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股东的关联交易?

2024-05-09 15:26

1. 什么是公司股东的关联交易?

  答: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关联方  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

什么是公司股东的关联交易?

2. 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3. 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不一定属于关联方交易,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企业关联方的定义: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该股东对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等情况,则该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否则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4. 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不属于关联方交易?

不一定属于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与遵循市场竞争原则的独立交易相比较,关联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监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
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方交易

5.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股东可以跟本公司进行交易,可以是股东名下的其他公司和本公司进行交易。
这个行为有一个专有名称,叫做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
在优势方面,由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可以节省大量的商业谈判等交易成本。它还可以利用行政权力确保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消极的一面是,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交易的经纪,使得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的价格和方式不公平,从而损害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也容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扩展资料:
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1、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
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2、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
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3、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
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4、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
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交易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6.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

合法的,只要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即可。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为存在,从有利的方面讲,交易双方因存在关联关系,可以节约大量商业谈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运用行政的力量保证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从不利的方面讲,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利用公司股东权利制衡机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里的制衡机制主要包括董事制度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董事制度在规范关联交易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关于董事的职权规定中也把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作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前提条件。《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提供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一、公允的关联交易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的区别
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对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实质上是不公平的,有损于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的权益。
这是最常见的分类,因为非公允性是关联交易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法律规制关联交易的原因与重点。一方面要保证公允关联交易积极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要让非公允关联交易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济。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关联交易的认定上,需要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程序处理。

7.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股东可以跟本公司进行交易,可以是股东名下的其他公司和本公司进行交易。
这个行为有一个专有名称,叫做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
在优势方面,由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可以节省大量的商业谈判等交易成本。它还可以利用行政权力确保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消极的一面是,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交易的经纪,使得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的价格和方式不公平,从而损害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也容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扩展资料:
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1、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
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2、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
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3、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
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4、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
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交易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8. 如何确定哪些公司是与股份公司 产生 关联交易

