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08 20:39

1.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买房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1、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一手房提取: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二手房提取: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4.、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6、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提取公积金操作流程有哪些?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说到公积金,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毕竟如果买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利率是很低的。而且不同城市提取要求也不一样。那么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什么用途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领取《陕西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也可从陕西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下载表格,填写完整。然后再交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最后将所有材料及己盖章的《陕西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交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即可。
公积金什么用途吗:
1、 用于购房
如果想贷款买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利率低,能省下不少利息;如果不办理贷款,也可以一次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对已办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还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来偿还贷款本息。
2、建房
如果缴纳公积金的用户家中有建房、翻新房子的需求时,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房屋修建翻新的费用。
3、用于租房
有些城市的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如果每月租房费用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话,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
有缴纳公积金的成员如果不幸患上重大疾病,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从而减轻家庭负担。
5、离休、出国
如果缴纳公积金成员已到退休年龄或者出国定居等情况,都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养老金和备用金。
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和公积金什么用途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后期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齐家网。

3.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本人到公积金中心携带证件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取,也可以从网上打印公积金提取表,自行填好上交单位管理部门代为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

4. 陕西省公积金怎么提取,都需要什么?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 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5.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提取。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市民中心;2、然后找到陕西省,点击打开;3、之后在页面里点击住房公积金;4、最后登录公积金账户,点击公积金提取即可。具体的提取范围为:一、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二、非住房消费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6、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7、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8、非西安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6. 陕西省公积金在哪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在哪里
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是根据地方不同,提取的地址也不同,是到缴纳公积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提取手续,具体介绍如下:
1、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公积金的人员可以到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需要的手续需要咨询管理。根据地方不同,提取的地址也略有不同。
 
 
2、到力理公积金所在银行提取。申请人员,在经相关部门审核准矛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一般在三至五天内就可以到达公积金卡内。申请人员,只要到自己办理公积金所在的银行提取就可以。

离职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1、离职员工在提供公积金时要携带的一些资料。离职人员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还有单位出具的终止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2、离积后提取公积金的两种方式:第一种:从原单位辞职后还是在当地工作没有离开原市,你如果买了房子或者租了房子,也可以凭买房或者租房合同申请提取。第二种:从原单位辞职后没有离开原市,你也没有新工作,并且近期不想工作,你可以在本市申请注销帐号,领取公积金。
3、员工如果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等一些资料。

7.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欠缴住房公积金;

3、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下列不同情况,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房屋类: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单位印章。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准予提取的,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的本息还款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数;

提取时间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自提取申请日向前推算,下同)。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管理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

陕西省公积金提取流程

8.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搜索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支付宝提取1、搜索住房公积金
在支付宝搜索框中输入住房公积金并点击搜索,进入搜索结果界面。

2、点击同意
进入认证界面点击同意协议并认证,进行认证。

3、点击提取入口
点击进入提取入口进行提取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