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问题

2024-05-17 05:07

1. 关于公司股东问题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外商投资企业)不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的,不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报告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二)国有独资公司
各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可直接办理登记注册,不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三)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1.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投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其他类公司,但不能作为唯一股东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个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各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可以作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联营企业法人投资人。公司投资其他类型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几个一人公司
(一)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如果还想成立别的公司,要有新股东,而不能以这个“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成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问题

2. 公司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问题

1、应当通知显明股东。

2、公司章程有规定,增资要求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所以,你们只占有52%,不足67%,所以,的确很难办【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

3、有一个办法你可以尝试下:跟隐名股东谈判,收购部分股权,只要你占67%即可。既然是很多隐名股东,应该是可以各个击破的。祝你好运。

3. 公司股东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这问题得分开看,如果你的朋友没有违法行为的话,公司破产以后,与你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有违法行为,例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可能就会存在一些法律上追偿行为而对你不利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公司股东问题

4. 公司股东问题

你的问题关键在于企业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这个在你注册的时候就应该清楚了,公司名称上也应该有所体现。

你表述的不是很清楚,我做两方面分析:
如果是合伙,也即你们两个是合伙人。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没有完成合伙章程、登记的变更,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也就是说,C如果不知道你退伙了,而企业欠了C的债,C可以找A、B任何一人实现债权,作为已经退伙的B只能依要求还债。而你们的“免除责任”的协议只能在AB之间有效,也就是说B还债后可以根据“免责协议”去找A讨回这些钱。
至于那个20%的协议合上述“免责协议”的效果是一样的,对第三人也没有意义,而在AB内部分摊利益、亏损时有效。既然有协议,那肯定是按照协议的20%。不过不是有“免责协议”吗?这个自然就可以忽略了。
值得注意的是,退伙要求登记,如果B不登记,A经营企业欠下的债务B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你说的第二条存在风险。所以B最好去办理退伙登记,退伙后合伙企业新产生的债务与B无关了。
如果是两个人的合伙,B要退伙,企业就变成个体工商户了,或者去办理改成一人公司,这个都不麻烦,审批花点时间而已,两个月就能搞定。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那就不是退伙,是股权转让。公司亏损后事以登记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登记的是15万,这15玩赔完就没了,公司倒闭,和你也没关系了,什么提高注册资本都没关系。所以风险没有上面合伙那么大。至于你们的20%协议,效果一样的,在AB之间才有效,对外人是没效果的。
至于你说到的第四条,钱上面的事好说,15w赔完完事,B不用再往公司里掏钱,但是如果有金钱债务之外的其他责任就没那么简单了,因为B还是登记的股东,有义务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的后果负责。

综上,办理变更不麻烦,与其省一个程序而每日提心吊胆,还不如去登记机关办个手续,一次解决后顾之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还有疑问可以HI我

5. 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6. 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规定在下列情况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金额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董事会一年会召开几次的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
二、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关系
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7.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一、怎么召开股东会
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有:
1、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2、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
3、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4、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规定有哪些

8. 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可以不开股东大会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的,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如果还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则是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摘要】
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可以不开股东大会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的,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如果还能形成有效的决议,则是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