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就是劳动局吗

2024-05-19 07:17

1. 社会保障局就是劳动局吗

社保局和劳动局是同一个单位,二者在2009年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法律依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第五条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障局就是劳动局吗

2.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以后的单位,合并之后就是现在的人社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您好,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职能是: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3、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摘要】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提问】
您好,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职能是: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3、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回答】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综合、计划工作;负责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回答】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4.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亲亲~二者在2009年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摘要】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社保局和劳动局是同一个单位哦亲~【回答】
亲亲~二者在2009年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回答】
亲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以后的单位,合并之后就是现在的人社局【回答】

5.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一、社保局和劳动局是一个单位吗
是同一个单位,二者在2009年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农民工工作(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等。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1、将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3、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社保局和劳动局在2009年即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人社局是什么单位?
1、人社局是行政单位。人社局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社会人士就业、失业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安排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等。
2、人社局是由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成。以往的年代还有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在时代不断的发展中,人事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逐渐融合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人社局。
3、人社局的主要工作就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规、政策;负责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就业促进和农民工工作等等。人社局的工作内容涉及的比较广泛,对于社会各项问题,人社局都能做出明确的处理和规定。
行政单位的显著特点就是国家行政管理,社会公共秩序上出现的各种事情,行政单位都能对此事情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管理。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有明显的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的工作内容就是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组织和指挥。

社会保障局是劳动局吗

6. “社会劳动保障局”是干什么的?

不同地区职责不同,以北京市为例: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
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拟订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研究拟订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拟订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统筹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运用和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标准规范,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
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电话咨询服务,统一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平台,市医保局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培训、群众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的办理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诸多重要职责,人社工作的管理范围和服务对象,涵盖了从城镇到农村、从机关到社会、从老人到儿童所有群体。
人社部门的职能定位:
一是坚持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人社部门承担着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等提供保障服务的重任。
二是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人社部门是为人才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在党管人才的大格局下找准定位,把人才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政策建设,建立完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科学配套、富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
三是坚持科学管理,把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作为目标要求。要牢固树立科学管理的思想,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配套的政策制度,切实纠正因人管理的问题。
四是坚持强根筑基,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作为新的人社局建设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基础建设的核心是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制度和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参考资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权信息

7. “社会劳动保障局”是干什么的?

您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摘要】
“社会劳动保障局”是干什么的?【提问】
您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贯彻执行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登记工作。
(三)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五)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工作;指导管理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希望在您方便的情况下,给我一个赞,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社会劳动保障局”是干什么的?

8. 劳动局与社保局有什么区别

1、社保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人社局是行政单位,是公务员编制,社保中心不是。

2、社保中心是综合管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针对网民反映的关于“社保欠缴后办停补缴有关问题”留言,现回复如下: 
留言反映的社保欠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在企业未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之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 
对于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未依法给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变更手续、终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关于留言反映的滞纳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欠费及滞纳金。
关于滞纳金过高问题,由于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手段,具有法律震慑力,目前各项法律法规中均未有滞纳金减免条款,因此不应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收滞纳金数额应不高于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_百度百科 
社保中心答网民关于“社保因企业原因欠缴,员工不便利”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