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要什么条件

2024-05-06 21:12

1. 杭州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要什么条件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以本人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O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因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按照上述第(1)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②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③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的支付: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包括新生儿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流产术、引产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偿。因未落实节育措施而施行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发生的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4、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定额补偿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和社会化发放。
  待遇申请: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应在产后或计生手术后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就是准生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就是出生证)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补充,到申请部门填写一张“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杭州领取生育津贴申请要什么条件

2.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


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摘要】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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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回答】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


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回答】
怎么领取【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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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保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办理人员审查通过后给予回执,并办结归档。【回答】
我问的是生育津贴怎么领取,不是问产假【提问】
我自己能不能办理领取?还是非得要单位帮忙领取?【提问】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回答】
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是通过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并经审核后拨付。其中,杭州的生育医疗补贴费标准为,剖宫产为 2000 元,助娩产为 1500元,顺产、计划内流产、引产为 1000 元【回答】
我问的是自己怎么办理?【提问】
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回答】
大概是多少钱的津贴?【提问】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回答】

3.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所需资料。生育津贴发放标准:(1)怀孕七个月及以上,顺利产子,生育津贴按98天发放。(2)如果出现难产的情况,那么生育津贴的计发天数将增加15天。(3)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或怀孕七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生育津贴将按照51天计发。(4)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生育津贴将按30天计发。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4.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一、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二、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根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产假天数为:1.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拓展资料:1、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的核心关键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2、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至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规定,本次补发的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在本通知发布次月底前拨付至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的银行帐户,用人单位收到补发款项后,应按规定及时将生育津贴待遇补发给生育女职工。

5. 杭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2. 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3. 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杭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6.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杭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2、职工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在本市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12个月。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生育津贴申领的方式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是职工自行办理生育保险备案、申领手续,自行到银行领取生育津贴的,有的地方是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进行发放。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7.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2.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二、杭州领取生育津贴所需资料:1、《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2、生殖健康服务证复印件(即准生证);3、婴儿出生证复印件;4、提供有明确病情及分娩记载的生育诊断证明或有详细病情记载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如果是剖腹产,则必须有出院小结原件;如果是顺产,持复印件即可。5、申报计划外流产需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三、标准:按照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法律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98 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 30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 天。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第十七条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 3 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第十八条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杭州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8. 杭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一、杭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比如个人工资基数为3000,顺产的,三个月产假。共拿到手为2400+3*3000=11400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4、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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