之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诤过失的。唐制,皇帝朝见文武百官后,通常没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后,皇帝另和宰相从容讨论,这时候旁人不得参加,而门下省的谏官们独在例外,他们长得随从宰相参加列席。这因宰相有时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却可让这些小官口里讲。皇帝若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他们讲的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因为他们的名义就是谏官,本来要他们开口讲话。他们人微言轻,阶位不高,讲差话也自可愿。所谓言者无罪,听者足戒。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要讲的话,却由他们口里讲了,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这些技术,当然也由于一种理想之需要而生。所谓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权相权间之调节。这一关系如下:
皇帝——>宰相——>谏官——>皇帝
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这和御史大夫不同。御史大夫是监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监察政府,他只纠绳皇帝。如是,若把谏官也看作是检察官,则中国历史上之检察官,应分台谏两种。台是指的御史台。唐代的台官,虽说是天子的耳目,而唐代的谏官,则是宰相的唇舌。御史监察权在唐代已离相权而独立,但谏诤权则仍在宰相之手。这一制度,到宋代又变了。谏官本隶属于门下省,而宋代则谏垣独立,并无长官。换言之,这些谏官,现在是不直接属于宰相了。而且宋制,谏官不准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同为须由皇帝亲擢了。本来谏官之设,用意在纠绳天子,并不是用来纠绳宰相,对皇帝才称谏,而且谏官也明明是宰相的属官。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就变成了秃头的,独立的,不隶属于宰相了。而又是由皇帝所亲擢,不得用宰相所荐举,于是谏官遂转成并不为纠绳天子,反来纠绳宰相。于是谏垣遂形成与政府对立之形势。谏官本是以言为职,无论什么事什么地方他都可以讲话,不讲话就是不尽职,讲错话转是不要紧。而且这些谏官阶位低,权柄小,只是些清望之官。本来就挑选年轻有学问有名望有识见有胆量能开口的才任为谏官。他们讲话讲错了,当然要免职,可是免了职,声望反更高,反而更有升迁的机会。所以宰相说东,他们便说西,宰相说西,他们又说东。总是不附和,总爱对政府表示异见。否则怎叫谏官,怎算尽职呢?这一来,却替政府设立了一个只发空论不负实责的反对机关。他们尽爱发表反对政府的言论,而且漫无统纪,只要是谏官,人人可以单独发表意见。政府却不能老不理他们的意见。这一风气,是从宋代始,这也算是清议。清议总是政府的对头。清议固然未必全不好,但政府总是有掣肘。谏官台官渐渐变成不分。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又如何得施展?
但上面所述,多半还是些人事,而非属于制度。若论制度,宋代大体都沿袭着唐旧。只因宋初太祖太宗不知大体,立意把相权拿归自己,换言之,这是小兵不放心大臣,这也罢了。他们种种措施,自始就不断有人反对。但因宋初承袭五代积弊,社会读书人少,学术中衰,反对的也只晓得唐制不如此而已,并未能通览大局,来为有宋一代定制创法。后来皇帝读了书,懂得历史,懂得政治,社会读书人多了,学术中兴,直到仁英神三朝,才想把以前祖宗积弊,加以改革,但积势已成,急切反不过来。范仲淹失败在前,王安石失败在后。宋神宗一意信任王安石,要他来变法,然而谏官与宰相互相对垒,互相水火。而当时的谏官,又不像现代西方的所谓反对党。谏官是分散的,孤立的。他们的立场,好像是专在主持公议,并非为反对政府。在道义的立场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对党更有力。宰相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求去,去了名更大。另一人上来,还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张,继续反对。政府又不能不要这些官。这一制度,这一风气,实在是难对付,结果便只有宰相求去。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皇帝尽管信任宰相,也无法扭转这局面。连皇帝加上宰相,依然无办法,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只要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为,哪能有好结果。
戊、宋代地方政府
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权衰落,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讲到中国的地方行政,只能说是汉代好,唐代比较还好,宋代就太差了。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最高一级称路,相当于唐代之道。中一级是府、州、军、监,相当于唐代之州府。最低一级仍是县。最先分十五路,后来分成二十多路。自五代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全属军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把各将官的兵权削了,武臣不再带兵,自然也不准再管地方民政。这些勋臣武官,也在长期混乱中厌倦了,觉悟了,不再争持。他们仅拥一官号,中央替他们在首都供给了大的宅第,丰厚的俸禄,叫他们安住下来。比如你是江苏督军,中央还是保留你江苏督军的名衔,但请你在中央住着。江苏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则是一位文臣了。这就叫知某州市,知某府事。这些知州知府,本来另有官衔,都是中央官,带着一个知某州某府事的临时差遣。他的本职还是一中央官,而暂去管某州某府的事。严格说来,这些还是人事,非制度。但直到清代,知县知府却变成正式官名了,这实在是不合理的。若正名定义来讲,则宋代根本无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兼管地方事,那在制度上岂不更不合理吗?在唐代,各道首长是观察使,照名义,观察使是由御史台派出去考察地方行政的,也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可是后来渐渐变成地方首长了。这在唐代已讲过。到宋代又变了。这些官,在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普通成为帅、漕、宪、仓。“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复。“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这四个就等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奉承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奉承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之难做了。此四司中,以漕使,即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须把地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在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宋代则全部解中央,地方更无存储。平常就很艰苦,临时地方有事,更是不可想象。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至于用人集中,则在唐代早已实行了。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一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唐代安史之乱,其军力并不比金人弱,唐两京俱失,可是州郡财富厚,每一城池,都存有几年的米,军装武器都有储积,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还是有办法。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

宋代的政府组织是怎么样的?

8. 宋代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宋朝统治者为管理海外贸易,专门设置了市舶司。
  注:市舶司,这个机构不是宋朝发明的,最初的时候在唐玄宗时期就有了。
  市舶司简介: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於现在的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而废市舶司。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抽解、贸易诸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