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社保今年什么时候出啊?

2024-05-19 03:19

1. 潍坊社保今年什么时候出啊?

法律分析:2022年潍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13日(期间周末正常办理缴费业务)。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本次集中缴费采取按年龄划分时间段的方式进行40周岁以下人员缴费时间为1月7日-8日;40-50周岁1月9日-10日;50周岁以上人员1月11日-1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潍坊社保今年什么时候出啊?

2. 潍坊2019年社保交了吗

潍坊市社保按照国家规定是:社保是从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不过各省、市和行业的缴纳时间都不一致,最早的1992年,国企基本上是1994年就开始缴纳。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随着国家社保制度的健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群开始享有社会保险,改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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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潍坊社保2019交费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1、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2、主要实施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未缴纳处理办法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5、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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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社保2019交费时间

4. 潍坊2023年社保缴费时间

2023年社保个人缴费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0日。
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参保期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于2023年1月1日起办理中途参保并缴纳全年个人应缴部分。
缴费到账后,次次月开始享受待遇。2022年在保人员于2023年1月-3月参保并缴费到账的,到账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社保介绍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5. 山东省潍坊市是从那一年开始交的社保

亲 您好,是在1992年开始交的社保。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鲁政发[1993]6号)的规定,潍坊市企业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摘要】
山东省潍坊市是从那一年开始交的社保【提问】
亲 您好,是在1992年开始交的社保。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鲁政发[1993]6号)的规定,潍坊市企业从1992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回答】
请问高密市的城乡居民那一年开始交的社保【提问】
亲 您好 每年的阳历7月份开始交,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拖后到阳历8月份交,最晚不能拖后三个月,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回答】

山东省潍坊市是从那一年开始交的社保

6. 潍坊社保的缴费时间

1、可以带上身份证原件(若之前缴纳过社保费的还需要带上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市社保局或者区社保局)办理。2、按照潍人社办(2012)46号文件规定,可以选择潍坊市上一年社平工资(36642元)的60%--100%作为缴费基数(最高3054元/月,最低1833元/月)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3、医疗保险因涉及生大病(住院),一般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生效报销,若中断缴费需要重新计算生效时间,因此,建议你按月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4、以上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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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潍坊市2023年社保缴费时间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潍医保发〔2022〕4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      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      (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3年的(从2018年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参保登记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先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五)新生儿办理方式。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六、参保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      (1)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相关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工商银行开发的“工银e缴费个人社保费缴费二维码”等。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6)“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7)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8)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继续保留现金收付等传统服务方式,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倡广大居民优先选择线上缴费方式。      (二)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七、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民参保计划库。要完善升级改造业务信息系统,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大数据部门实现与扶贫、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死亡、离职等停保、断保人员情况,及时终止其医保待遇。着力解决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要在医疗保险参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重复参保数据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重复参保数据的核实工作,实现重复数据动态清零。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应保尽保,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在线直播互动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居民应当依法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      (三)分类抓好不同群体人员参保。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分类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政府资助参保人员,要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      (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兼顾各类人群,因地制宜研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参保缴费方式。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见面”“零接触”缴费;同时,应适量保留窗口、自助缴费机、代收银行等传统缴费途径,保证使用网络不便的人群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由社区(居、村)干部、包驻干部入户帮助代缴。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缴费全程有人指导帮靠,缴费环节顺利畅通。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把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应保尽保,确保实现政府资助参保人员100%全覆盖。医保和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统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里将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总结经验,督促后进,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度参保筹资任务目标。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7日

潍坊市2023年社保缴费时间

8. 潍坊2023年社保缴费时间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现将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范围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应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城乡居民个人实行两档缴费,高档每人每年450元,低档每人每年32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      日至12月31日。在此时限内完成参保缴费的,自      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      缴费的,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有      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      再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参保激励政策(一)学生、儿童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缴费满      3年的(从2018年      算起,不累计计算),住院报销比例比同一规定标准提高      1个百分点。在本市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每满      5年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1年(折算不满1年的折算到月)。      (三)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孤困儿童等政府资助参保人员,由政府按规定标准资助参保。其中,孤困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按特困人员类别资助参保。      五、参保登记方式首次参保的居民应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有以下方式:      (一)微信公众号办理方式。先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捷服务”      →“医保掌上服务”,选择参保地,继续点击“网上办事”→“学生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疗参保登记”,填写信息申报,完成参保登记。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社区(居、村)、中小学校办理方式。由社区(居、村)、学校负责办理信息整理和录入手续后,到所在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大中专院校办理方式。大中专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照学籍名单到县市区医保中心、市属各开发区社保中心集体做参保登记。若大中专学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      (五)新生儿办理方式。新生儿可在分娩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      六、参保缴费方式(一)个人缴费。参保登记成功后,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缴费。      1.线上缴费方式:(      1)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相关银行开发的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潍坊分行和银联商务集团联合开发的“银联商务聚合二维码”      、工商银行开发的“工银e缴费个人社保费缴费二维码”等。      (2)支付宝缴费。选择“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中搜索“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关注后通过“社保缴费”模块自行缴费。      (3)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4)微信小程序缴费。选择“微信”→“搜索”→“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在“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5)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首页“社保费”模块自行缴费。      (6)“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我要办税”→“社保费缴纳”模块自行缴费。      (7)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8)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可在当地设立的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缴费。      2.继续保留现金收付等传统服务方式,对不便于线上缴费的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保税务征收窗口、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和第三方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提倡广大居民优先选择线上缴费方式。      (二)集体缴费。集体缴费的,由单位集体安排专人指导或代收个人缴费,按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七、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民参保计划库。要完善升级改造业务信息系统,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调大数据部门实现与扶贫、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核实死亡、离职等停保、断保人员情况,及时终止其医保待遇。着力解决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要在医疗保险参保清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重复参保数据的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清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重复参保数据的核实工作,实现重复数据动态清零。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应保尽保,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库。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      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在线直播互动等形式,把参加居民医保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居民参保的政策讲清楚,把居民应当依法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和好处讲明白,充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做到应保尽保。      (三)分类抓好不同群体人员参保。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参保,把政府资助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作为动员参保的重点,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分析情况,分类制定对策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政府资助参保人员,要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差。      (四)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简化参保手续、优化参保流程,兼顾各类人群,因地制宜研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便民参保缴费方式。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手机      APP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见面”“零接触”缴费;同时,应适量保留窗口、自助缴费机、代收银行等传统缴费途径,保证使用网络不便的人群缴费;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由社区(居、村)干部、包驻干部入户帮助代缴。税务、医保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社保所、社区(居、村)的工作指导和支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缴费全程有人指导帮靠,缴费环节顺利畅通。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把      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动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任务,传导压实责任,      确保应保尽保,确保实现政府资助参保人员      100%全覆盖。医保和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好参保缴费情况交流、工作调度,统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里将对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总结经验,督促后进,      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度参保筹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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