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价格形成方式

2024-05-03 08:57

1.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价格形成方式

竞价交易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以我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资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开盘价是在9点25分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基准价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再次是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价格形成方式

2. 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你好,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股票成交价格决定的原则:
a、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b、 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股票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c、 与决定价格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可选取其中间价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随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连续竞价
1.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3. 股票交易的报价规则和竞价机制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即集合竞价相连续竞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撮合系统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这段时间内,只接受有效委托而不进行撮合处理;在临开盘的一瞬间产生一个开盘参考价,继而以此开盘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这个处理过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集合竞价。其中,开盘参考价的产生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2)高于参考价的买人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即开盘价是按以下步骤确定的:(1)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人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2)按照上述的三条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3)继而以该参考价为成交价逐步对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4)未能成交的委托申报排队等待成交。
  电脑撮合系统经过集合竞价处理后,即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在集合竞价这段时间以后进入电脑撮合系统的委托以及在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委托将按以下步骤来确定成交价:(1)对新进入系统的买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卖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申报队伍等待成交。(2)新进入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这样循环,直到收市。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连续竞价,竞价成交是遵循着“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进行的。具体可理解为:高价买入申报优先于低价买入申报,低价卖出申报优先于高价卖出申报;同等价位的买人或卖出申报,以先进入交易所电脑撮合系统的申报优先。

股票交易的报价规则和竞价机制有哪些

4.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成交规则

竞价交易制度按成交规则又可分为连续竞价交易制度和集合竞价交易制度。(如图)

5.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竞价方式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确定证券的价格。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价格的确定。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式,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通过竞价方式,证券买卖双方能在同一市场上公开竞价,充分表达自己的投资意愿,最终直到双方都认为已经得到满意合理的价格,撮合才会成交。所以,竞价方式在投资者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撮合成交最终确定了证券的交易价格,具备了定价的功能。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功能和作用

6. 证券市场竞价成交确定交易价格的方法

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7.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交易成本

在竞价制市场上,证券价格是单一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仅仅是付给经纪人的手续费。而在做市商市场中,同时存在着两种市场报价: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则是做市商的利润,是做市商提供“即时性服务”所索取的合理报酬。但投资者被迫担负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价差。

竞价交易制度的竞价交易制度的交易成本

8.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买卖交易规则:
购买股票,按规定以手为单位。即最少需要购买股票不少于100股(即1手股票),购买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当天买入的股票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1),当天卖出股票后的钱,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
在正常交易时,买单与卖单价格已匹配时,首先时间优先,再是价格数量优先。即先委托先成交,再是同一时间的委托,买单与卖单委托价格数量相匹配的先成交。买入时以委托价为最高限价,卖出时以委托价为最低限价。
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集合竞价时间是上午9:15——9:25,竞价出来后9:25——9:30这段时间是不可撤单的(节假日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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