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商通是不是传销

2024-05-04 01:56

1. 易商通是不是传销

截至2019年2月25日起,易商通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易商通于2004年04月30日在昌平分局登记成立,易商通是一家以生物营养学、能量分子学、生物医学、中药医学为根本,专业从事酵素健康的美容公司。
引进世界先进的台湾技术,在国内率先推出以“先清后补”的理论为基础,来实现健康真谛的“酵素代餐法”。帮助消费者真正实现集排毒、祛病、减肥、美容、调理、养生为一体之健康心愿。
让13亿同胞在自己的家里,就可以享受到当今海内外最科学环保、最安全有效、最经济快捷、最健康方便的减肥方法,即 “酵素代餐减肥法”——注册资本金2.0007亿,法定代表人黄会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实收资本金3.8亿元,
易商通将继续坚持以房地产开发为经营主业,多种产业并举,注重企业品牌建设,完善战略布局,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倡导品质建设、规模经营、创新服务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城市运营商”的角色。

扩展资料:
1丶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框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丶点击首页的搜索框,输入”易商通“

3丶点击查找该公司的信息,即易商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得到该公司的信息,发现该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故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易商通是不是传销

2. 易商通是新的传销吗

易商通电子商务平台是由天津一商集团全额投资建立,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百货,大宗商品交易,网上商城,典当拍卖等业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由天津一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如何鉴别传销看它是否满足传销的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扩展资料: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参考资料:如何判断是否传销-中国法治网

3. 易商通是不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易商通是不是传销

4. 易商通合法吗是不是传销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5. 中国易商通集团有限公司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你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中国易商通集团有限公司是传销吗

6. 易商通是干什么的?

易商通是一个电子商务平台。

易商通电子商务平台是由天津一商集团全额投资建立,是一家专注于高端百货、大宗商品交易、网上商城、典当拍卖等业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由天津一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拓展资料: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子商务

