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总工会的介绍

2024-05-16 20:00

1. 成都市总工会的介绍

成都市总工会人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勇于创新,打破城乡界限,拓展维权领域,开创维权“城际联动”,建立“全域成都”惠民帮扶平台,努力打造特色亮得出,作为落得实,成效过得硬的“品牌工会”,呈现出工会组织在企业当主力,对职工有威信,于社会有影响的全新局面。

成都市总工会的介绍

2. 成都市总工会的总工会成立

1926年10月10日,在成都劳工联合会的基础上筹建了成都市工会,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市性统一的工人革命组织,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承认和支持。1951年6月举行了成都市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成都市总工会。

3. 成都市总工会是做什么的

  成都市总工会是成都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成都市委和四川省总工会的领导。目前成都市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由79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4人、常务委员9人。成都市总工会机关内设部(处)室14个,产业工委6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市总工会所属区(市)县工会19个,市属大中型企业(集团)工会629个。全市共有基层工会委员会18971个,会员218.9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06万人。初步形成了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工会组织新体系、社会化维权新格局和工作新机制,全市工会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09年5月,成都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在2009年召开的成都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确定了“把成都工会建设成为更加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中西部一流的工会组织”的奋斗目标。
  1926年10月10日,在成都劳工联合会的基础上筹建了成都市工会,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市性统一的工人革命组织,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承认和支持。1951年6月举行了成都市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成都市总工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市工会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以后,在市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突出工会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全面履行"建设、维护、教育、参与"职能,为成都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成都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一)根据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和工会工作的重点,研究和制定全市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
  (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成都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常委会议定事项,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三)开展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反映职工队伍的动态和职工的愿望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根据下级工会的要求,与相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本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制定并落实全市工会组织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制度,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各区(市)县总工会、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
  (五)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会工作;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的状况,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的落实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做好成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成都市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深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参与本市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工会的信访工作。
  (七)制定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规划,在职工中开展有关法律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工会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八)负责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和回拨工作,以及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本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台、澳工会的联络,发展与各国城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
  (十)承担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成都市总工会是做什么的

4. 成都市总工会的职责任务

(一)根据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全市工作的大局和工会工作的重点,研究和制定全市工运事业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工作。(二)依照有关法律和工会章程,贯彻执行成都市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和常委会议定事项,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参与相关立法工作。(三)开展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反映职工队伍的动态和职工的愿望要求,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根据下级工会的要求,与相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本市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四)制定并落实全市工会组织建设的各项规划和制度,负责工会会员的会籍管理工作,指导和开展全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市各区(市)县总工会、基层工会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五)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经济建设,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会工作;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的状况,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的落实情况,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做好成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成都市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六)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监事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再就业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深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参与本市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工会的信访工作。(七)制定全市工会的宣传教育规划,在职工中开展有关法律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和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工会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八)负责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缴、上解和回拨工作,以及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九)承担本市工会的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台、澳工会的联络,发展与各国城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十)承担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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