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财富涉嫌卷走400亿,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2024-05-05 09:55

1. 河南新财富涉嫌卷走400亿,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今天是8月3日,根据最新报道显示,河南的新财富公司涉嫌严重的违法,卷走了一共价值400亿元人民币的资金,要知道,这些资金不仅仅是公司股东的钱,后面更是许多老百姓的钱,这种行为严重的破坏了商业的纪律,也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说河南新财富公司这种可耻的行为不仅仅应该被道德舆论所谴责,还需要被法律所惩罚。那么这次河南新财富公司的所作所为违反了哪些法律的规定呢?

第一、河南新财富公司严重的违反了相关的商业合同法  我国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的商业合同法,其中不仅仅对甲方乙方双方做出了明确的财产要求,也针对双方的违约以及合同是否合规做出了详细的指导。可以说还是比较仔细的,而这次河南新财富公司直接忽视了自己和乙方签订的合同,选择独自卷钱跑路。不仅仅没有完成交代的任务,而且也抛弃了自己的正在合作进行的工程。严重的失信于人。这不仅仅导致了乙方的损失,也严重的影响了乙方公司的工程发展的规划。所以说河南新财富公司需要因此付出自己的代价。这种违反商业合同法的行为值得被谴责。

第二、河南新财富公司也涉嫌违反了相关的《刑法》,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次河南新财富公司的行为不仅仅属于违反了合同,更是涉嫌到了盗窃的行为,当然,还有欺诈的行为,从过程上来看,河南新财富公司或许根本就没有做出准备工程的打算,所以说很有可能这个工程就是一个骗局,这个公司就是想骗取金钱,这不仅仅是盗窃,更像是欺诈,后面需要这个公司付出惨重的代价。

  希望警方早日把凶手缉拿归案!

河南新财富涉嫌卷走400亿,公司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2. 河南新财富涉嫌卷走400亿,个人储户只被兜底50万?这合理吗?

对于个人储户保底50万元,那么也跟这个银行是否投了保险有关,如果这个银行它没有投这个保险,很有可能个人储户连兜底50万元都得不到。

我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投保这个存款保险,这里所说的是应当,并不是必须。如果这个商业银行它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购买了这个存款保险,那么在银行破产的时候,这个储户的资金损失就由存款保险实行限额赔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人储户被兜底50万元。
我们的观念需要改变,以前我们总是认为银行是不会倒闭的,但是银行特别是一些村镇银行,还有一些商业银行,它们本身就是属于一个有限公司一样的形式存在,那么这种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他们就会有倒闭的可能,所以我们在选择银行的时候,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就如同我们投资一样,其实我们在投资的时候都会有一个提示语,那么就是投资需谨慎。

在我们老百姓传统的观念当中,我们把钱存在银行,那么银行就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帮我们保管好这个钱,而且把钱存银行是风险最低的,是保本的一个事情,对于资金损失只赔50万,很多老百姓他们会认为不合理。但是有法律规定的,合法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合理。

作为一个投资人,我们将钱存入银行,我们必须有一个意识,我们将钱存在银行,其实银行给我们利息本身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行为,那么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所以我们在选择银行必须要选择那些承受风险能力较强的银行,比如说国有银行。

在2012年2月份的时候,包头就有一家银行倒闭了。建国以来我国银行倒闭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的很多银行,出现问题以后基本上都会有相应的政策和相关的银行进行接管,所以处部门之间的损失一般来说都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通过河南新财富,这件事情也给我们老百姓提一个,醒我们在将资金存入银行的时候,不要为了那么一点点的高额利息,就去冒这种较大的风险。

3. 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卷走400亿,储户的损失该谁来承担?