7. 易商通投5千,半年反8千,是传销吗

易商通已经被警方证实为非法集资以及传销,警方以对易商通公司人员进行抓捕。
2018年9月20日,北京大兴警方对北京易商通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马汝姗、王新会等21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北京大兴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此21人同意批捕。北京大兴警方表示受害人及时前往派出所进行报案协助调查。
目前,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扩展资料:2018年6月底,启阳路4号曾以《易商通爆雷!董事长曾自称向国家捐款9000万亿》为题,曝光了易商通涉嫌诈骗及非法集资,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启阳路4号,称曾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的名义前往敲诈,并坚称自己合法合规,要求撤稿,并威胁将要起诉。
2018年9月21日,启阳路4号致电大兴警方,接线警员称,有线索欢迎及时提供,外地的投资者可以向属地报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正龙分析认为,高志华可能涉及到的罪名包括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志华被警方刑事拘留满30天后,按照流程警方会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逮捕后会有将近几个月的侦查期限。警方侦查完成后将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移交法院判决。
工商资料显示,易商通隶属于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
易商通主要模式为,投资者在投资后,可获得数倍于投资额的积分,其中投资额的1.2倍以现金形式返还,剩余积分可在易商通指定商城购买物品(一般高于市价)。此外,投资者每拉一个新人进入,可以获得现金奖励250元,下线用积分购买商品后,上线也可以获得一定积分奖励。
资深反传销人士李旭在接受凤凰网财经采访时表示,易商通的商业模式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即吸收投资、层层返利、发展下线,存在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的可能。民间组织反传销联盟也向凤凰网财经表示,易商通模式与警方提示的涉嫌非法传销的消费返利平台相似。
2018年4月14日开始,易商通突然停止了对已入会投资者的返现。
启阳路4号获得的一份易商通红头文件对停止返现的说法是,公司已启动天易商城项目增资扩股工作,原始股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考虑到操作上的一致性,截止至4月14日的消费新业态,每周分红暂停,如不选择置换天易商城原始股,则所有寄售收益返还在三个月内返清。
易商通在红头文件中还提出,投资者可以将仍留在账户里的待返余额,以1:1的比例转化为天易商城的原始股份。
凤凰网财经在公司总部门口遇到的两位易商通投资者均表示,已经认购了一部分原始股。对于这一做法,李吉认为,公司的目的是阻止资金外流,防止7月30日以前提现的投资人过多,导致资金链断裂,所以用原始股的方式将投资者的钱继续留在平台上。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易商通也在红头文件中表示,“经查实审批后可以一次性返还,但此会员将列入黑名单,永远不得进入易商通各相关项目”。陈雪告诉凤凰网财经,她的另一位亲戚因为买房急需用钱,因此向易商通申请了提前返现,也被告知以后不得再投资易商通。
至6月29日,启阳路4号曝光时,投资人依然未获得提现。
报道刊发后易商通多次要求撤稿2018年5月,易商通曾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反传销联盟。起诉书中,易商通表示自己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拥有一定知名度。而反传销联盟中2017年下半年在其开办的网站上发文表示易商通涉嫌传销,给易商通造成了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此后,反传销联盟收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的民事传票,2018年5月4日该案开庭。法院当时因无法对易商通是否存在传销行为作出认定,当庭并未作出宣判。
6月29日报道刊发后的第四天,易商通致函启阳路4号,称公司在6月30日前,已经有相当于7成左右的人拿到了产品分红。
此外,公函称有人冒充启阳路4号彭彬的名义前往敲诈。
公函还表示,启阳路4号文章给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损失,希望启阳路4号能够协助删除数十个版权注明是启阳路4号的稿件。此后,易商通多次邮件沟通,称“自从您发布了该篇文章以后,反传联盟的军水天天发布一些,凤凰网敲诈易商通的言论”。
公司还称:“因你发的这篇谣言新闻,前天兑付货款1700万,退货4200吨给厂家,昨兑付了2500万退货3200吨给生产厂家,这么大的事,都因您的一篇谣言文章而起,您还迟迟不给回复。你考虑过我们企业吗?我们要是起诉您赔偿的起吗?希望您尽快给予回复!”
易商通在多次要求撤稿后,公司依然未给投资人兑现。投资人提供的视频显示,今年8月初,曾有多位投资人在易商通总部与公司创始人激烈对峙。
今年9月初,受害者再次陈雪联系到启阳路4号,焦急地表示易商通原本承诺的七月底还款并未兑现,公司推脱至8月底。而到了9月1日,钱依然无法取出。
据大兴警方通报,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立案,并会同相关单位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9月19日,大兴警方依法对北京易商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志华(男,56岁,北京市朝阳区人)及其成员等涉案人员进行控制。目前,警方已对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相关审查取证、追缴涉案资产、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工作正在开展中。
警方提示:为最大限度的挽回投资人损失,请涉及此案的投资人尽快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启阳路4号在9月21日致电大兴警方,民警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欢迎提供线索。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法治进行时]“易商通”案21名涉案人员被批捕
凤凰网-易商通创始人被警方控制 启阳路4号曝光后曾被威胁起诉

易商通投5千,半年反8千,是传销吗

8. 易商通还有希望吗?

易商通没有希望。有投资者爆料易商通停止兑付,要求投资者购买“天易商城原始股”。
原始股这种拙劣的骗术之所以能在中国大行其道,说明我们的科普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今年4月14日开始,易商通突然停止了对已入会投资者的返现。
易商通红头文件对停止返现的说法是,公司已启动天易商城项目增资扩股工作,原始股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考虑到操作上的一致性,截止至4月14日的消费新业态,每周分红暂停,如不选择置换天易商城原始股,则所有寄售收益返还在三个月内返清。”
易商通电子商务平台是网络与实体的完美结合,平台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销售和服务,建立功能多元化、使用简单快捷、购物满意方便的线上交易,为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零售批发企业、贸易企业、仓储物流企业以及个人搭建专业的电子交易平台,并提供交易结算、仓储物流、贸易融资、信息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扩展资料
易订商城以消费全返及分红模式吸引会员,与警方提示的涉嫌非法传销的消费返利平台相似。据悉,易商通用户投入5000元,可获得三倍价值产品,或通过新增业绩25%分红返还共计8000元。
年初以来,易商通陷入兑付危机,资金链大有断裂之迹象。高志华为了“稳定军心”,证明自己很有钱,间接证明易商通不会倒闭,晒伪造的银行存款凭证掩盖事实真相。法律专家指出,此举涉嫌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企查查数据显示,高志华关联的20家企业中,北京易商通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因欠薪屡次被列为失信人,其投资的北京两广中医医院因非法配制医院制剂被罚款且取消医保资格。其担任监事的北京光彩曼地亚红豆杉研究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被列为经营异常。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