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股发行注册制取代现行的审核制

2024-05-16 03:57

1. 什么是新股发行注册制取代现行的审核制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注册制,什么是现在的审核制:

1、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公司公开的信息完全由投资者自己判断风险,证监会不在进行实质审核。这类主要是美国市场的上市原则
2、证券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主要在欧洲市场实行的上市原则。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各类财务数据的审核,在审核制的上市制度下,证监会有圈驳回没有达到上市条件的,或者财务数据较差的公司上市申请。而在注册制下,完全交于中介机构审核,证监会不在进行审核。现在我国实行的就是审核制,而国务院立法由注册制取代现在的审核制。

什么是新股发行注册制取代现行的审核制

2.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几种?各自的内容是什么?

从各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来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上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则属于核准制。 

1、审批制: 

从“额度管理”到“指标管理” 

审批制的行政干预程度最高,适用于刚起步的资本市场,由于在监管机构审核前已经经过了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选拔”,因此审批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要求不高,只需作一般性的信息披露,其发行定价也体现了很强的行政干预特征。 

在资本市场建立之初,股票发行是一项试点性工作,哪些公司可以发行股票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和整体计划,也需要由政府对企业加以初步遴选。一是可以对企业有个基本把握,二是为了循序渐进培育市场,平衡复杂的社会关系。再者,当时的市场参与各方还很不成熟,缺乏对资本市场规则、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的深刻认识,因此,实行额度管理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为了扩大上市公司的规模,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1996年新股发行改为“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指标管理办法。同时,为了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股票,改革后的监管政策明确要求,股票发行要优先考虑国家确定的1000家特别是其中的300家重点企业,以及100家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56家试点企业集团,并鼓励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 

2、核准制: 

从“指标管理”到“通道制”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审批制的弊端显得愈来愈明显。第一,在审批制下,企业选择行政化,资源按行政原则配置。上市企业往往是利益平衡的产物,担负着为地方或部门内其他企业脱贫解困的任务,这使他们难以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无法实现股东的愿望。第二,企业规模小,二级市场容易被操纵。第三,证券中介机构职能错位、责任不清,无法实现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第四,一些非经济部门也获得额度,存在买卖额度的现象。第五,行政化的审批在制度上存在较大的寻租行为。 

由于审批制明显阻碍了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因此,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对发行监管制度作了改革,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2000年3月6日,《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颁布实施,标志着核准制的正式施行。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标的做法,改为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核准制最初的实现形式是通道制。 

核准制取代审批制,反映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规律,表明一家企业能否上市,已经不再取决于这家公司能否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计划和指标,取而代之的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反映了证券监管思路的变化,表明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逐步摆脱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束缚。因此,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绝不仅仅是从计划分配制向委员会举手的形式上的突破。” 

3、核准制的优化: 

“保荐制”代替“通道制” 

通道制下股票发行“名额有限”的特点未变,但通道制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制遴选和推荐发行人的做法,使得主承销商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起股票发行风险,并且获得了遴选和推荐股票发行的权力。通道制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第一,通道制本身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源与庞大的上市需求之间的矛盾,无法根本改变中国资本市场深层次结构性失衡的问题。第二,通道制带有平均主义的色彩。只要具有主承销资格,实力再强,手中项目再多,也只有8个通道,规模再小,也不少于2个通道。这种状况下,大小券商的投行业务有分散化的倾向,这导致投行业务中的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作用,不利于业务的有效整合和向深度、广度发展。第三,通道制对主承销商的风险约束仍然较弱,不能有效地敦促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因此,通道制只能是中国股票发行制度从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初期的过渡性措施和阶段性产物,它依然带有计划干预的影子。 

核准制下的实质性审核主要是考察发行人目前的经营状况,但据此并不能保证其未来的经营业绩,也不能保证其募集资金不改变投向,更不能在改变投向的情况下保证其收益率。中国有相当比例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当年,或者上市后一年内出现亏损或业绩大幅下滑(即媒体所称的“变脸”)、募集资金变更等现象,有些上市公司内部运作还很不规范,存在比较多的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在现有框架内最大程度地发挥核准制的作用,系统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增强中介机构对于发行人的筛选把关和外部督导责任,促使中介机构能够把质量好、规范运作的公司推荐给证券市场,中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引入保荐代表人制度,变“关口式监管”为“管道式监管”。 

保荐人制度的引入将试图通过连带责任机制把发行人质量和保荐人的利益直接挂钩,使其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对应。保荐人对于行业和公司价值判断的专业水平及工作作风,将对其保荐绩效和业务收益形成直接影响,并最终决定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如果保荐人督导不力,在保荐责任期间出现严重的大股东、董事或者经理层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等现象,保荐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保荐人为了减少上市公司行为不规范而给自身带来督导不力的连带责任风险,其必须十分重视对大股东的资质和诚信进行充分调查,同时,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式(比如签定协议)以对大股东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3. 沪深股市新股申购规定

新股申购规定

  1、问题一: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

  新股申购一经申报,不得撤单。而且每只新股只计算第一笔新股申购有效,同只新股多次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其他无效。

  2、市值如何计算?

  (1)按照非限售A股股票的市值计算,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信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市值;

  (2)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高管限售股)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不包括B股、债券、基金、其他限售A股的市值、三板股票市值、优先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3、市值计算是按照申购日前一日的持仓市值计算吗?我如何能查询?

  不是的,若T日为申购日,是按照T-2日日终持仓股票的数量*收盘价计算,T日客户申购新股时,系统会提示可申购额度。

  4、T-2日的市值持有多长时间可以卖出?如果在T-1日卖出是否可以参与新股申购?