储户的损失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我认为在此次事件当中银行方面也存在着一定责任。如果没有银行相关人员的允许,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绕过银行系统私自挪移储户财产。
河南公司私自挪走储户财产。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河南省某地区一家集团性有限公司,未经过储户的允许。私自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在私底下将客户存储在银行的财产全部挪移走。而且在此次事件当中被挪移走的资产已经达到了四百亿人民币,并且大部分储户还并不知情。银行方面也没有通知所有储户,就私自允许这家公司进行转移财产。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胆大包天的行为,根本没有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银行方面要负起主要责任。在此事件发生之后,相关监察部门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除此之外有关的犯罪嫌疑人也已经被抓捕归案,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但是后续的追责问题也给了我们一个难题,银行储户的财产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因此我认为银行方面是应该要负起主要责任的,银行作为一家金融机构,是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财产安全。而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银行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银监部门应该对资金来往进行检查。在此事件当中,我认为银监部门也应该对银行方面的资金流出以及流入进行监察。尤其是发现银行存在大笔资金来往时,要及时了解资金的来源以及去除。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储户存在银行之中的财产不会有任何损失。储户之所以将财产存入银行当中,是对银行的信任。而银行方面也不应该辜负这份信任,要积极承担自己应有的职责。

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卷走400亿,储户的损失该谁来承担?

4. 河南新财富集团已人去楼空!此集团的现状如何?

河南新财富集团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很多讨论,随着被曝光出来的河南新财富集团已经人去楼空,实控人吕某不知所踪,40万村镇银行储户已经被疯狂的割韭菜,很大可能会带给他们的是口袋空空。

许昌公安部门发布如此一则警情通报,许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目前随着案件的侦查进展,已经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并且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金资产。

当然,查处河南新财富集团也真的是大快人心,毕竟对于这些劣迹斑斑的相关企业而言,只有严法才能够对他们造成足够的威慑。但与此同时,在这家企业被查处的背后也是反映出当下我国的一些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事实,毕竟河南新财富集团已经在经济社会活动当中存续了十多年的时间,他们处心积虑以一些非法的手段目的侵入了金融并且最终也是成功的达到转移资金的目的,使得众多储户利益受损严重。

虽然河南新财富集团已经被依法查处,但是对于眼下40万储户的资金利益损失想必也总要有一个最终的解释说法,这其中无疑也会牵涉到河南的村镇银行。毕竟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银行对于储户存款保密以及资金安全都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
令人觉得诧异的是,新财富集团已经在潜移默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长达多年的时间,如今才发现情况,这真的反映出了相关部门的监管缺位,甚至也真的不排除是否存在内外部勾结的不法行为。
所以对于这次所曝光的河南新财富集团事件,其实也让我们广大的储户不得不引起警醒重视,千万不要受到外界的一些所谓机构开出的高回报高利息噱头冲昏了头脑,尽量选择一些金融背景强大,实力宏厚的银行进行储蓄。

5. 河南新财富集团非法吸资的钱都去了哪里

新财富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近3000储户存款金额合计12亿存款无法提现

涉及河南、安徽多家村镇银行的取款难问题已经持续了十多天。截至5月7日,储户交流群已有2900多人注册了各自的存款金额,共计12亿多元。

这次涉及的村镇银行大多由许昌农商行控股,过去几年因违规放贷受到处罚。与此同时,一家名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也因提现难的问题浮出水面。据储户、接警人道达尔回忆,新财富集团与涉事银行有合作关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摘要】
河南新财富集团非法吸资的钱都去了哪里【提问】
您好
 2900 多名储户中,基本都是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存款的。非法吸资的钱都通过网络渠道存到个人账户中【回答】
新财富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近3000储户存款金额合计12亿存款无法提现

涉及河南、安徽多家村镇银行的取款难问题已经持续了十多天。截至5月7日,储户交流群已有2900多人注册了各自的存款金额,共计12亿多元。

这次涉及的村镇银行大多由许昌农商行控股,过去几年因违规放贷受到处罚。与此同时,一家名为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也因提现难的问题浮出水面。据储户、接警人道达尔回忆,新财富集团与涉事银行有合作关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回答】

河南新财富集团非法吸资的钱都去了哪里

6.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是谁?这些年来他是如何非法套现的?