1、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二是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 人为编造的财务报表,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 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表,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更难以识别,常见的手段有: (1)调整收入确认方式,使利润虚增或虚减。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收入确定方式:A、销售行为完成(商品已销售,商品发出,取得权利;劳务已提供),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B、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C、按合同约定确认,主要指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同时规定,在确认营业收入时,还应扣除折扣、折让、销售退回。造假时,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收入确认方式,或调整扣除项目。 (2)调整存货等计价方法,从而虚增、虚减资产和费用。如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使帐面资产或产品成本费用虚增、虚减。 (3)调整折旧计提方法,延长或缩短折旧年限,虚增、虚减成本费用,从而调整利润的高低。 (4)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现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但目前资产重组被利用来做假帐,典型做法有:A、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B、由非上市的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C、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公司的企业。 这些做法的特点一是利用时间差,如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进行重大资产买卖,确认暴利;一是不等价交换,即借助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母公司之间进行“以垃圾换黄金”的利润转移。 (5)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主要方式有:A、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上市公司业务和效益;B、利用远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C、以旱涝保收的方式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抬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D、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E、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一是亏损大户可在一夜之间变成盈利大户,且关联交易的利润大都体现为“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赚取的“横财”,往往带有间发性;另一个特点是非上市公司企业的利润大量转移到上市公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6)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谨慎原则,企业的潜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利润表予以体现。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通过资产评估,将坏帐、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抵“资本公积”,从而达到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 (7)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了资产负债表,严格的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项目。 企业通过不及时确认、少摊销或不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从而达到减少费用,虚增利润的目的。 (8)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投入使用后则必须将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些企业在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仍将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明显滥用配比原则和区分资本性支出与经营性支出原则,虚增了利润。 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更隐秘的做法是,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9)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 主要做法是在对外投资中,企业根据需要通过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来进行对外投资核算,从而增大投资收益,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如:对于盈利的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即使股权比例超过20%,仍采用成本法核算。 另外,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将评估增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但规定公司将对外投资转让时,必须借记与这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同时贷记营业外收入。这一规定无疑给企业虚增利润提供了借口。如公司通过与其他企业协议相互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评估资产时彼此将对方资产价值高估,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对方的关联企业,从而将高估的资产价值作为营业外收入虚增彼此的利润。这是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的又一方法。 此外还有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调节利润、虚增资本金等。 2、虚假财务报表的识别方法 (1)对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的识别方法: 主要采取掌握证据,对比分析,查帐核实等手段进行,一般有下列一些方法: ①尽可能多的通过不同渠道搜集同一时点的财务报表,对比异同点,对差异的数据提出质疑。 ②连续向企业要同一时点的财务报表,对有差异的数据进行质疑。 ③核对各财务报表内部的平衡关系和报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找出疑点。 ④与平时观察掌握的经营状况进行对比,找出关键或重要财务项目的漏洞、疑点。 ⑤现场调查,进行帐表、帐帐、帐证和帐实核对。 (2)对会计方法选择形成的虚假报表的识别方法: 此类情况的会计较为高明,往往做到了报表平衡及帐表、帐帐、帐证等相符,因此在识别方法上宜采取以下一些方法: ①不良资产剔除法 这里所说的不良资产,除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外,还包括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高龄应收款项、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其方法的运用,一是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进行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既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形成“资产泡沫”;一是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和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加幅度相比较,如果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超过利润总额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说明企业当期的损益表含有“水分”。 ②关联交易剔除法 关联交易剔除法是指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该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来自关联企业,就应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存在以不等价交换方式与关联企业交易从而虚增或虚减利润的现象。 