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024-05-03 17:19

1.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未工商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期限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规定为自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盖时合同成立,或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二、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规定为自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盖时合同成立,或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三、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未工商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未工商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 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吗


5. 股权转让后未能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变更,转让协议还有效吗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后未能及时进行工商登记变更,转让协议还有效吗

6. 公司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吗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公司应当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一、股权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下了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一、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需要另外的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
5、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6、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7、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权转让没有工商部门可以变更转让协议吗

未工商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工商登记并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要件。
一、股权转让办理常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办理常识:
1、股权转让。
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
2、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
3、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
4、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
5、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
6、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4、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
5、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二、工商登记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
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未办理工商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未经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公司转让如何签订合同
公司转让需要旧股东与新股东之间就公司的所有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转让进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程序。旧股东应当以公司决议的行使通过《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公司整体转让。相关公司决议应当去市场监管局进行备案。新股东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向旧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公司转让进入股权交割程序。旧股东与新股东一同前往市场监管局办理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程序。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转让以及《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在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前,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此外,还应当对资产进行评估。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没有工商部门可以变更转让协议吗

8. 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

有效。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受理审查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五)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六)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公司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议未能由体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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