河南红码背后的神秘人叫吕奕,他是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河南一批银行用户在没有遇到疫情的情况下突然变成了红码,导致用户们连门都没法出。而这一离奇事件背后更让人心惊的是,40万用户共400亿存款被人卷走,再也取不出来了。这个卷走了人们血汗钱的人名叫吕奕,他本是一个富二代,可他并没有借助家庭优势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反而走入了坑蒙拐骗的道路。最终在被拘留审查之后,为了逃避罪责,吕奕卷款出逃。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通过高额利息吸引用户存储进行了套现河南新财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是吕某,以他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其实在2011年就开始了违法的金融活动。他们通过参股一些城商行和农商行,然后在用这些股权去抵押贷款,套取大量的资金。为了控制一些小的村镇银行,他们成立了许多的影子公司,同时参股一家村镇银行,从而处于控股地位,完全掌控了这些村镇银行。再取得这些村镇银行的控制权以后,开始非法的挪用银行的资金,或者转移出去。

对于新财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吕某,其实早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对于他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嫌向国外非法转移资金,占为己有。而其他的一些股东,也曾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却依然从事银行的管理工作。这些犯罪嫌疑人,对于违法犯罪活动早有预谋,也做好了出逃的准备。所以他们的违法行为,非常的隐蔽和恶劣,严重破坏了金融领域的正常活动。对于以吕某为首的犯罪嫌人,能够从事这么长时间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也暴露了监管部门的缺失。

我们能够看到这个公司手法非常的高超,他利用这个银行来把这些人的钱全部都进行了套现,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这些银行的股权竟然变成了一个质押的贷款的主体,所以说就变成了犯罪嫌疑人从各个机构套取资金的一些工具。但是这些存钱的人又有什么错呢

7. 已初步查明河南新财富集团犯罪事实,该集团这些年是如何伪装的?

河南新财富集团以吕某为首的犯罪分子,利用其控制的4家村镇银行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活动。他们首先通过不断地参股、质押,开始渗透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后来又开始盯上了村镇银行,并依靠多家影子公司,参股同一家村镇银行,最终控股了这些村镇银行,套取了储户大量的资金,给储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早在2011年河南新财富集团就开始了对金融机构的渗透,包括一些城商行和农商行,并且利用这些银行的股权,到另外一家银行去贷款,从而完成套现的目的。在获得巨大的资金以后,他们开始注册一些影子公司,以不同的法人参股多家村镇银行。在他们实际取得这些村镇银行的控制权以后,开始以村镇银行为掩护,进行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导致了大量储户的资金无法取出和兑现。
以吕某为首的犯罪分子,在开始实施金融犯罪时,就已经做好了外套的准备。特别是主要犯罪分子吕某,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开始为自己逃跑做准备。而其他的犯罪分子,也是劣迹斑斑,他们曾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依旧从事操控村镇银行的行为。从这些迹象表明,河南新财富集团对于犯罪行为早有预谋,也准备一些应对措施,可谓深藏不露,让人防不胜防。同时这个案件也暴露了金融监管领域的问题,对于河南新财富集团这么多年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
在多家村镇银行发生客户无法取钱以前,河南新财富集团已经注销了,企图隐藏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说手段非常的狡猾。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抓铺了一些犯罪嫌疑人,查封了一部分资金和资产,尽量减少储户的损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已初步查明河南新财富集团犯罪事实,该集团这些年是如何伪装的?

8. 起底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是谁?

吕奕。吕奕,1974年6月15日出生,汉族,河南南阳市镇平县人,现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后改入塞浦路斯国籍,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
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石家庄文昊商贸有限公司。
南京合生和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新世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由吕奕实际控制。

人物事件:2018年9月2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中曾披露,吕奕曾向当时的郑州银行副行长乔均安行贿2300多万。
2022年6月,据许昌市公安局透露的信息,2011年以来,以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根据第一财经等媒体的报道,吕某真名叫吕奕,老家是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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