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2024-05-18 02:53

1.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2.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贫困补助到账时间,有好几种补助,具体当地政府规定。
解析:
如建档立卡贫的困户补助的发放时间基本上都是在每年的11、12月的下旬,要是符合国家精准扶贫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学年5000元标准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对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一次,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具体的助学金到账时间各个学校是不同的,可以咨询下学校管理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老师。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第三条
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1.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2.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3.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4.实施易地搬迁脱贫。
5.结合生态保护脱贫。
6.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7.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
8.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9.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10.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04-11 回复

3. 四川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四川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四川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四川省高中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民办学校学生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连片特困地区和我省藏区“两州一县”的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含县城学生)及3所省属特殊生源中职学校(藏文学校、彝文学校、志翔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其中一、二年级学生(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按全标准发放,三年级学生(不含内地自治县、民族待遇县)标准减半。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特别资助。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资助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2-3个档次的具体标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最高档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2.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按当地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
  3.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据实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4.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用于资助家族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最高奖项,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助学金
  按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的标准和全日制在校生30%的比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按“博士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博士每生每年平均10000元,分12000元、10000元、8000元三档,奖励面为70%;全日制硕士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分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档,奖励面为4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
  对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直到毕业。
  国家助学贷款
  凡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预科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大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贷款。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应征入伍国家资助
  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先当兵后读大学”和“先读大学后当兵”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政策。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按“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的标准,为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新录取的开学时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和提供校内外项目及机会,帮助其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其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最高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用于奖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川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4.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

亲,你好,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希望对亲有帮助哦,谢谢亲的咨询,祝亲生活愉快,如果没有别的问题可以结束咨询,方便的话给个赞哦~谢谢亲的支持!【摘要】
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下来【提问】
亲,你好,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希望对亲有帮助哦,谢谢亲的咨询,祝亲生活愉快,如果没有别的问题可以结束咨询,方便的话给个赞哦~谢谢亲的支持!【回答】

5. 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湖南省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1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平均补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 1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在我省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可 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 ,平均补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1000元 。资助面全省平均为在园幼儿人数的10%,其中贫困县资助面为15%,其他地区为7.5%。
  2
  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为: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 小学生 每生每年 1000元 , 初中生 每生每年 1250元 ; 非寄宿的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从 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 按照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核定 ,财力允许的市县可以适当提高。
  3
  高中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 每生每年2000元 ,可以分为 2-3档 , 最高3000元/年 ,最低1000元/年。其中,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最高档3000元/年的标准资助。
  4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对于公办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 所有农村 ( 含县镇 ) 学生 、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城市户口学生的10%确定) 可按收费标准免除学费 (除戏曲专业外的艺术表演类专业暂不免学费),民办学校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免除部分学费,学费标准高出国家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所有涉农专业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县城除外)和部分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5% 的比例确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从2019年秋季开始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 正式学籍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名额由上级部门分配,全省每年约1000名。
  湖南此次还明确, 在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同等享受入园补助金。 地方政府如财力允许,可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可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教辅材料费。
  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享受教育部门国家资助政策同时,可 叠加享受扶贫部门“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其中 深度贫困县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 其他县市区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 除享受教育部门的资助政策外,可 叠加享受残联部门的助学补助 ,其中残疾学生 每人每年1400元 ,贫困残疾人家庭 子女每人每年1000元 。
  除以上国家资助政策和省级教育扶贫政策外,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根据实际享受当地政府资助、校(园)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湖南省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6. 贫困补助金发放时间

贫困补助金时间通常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综上所述,贫困学生因为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可以在入学后向学校申请助学金。目前,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是3500元每学期,助学金发放时间通常是6月份,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学校会将这笔钱发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如果学校财政资金充足,可以适当增加发放的金额。国家在助学金方面的政策如下:1、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2、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法律依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城乡低保工作量等因素予以合理安排。基层城乡低保工作经费不足的地区,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城乡低保工作经费不得从城乡低保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