  市值计算的时间是一个时点,不是区间,只要在T-2日日终这个时点上持有足额的非限售A股股份,就可以参与相应份额的申购。因此,如果在T-1日卖出股份,不影响其在T-2日的市值,可以参与T日的新股申购。 T-1日卖出的股票,当日已完成交收,当日日终计算市值时这部分股票已无法纳入T+1日的市值计算,T+1日的申购新股就不算市值?

  5、按照持仓的市值如何计算可申购额?

  沪市: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不计入,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及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深市:每5千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千元不计入,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及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6、可以用信用账户申购新股吗?融券卖出的计算市值吗?融资买入的股票是否可以合并计算市值?

  沪市:信用账户不能打新股,普通和信用的市值合并计算,通过普通账户打新股;

  深市:信用和普通账户均可以用于打新股,信用账户市值与普通账户合并计算,但是用于打新股的账户中必须持有市值。

  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都有市值,其新股申购可比照同一投资者多个证券账户处理,投资者可选择使用有市值的信用账户或有市值的普通账户申购新股。若投资者同时使用有市值的信用账户和有市值普通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将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报作无效处理。

  比如1:客户信用账户有深市股票市值,普通账户深市股票市值是0,那客户仅能通过信用账户申报打新,普通账户不可以;

  比如2:客户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都持有股票市值,则信用账户和普通账户都可以打新股,提醒客户委托申报不要超过实际可申购额度,超过可申购额度的资金日终清算后返还;

  特别注意:融券卖出是指借入证券公司的证券进行了卖出,没有持仓股份,不计算市值。但是融资买入的股票可以合并计算市值。

  7、如果同一天有多只股票申购,额度如何使用?

  多只股票发行的,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照其T-2日日终持有市值计算,即多只新股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比如客户T日可使用的额度是1000股,当日申购了A新股1000股后,还可以再申购B新股1000股。

  8、新股申购,未中签资金什么时候解冻?

  若申购日是T日,则资金解冻日是T+3日。

  9、问: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0000元,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

  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

  10、多个券商有深市账户,每个账户都能申购吗?

  “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如多次申购,仅第一笔申购有效。(如果客户有两个上海A股账户,状态都正常,且有市值,则两个账户都可以操作,市值合并计算,但仅第一笔有效。)

沪深股市新股申购规定

4. 什么是股市?


5. 发行新股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新股发行对股市的影响有两方面,首先是股市扩容了,特别是那些超级大盘股上市,如果没有资金供应的支持,那就会直接影响股市的下跌,这是它的不利方面。但是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新股发行也能给股市带来新的炒作品种,特别是那些小盘股,这对活跃市场人气会有一定帮助。

发行新股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6. 股票上市前敲钟是什么意思?

股票上市前敲钟:就是指公司首次在证券市场上市,开盘的意思。在股票上市当天公司法人代表到交易所敲响交易所里面的大_。开盘就意味公司在证券市场可以买卖了。

扩展资料: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上市后,公司将能获得巨额资金投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新的股票上市规则主要对信息披露和停牌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一个进步,尤其是重大事件要求细化持续披露,有利于普通投资者化解部分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目的
1.资本大众化
股票上市后,会有更多的投资者认购公司股份,公司则可将部分股份转售给这些投资者,再将得到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这就分散了公司的风险。
2.提高股票的变现力
股票上市后便于投资者购买,自然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变现力。
3.便于筹措新资金
股票上市必须经有关机构审查标准并接受相应的管理,执行各种信息披露和股票上市的规定,这就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信赖,使之乐于购买公司的股票。同时,由于一般人认为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也便于公司采用其他方式(如负债)筹措资金。
4.提高公司知名度
上市公司为社会所知,并被认为经营优良,会带来良好声誉,吸引更多的顾客,从而扩大销售量。
5.便于确定公司价值
股票上市后,公司股价有市价可循,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有利于促进公司财富最大化。

7. 新股怎么申购

新股申购的方法
1 投资者申购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 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3 中签处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扩展资料
新股申购的流程
1、要在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3:00,提交委托都可以。上班族可利用中午的时间申购。
2、撤单:股票交易在委托后只要未成交都可以撤单,申购新股的委托是不可以撤单的。
3、申购机会:每个账户对单个新股只能申购1次,不能重复申购。每支新股都有“申购上限”包括数量上限和资金上限。比如说,你有50万用于打新股,当天只有1支新股可申购,申购上限为30万元,那么只用一个账户的话,就只能申购1次,多出的20万元只能另行安排。
4、中签号:中签公布时间T 2,如7月17号申购,19号晚上就可以在证券账户上查到是否中签,如果中签,你的持仓中就会看到中签的股票及数量,如果没有中签,持仓中冻结的申购份额就消失了。
5、回款:回款时间是T 3,如:17号申购新股冻结的资金会在19号晚上中签公布后回到证券账户中,20号上午开市就可以在余额中看到,当时就可以银证转账去银行。
资料参考 百度百科新股申购

新股怎么申购

8. 股票分为哪几大类?

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信息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应该说,《指引》对上市公司的分类较原来两地交易所的行业划分更加细致,并且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国际产业分类、北美产业分类标准和摩根斯坦利全球行业分类等国内外权威行业划分标准。然而,不少证券业专业人士认为,目前两地交易所公布的分类结果仍有值得商榷之处。按照《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类的原则与方法是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若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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