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2024-05-07 01:27

1. 长沙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拥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长沙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2. 长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缴?缴多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目前长沙实施的是业主自主缴存的方式,业主可以在中国银行、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网点自行存缴。存缴的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缴多少?
商品房每平缴纳建安工程造价的5%-8%
根据2016年9月23日湖南住建厅发布的《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同类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房业主按照所拥有住宅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怎么缴?
首先打印缴款通知书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业主可先通过三种途径打印缴款通知书:
1.售楼部工作人员为业主打印自缴通知书,业主凭《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到长沙市内各代理银行网点柜面缴交维修资金;
2.直接登录长沙市住建委门户网站,进入“业务查询”专栏下的“物业维修资金缴款通知书”页面,即可凭购房时的电子合同编号和证件号码进行缴交申报;
3.业主持购房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二楼政务大厅维修资金归集窗口填写《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交存申报单》,窗口工作人员核对购房合同后,进行缴交申报。
其次领取存缴收据
缴款之后,业主将在银行柜台领取到《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该收据为业主的缴存证明、查询依据,需妥善保管。其中,第一联由业主本人留存保管,作为维修资金的缴款凭证;第三联由业主转交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办理房屋权证的资料,未能提供该收据的,将无法顺利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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