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费用入账扣除有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是怎么样的?

2024-05-12 07:06

1. 纳税调整,费用入账扣除有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是怎么样的?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费用入账扣除有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是怎么样的?

2. 企业管理费用里的办公费可否做税前列支,有没有规定相关纳税比例?

企业的管理费用没有超支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超支部分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税前扣除:
(一)工资、薪金支出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是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会计与税法对工资处理的差异的关键点是: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三)社会保险费
  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四)业务招待费
  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业务招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但按税收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五)租赁费 
  按新会计准则规定,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通过“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核算。按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经营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六)上交管理费 
  按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上交的各种管理费用应全额计入损益。按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七)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八)技术开发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而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在税收上给予优惠,规定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年。

3. 年报的纳税调整把管理费用调少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怎么调

将需要调整的损益数结转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应调增利润(上年少计收益、多计费用)时记贷方、应调减利润(上年少计费用、多计收益)时记借方。  
作所得税纳税调整。补交所得税时,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冲减多交所得税时作相反的分录。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扩展资料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
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负债表

年报的纳税调整把管理费用调少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怎么调

4. 所得税,列入管理费用的福利费准予扣除的标准是多少

一、在企业所得税法下,列入管理费用的福利费准予扣除的标准是工资总额的14%以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对福利费的账务处理是:
1、发生福利费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等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5. 以前年度多提了管理费用,汇算清缴时已经调整回来了,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楼上的理论不适用,因为已经不是刚刚汇算清缴完毕了,收入和费用早就结转入未分配利润。如果现在还调整费用就会造成本年费用的减少,利润虚增。

关于多提的电话费等管理费用,其实只要把多提部分冲了就可以。
因为是以前年度,所以贷记“未分配利润”,借方则是当初多提时贷的科目,一般情况下应该在“预提费用”下面,或者“其他应付款”。
未分配利润账面和报表差异应该就是这一块。

至于税务局罚款,其实对未分配利润科目没有影响。税法上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罚款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抵减项。但是对于会计而言,无论以前年度的管理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最终都是进未分配利润的,所以不用调整。

以前年度多提了管理费用,汇算清缴时已经调整回来了,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6. 管理费用-会议费用,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不做纳税调整?

不用作调整。
福利费、教育经费与工会经费发生时直接记管理费用,不发生时不记,即,采取不计提的方式也是可以的。
即使你计提了,也是以实际发生数与限额比较,计提了没有实际发生也是不作数的。
至于说会议费,是没有限额规定的,完全是据实列支的费用,根本不用调整。

7.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中没有的管理费用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等怎么填呢?

管理费用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等填写在成本费用明细表中的期间费用下的管理费用栏中。

没有调增调减的,不用填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中没有的管理费用支出如办公费交通费等怎么填呢?

8. 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发生的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不用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3、而税务上是不允许的。你所说的税法不允许是旧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允许开办费一次税前扣除,也就是税新税法对开办费处理口径与企业会计准则一致,不存在差异,因此也不存在纳税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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