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可用来转帐给借记卡吗

2024-05-06 16:56

1. 信用卡可用来转帐给借记卡吗

  若是招商银行信用卡,可以转账,但是款项只能转至您本人名下的招行一卡通账户。
 
  预借现金又称取现,是信用卡基本功能之一,该功能为持卡人提供小额现金借款。对于具有预借现金功能的信用卡,您首次成功设置卡片的交易密码即开通预借现金功能。无须预先存款,即可通过以下渠道完成预借现金:
  1)紧急现金需求:可通过ATM机或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提取所需现金。使用ATM机时请认准银联、VISA、MasterCard、Cirrus或JCB标志。
  2)紧急借记卡支付/转账需求:可通过客服热线语音系统办理电话预借现金,将款项转至您本人名下的招行一卡通账户;通过网银、手机银行、Pad银行办理网银预借现金,款项可转至您本人名下的招行一卡通账户或转至您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借记卡账户(其中交行、浦发、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借记卡需开通银联在线功能)。您的借记卡开户证件须与信用卡开户证件一致,否则将无法转账。

信用卡可用来转帐给借记卡吗

2. 借记卡可以直接转账到信用卡上吗

亲:借记卡有别于信用卡,一般来说借记卡可以向信用卡里转账但是仅限于本行的借记卡。\x0d\x0a但是用借记转账到款信用卡就有几个方面可以供参考:\x0d\x0a第一,有些银行是可以绑定本行或者其他银行的借记卡还款的,例如广发可以绑定四大银行自动转账还款。(具体请咨询你所在银行信用卡中心,看看支持哪个行自动绑定还款)\x0d\x0a第二:用本行手机银行可以直接向任何银行的信用卡和储存卡转,手机银行转账是马上到账,且不受任何费用。次方案为最佳。(但是银行手机银行仍然是收转账费用的,例如建设银行)。\x0d\x0a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3. 信用卡可以转账到自己的借记卡吗

信用卡主要有两大功能,其一为刷卡消费,其二为预借现金。那么,信用卡有普通借记卡的转账功能吗?或者说,招行信用卡可以转账吗?
    实际上,信用卡可以转账,转账等同于预借现金(取现),可在ATM机将资金转入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联卡中(不限本人名下)。您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转账到您本人名下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中。
    需要按以下标准收取手续费和利息:
    1、手续费:境内人民币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取现金额的1%,最低收费每笔10元人民币;境外预借现金手续费为每笔取现金额的3%,最低收费每笔3美元或30元人民币(美国运通卡-百夫长黑金卡、美国运通卡-百夫长白金卡最低收取每笔5美元或30元人民币)。预借现金不收取跨行手续费。
    2、利息: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从取现当天起至清偿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按月计收复利。
    综上,信用卡可以转账,转账实际上就是信用卡的预借现金功能。且信用卡转账需要支付的转账手续费和利息与信用卡预借现金是一致的。

信用卡可以转账到自己的借记卡吗

4.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信用卡上的钱能转到银行卡吗

5.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信用卡的钱不可以转到储蓄卡上,信用卡不具备转账功能,可以通过申请现金分期把钱转到名下的储蓄卡上,但是现金分期仅能用于消费,需提供等额的消费凭证。

现金分期申请方法:

电话申请
① 持卡人可以拨打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转人工客服;
② 持卡人向客服人员申请现金分期;
③ 持卡人选择分期期数、分期金额、借记卡账号和借款原因。

网银申请
① 持卡人登陆平安银行官方网站,选择申请现金分期;
② 持卡人选择分期期数、分期金额、借记卡账号和借款原因;
③ 持卡人输入动态密码和取现密码,即可完成申请。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6.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信用卡可以把钱转到借记卡上,但是有额度限制,而且手续费还不低。如果确实需要转账的话,可以给您的信用卡开通网上银行,开通步骤如下: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网上注册只有您已经开卡并设置消费∕取现密码后,才能办理。1、登陆建设银行网站。2、点击“网上银行”服务。3、点击开通“网上银行”服务。4、确认客服服务协议。5、按提示输入个人资料,其中账号为您的信用卡卡号,账号密码为您的信用卡消费∕取现密码,附加码按照右边方框显示输入。
  这样,信用卡开通网上银行就完成了。注册成功之后,以身份证号码、注册时输的登陆密码以及提示的附加码登陆信用卡网上银行,就可实现信用卡转账。

7.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8. 信用卡里的钱可以转到借记卡里吗

可以,信用卡支持转账。

《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信用卡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发卡银行负责本系统信用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 经营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根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订信用卡业务章程,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十九条 持卡人在异地凭卡通过银行向收款人办理转帐时,银行应按特约单位的有关处理规定处理。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

扩展资料《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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