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哪些在表内,哪些在表外?

2024-05-04 00:20

1. 银行理财产品哪些在表内,哪些在表外?

传统的银行表内业务主要就是存款、贷款、汇兑业务,理财类严格上都属于表外业务。
不过近几年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及表外业务的泛滥导致银行业钱荒越来越严重,银监会开始加大对表外业务的监管力度,基本上由银行自己设计自己对外销售的也归为表内业务,因为这一部分业务银监会是可以监管到的;而银行代理的其他渠道或者公司的产品,银监会难以监管到的,都属于表外业务。
资产池理财产品指的是对多个类型的资产(债券、票据、存款、市场货币工具等)所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进行持续募资并进行动态管理的混合型理财产品。有点类似混合型基金,只不多该产品所包含的资产仅限于银行业务内的资产。

银行理财产品哪些在表内,哪些在表外?

2. 理财业务形成的资产不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银行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分析
  1)银行理财产品应属于交易性金额资产
  笔者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应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中第一条为:“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周期较短,持有时间固定,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即是为了近期内回购,因此,可以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银行理财产品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因

  持有至到期投资要求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现金流量(例如,债券投资利息和本金等)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而受银监会规定,绝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均注明风险,即意味着企业需承担相应的理财收益和本金损失风险。因此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要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般有活跃市场报价,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段,有规定如下:“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根据这段描述,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但银行理财产品大都属于一对多或一对一产品,企业在持有期间不得擅自转让,其公允价值难以衡量,即没有活跃市场,也无公开报价。更重要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一旦签订,无法公开转让。
  综上所述,将银行理财产品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