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平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2024-05-09 07:39

1. 持股平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持股平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2. 持股平台为什么用的都是有限合伙,而不是有限公司呢?


3.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虚假出资本身即是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表现之一,因此承担补缴责任及违约责任,有了又一法律依据。
而抽逃出资发生在合伙企业成立后,不属于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但抽逃出资本身是对合伙企业财产权的侵害,违反了《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的规定,应定为违反法律,应将抽逃部分予返还。
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禁止抽逃出资行为,并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则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有限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现了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把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明确的写入合伙协议中,作到惩罚有依据,当到了条件成熟的时候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规定,规定应该如何进行处罚等。
参考资料:有限合伙企业-百度百科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4. 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如何操作?

1.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持股平台中的全体合伙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认缴出资的确认书;
3.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5.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如何缴税

一、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如何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按自然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另,《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规定:股权投资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相关纳税义务。
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也就是以前的合伙人的条件,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在具体要求上是比较严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伙人无法承担责任,这样的话债权人的利益有时就得不到保护。
所以《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之所以规定这些主体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
因此,就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来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没有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如何缴税

6.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有4个注意事项。例如:1.有限合伙企业所得税征税原则;2.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分配原则;3.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4.纳税时点。合伙企业获得投资收益,要从行申报按合伙协定约定比例计算的红利所得。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次月十五天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7. 持股平台为什么用的都是有限合伙?


持股平台为什么用的都是有限合伙?

8. 有限合伙企业作持股平台的好处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鲍乐东主任说过:“选择适合的载体,让股权激励事半功倍。”在实践中,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常常设置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大多表现为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更为普遍。那么为什么现在的公司更青睐于用有限合伙企业作持股平台?
  
  一、有限合伙的基本概念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的概念是相对于普通合伙来说的,普通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合伙中没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公司高管或控股股东担任普通合伙人,由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
  
 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模式中,股东不再是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好处 
  
  1.税收优势 
  
 相比公司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更有优势,其能够避免转让或减持时的双层税负。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将涉及双层税负——公司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层面激励对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合伙企业中,因合伙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只有单层税收,即只需要在个人层面上由合伙人承担相应个人所得税即可。
  
  2.控股成本低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成为普通合伙人就成为合伙企业的控制人。同时,由于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是以其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加以辨别,所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投资金额没有要求,而且由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甚至可以不用投入资金。
  
 正因为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获得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所以成为企业在选择持股平台时的常见选择。
  
  3.操作便捷 
  
 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人合性”。不同于公司的设立,合伙企业中的事项可以通过合伙协议来实现,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伙人之间可以规定任何内容,因此相对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运作更加自由。激励股份的授予可以由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将份额直接转让给激励对象,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激励对象的有限合伙人身份以及对其权利的限制,如果出现需要回购的情形,由双方签订协议或者直接由合伙企业将其除名,即全都在合伙企业内部进行,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公示,因此更利于激励对象股份的动态管理。而且当公司需要股东(包括持股平台)做决策时,大多数决议只需要普通合伙人通过即可,其操作更加简便并且落地性强。
  
 用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也要注意它的劣势——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和政策的不确定性。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鲍乐东主任在《12步玩转股权激励》一书中曾提到,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公司会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内部情况,选择是否使用载体以及采用何种载体来激励员工,以达到多方目的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