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内容

2024-05-12 11:36

1. 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内容

法律分析:丰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今年年中启用,45个委办局的16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将能够在这里“一门”办理。作为全市首个利用疏整促腾退空间打造的政务服务+文化服务相融合的功能项目,由大红门地区原福成大厦改造的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将于今年年中投入使用。记者从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未来涉及人保、医保、不动产、民政、税务等45个委办局的160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将能够在这里“一门”办理。
法律依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第四条 管理主题和职责,中心应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服务现场的管理工作,承担统筹协调的职责,履行工作推进、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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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丰台区房管局办事大厅地址

丰台区房管局办事大厅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0号。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和年检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代码证;3、企业章程;4、验资报告(2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证明);5、法人代表身份证及任命书;6、七人以上房地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及劳动合同;7、固定办公地点证明;8、项目材料及可行性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