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2024-05-05 01:17

1.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只有工商保险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1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2. 意外死亡社保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死亡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死亡,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社保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果是职工因工意外死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补偿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配偶每月40%。
一、工伤事故一次性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的问题,死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能拿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亡赔偿标准怎么算
工伤死亡能赔偿多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4.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多少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如下:1、属于工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2、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各省制定的标准不一样。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各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文件执行。社保的申报手续如下: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先由单位准备好其营业执照、职工名册等材料;2、然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登记;3、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4、最后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5.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首先,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对于自费药、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需要我们自费。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工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站在社保的角度来看,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而因他人责任导致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被歹徒袭击等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
其次,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如果是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一、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1、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3)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6.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社保 不对意外死亡进行赔偿,只有 工伤保险赔偿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7. 意外死亡社保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意外死亡社保赔偿标准是什么

8.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摘要】
社保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提问】
你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回答】
社会保险意外身故是没有赔偿的,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身故的,则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如果不是工伤意外,缴纳有养老保险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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