关联交易剔除法的延伸运用是,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意味母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上市公司。 ③异常利润剔除法 异常利润剔除法是指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剔除,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当企业利用资产重组或股权投资等方式调节利润时,主要在这些科目中反映,因而对此类情况该方法特别有效。 ④现金流量分析法 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指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将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想对应的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表明企业可能存在虚增利润的情况。 3、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分析和调整 (1)对损益表的分析与调整 一般情况下,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与调整: ①了解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如不一致,应按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予以重新计算调整。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应分析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的来源是否真实、合理。 ②了解费用支出的确认方法是否前后期一致,如不一致,应按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予以重新计算调整。如果费用成本过高或过低,则应分析存货的计价方法、折旧计提方法以及折旧年限是否合理,有无关联交易形成不等价交换等。 ③如果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项目在利润总额中的比重过大或绝对量较大,或通过前后期报表对比有较大的变动,则应分析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合理,有无通过关联交易形成虚增、虚减利润的情况。 ④将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与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和现金净流量等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比较差异的大小,判断分析营业收入是否正常、利润是否真实可靠。如果损益表中利润总额较大且主要由营业利润构成,而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净流量较小,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等)较大且出现不正常增长,则虚假利润的可能性较大,应进一步摸清情况并作相应调整。 (2)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与调整 ①流动资产项目的分析与调整: A、短期投资:关键是落实投资的合法有效性。 — 种类有哪些? — 是否合法合规? — 投资来源是否真的为闲置资金?如不是,有可能占用经营资金,来源可能是银行借款,导致营运资金缺口,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 是否做过抵押、质押?已抵押、质押的短期投资不能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应从资产项中予以扣除。 — 价值如何?市场价格是否高于历史成本? B应收票据 — 数量多少?是否真实?如过多,应了解是否属于正常的商品交易。与前后期报表对比,分析是否与正常经营情况下的发生规律一致等。 — 承兑人是谁? — 可贴现性如何? — 期限是否超过所定期限? — 是否合法?有无拒付事项? C、应收帐款 — 数量多少?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多大?是否真实? — 帐龄长短?对呆帐形成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在金融形式较紧张的情况下,购货单位会以赊购方式作为筹资手段,易导致发生呆帐。分析后对可能发生的呆坏帐应从应收帐款中予以剔除。 — 帐款分布情况?(客户的分布情况、区域的分布情况) — 企业坏帐损失和回收政策是什么? — 坏帐准备能否弥补损失? D、存货 存货指企业占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协作件以及商品等。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计价方法如何?如在通货膨胀时,采用后进先出法,高估存货成本,可减少利润;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低估费用,增加利润。关键要比较前后期采用的会计方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一贯根据会计的一致性原则予以调整。 — 存货量在流动资产和总资产中的比重高低?与合理的存货差别多大?其原因是什么? — 存货周转速度是否正常? — 存货结构如何? 材料:过多,是否有不合理超储积压 存货构成内容 在产品:过少,是否生产在萎缩;过 多,是否生产效率低? 产成品:过多,是否销售受阻? 生产用 生产适应性结构 管理部门用 非生产用 非经营范围用 质量完好 质量结构 霉烂变质、毁损 冷背呆滞,变现能力差 — 是否作了抵押、质押? — 变现能力如何? — 市场价值如何? E、其他应收款 如数额长期居高不下,应特别关注有如下情况: — 是否有较多长期未还的个人借款(挪用公款?) — 对外借款? — 是否有当地党政部门平调资金? — 是否有注册资本的虚拟处理? F、其他 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一般不是主要分析项目,但如果数额过大,且时间较长,则要关注其真实性、原因和管理的有效性。 ②非流动资产 A、长期投资 经济过热? — 投资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 正常环境? 生产经营扩张需要? — 流动性如何?(是否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 变现价值有多大? — 盈利能力如何? B、固定资产 — 原值、净值占总资产中的比重是否恰当?一般说来,技术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价值比重较高,如果过低,有可能缺乏竞争力;劳动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价值比重较低,如果过高,有可能出现设备闲置。 — 原值与净值比较的情况。主要据此分析企业生产技术含量的先进性。 — 折旧方法是否合理? — 固定资产结构是否合理? 生产用。应分析主要关键设备配置与经营规模是否 适应? 非生产用。 — 是否已作了抵押? C、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 — 真实价值如何? — 数额大小? ③负债 数量多少? A、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 拖欠情况?还款意愿判定。 是否全面反映? B、应付帐款 — 是否全面反映? — 帐龄如何? — 是否经常拖欠? — 内容是否是贸易负债? C、应付票据 — 数额大小? — 付款对象? — 期限、利率、到期日怎样?是否与借款期限项冲突? D、应交税金 — 数量多少? — 与交税期限比较。主要分析是否用借款交税的可能性。 E、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企业财务报表以外反映的业务,主要指对外担保、未决诉讼、已贴现未到期票据和质量事故赔偿纠纷等。信贷人员一般可通过报表附注、日常调查等渠道掌握情况。主要应分析以下一些内容: — 数量多少? — 付给谁? — 什么条件下转化为真实负债? — 对外担保是以什么资产作担保? ④所有者权益 主要分析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无进帐单和验资证明,在帐表上直接虚拟登记形成虚假资本。这种情况主要通过了解企业的现金(含存款)资金进出情况即可分析出真假并据此予以调整。一般说来此类企业的信贷风险非常高,一经发现,无论是评级还是贷款决策均应予以否定。 — 借款形成资本。企业往往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资本金 还款时: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银行存款 对于一个成立不久的企业,如果企业的流动资产构成主要是应收帐款或其他应收款,且一直保持高比例的金额,或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出现与实收资本相当的借方发生额甚至出现借方余额,则上述情况的可能性较大,应进一步通过查帐弄清事实真相,并对虚假数据进行调整。 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对每个企业以及财务报表的每一个项目都要进行详细的分析调整。一般说来,对重点企业(包括将评为A级以上的企业,或拟决定信贷准入将进行较大额度信贷投入的企业等)应重点分析调整;对某一具体企业,又应对财务报表中的重要项目(包括对银行债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分析可能有较大出入的项目等)进行重点分析调整。总的原则是“突出重点,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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