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资产剥离?

2024-05-14 02:03

1. 什么是资产剥离?

问题1:什么是资产剥离?
 
 
 
 问题2:资产剥离是什么意思?
 
 
 
 资产剥离通常是为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或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公司将其现有的某些子公司、部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出售给其他公司,并取得现金或有价证券的回报。被处置的资产可能是不良资产,也可能是优良资产。
 
 
 
 资产剥离的方式
 
 
 
 包括资产置换、减资、资产出售等形式:
 
 
 
 1、所谓资产置换,是指以上市公司之外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置换出上市公司原有的劣质资产,以保持上市公司永远是一个由优质资产组成的组合。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的目的一般是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主营市场。
 
 
 
 2、所谓减资,也称“缩股”,是指以上市公司通过缩小或减少总股本的方式来剥离资产。
 
 
 
 3、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另一种主要形式。一般来说,被出售的资产为不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资产或闲置的不良资产。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动机有两种:一是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资产整体质量;二是筹集新的发展资金。
 
 
 
 目前,资产剥离是众多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最重要的资产重组方式。
 
 
 
 资产剥离的类型
 
 
 
 按照剥离是否符合公司的意愿,剥离可以划分为自愿剥离(Voluntary Divestiture)和非自愿或被迫剥离(Involuntary or Forced Divestiture)。
 
 
 
 自愿剥离,是指当公司管理人员发现通过剥离能够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资产的市场价值产生有利影响时而进行的剥离。
 
 
 
 非自愿剥离或被迫剥离则是指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构以违反反托拉斯法为由,迫使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在兼并与收购活动中,政府可能认为兼并后的公司将在某一市场上造成过度的垄断或控制,损害公平竞争,从而要求公司剥离其一部分资产或业务。
 
 
 
 按照剥离业务中所出售资产的形式,剥离又可以划分为出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出售子公司等形式。
 
 
 
 出售固定资产是指仅出售公司的部分厂房场地、设备等固定资产、与生产某一产品相关的全部机器设备等出售给其他公司;
 
 
 
 出售无形资产比较少见,但如果一个品牌很有价值,而收购方开出的收购条件非常诱人时,卖家也会考虑出售;
 
 
 
 出售子公司是指将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出售给其他公司,这时被剥离的对象不仅包括产品生产线,而且还包括相关的职能部门及其职能人员。
 
 
 
 剥离与购并业务之间的联系
 
 
 
 例如,在购并业务完成之后,收购方公司可能采用剥离的方式出售部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业务,以取得所需要的现金回报;
 
 
 
 也可能会通过剥离公司原有部分资产或业务的方式,来避免受到反托拉斯法的起诉;
 
 
 
 有时还可以通过剥离的方式来纠正一项草率的、甚至是错误的收购业务;
 
 
 
 在目标公司受到来自于其他公司的收购威胁时,可能会采用剥离掉所谓的“皇冠上的明珠”,来抵制收购方的收购意图。
 
 
 
 尽管剥离和收购两种业务之间存在着上述种种联系,且两者之间也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但是我们不应简单地把剥离看作是购并的反过程。与收购和兼并相比,剥离通常有着不同的动因和不同的目的,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手段和实施方法。

什么是资产剥离?

2. 资产剥离什么意思?举例说明一下

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例如:
        中远增持众城股票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在公告将众城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转让给中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4633万元。该公司账面资产总值4462万元,负债1843万元,账面净资产2619万元,评估后,资产总值4933万元,负债1844万元,账面净资产3088万元,重置成本法,该公司97年1-6月份税后利润为4.5万元。

3. 什么是资产剥离的方式?

包括资产置换、减资、资产出售等形式:
 
 1、所谓资产置换,是指以上市公司之外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置换出上市公司原有的劣质资产,以保持上市公司永远是一个由优质资产组成的组合。上市公司资产置换的目的一般是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加强主营市场。
 
 2、所谓减资,也称“缩股”,是指以上市公司通过缩小或减少总股本的方式来剥离资产。
 
 3、资产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剥离的另一种主要形式。一般来说,被出售的资产为不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资产或闲置的不良资产。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动机有两种:一是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资产整体质量;二是筹集新的发展资金。
 
 目前,资产剥离是众多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最重要的资产重组方式。

什么是资产剥离的方式?

4. 股票里的剥离资产是利好吗?看完你就明白了

      资产剥离是指公司通过剥离不符合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整体发展的业务,可以集中力量发展更具战略意义的主要业务,使公司的资源达到更有效的配置和利用,从而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它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的转让剥离;另一种是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出售和转让,具体的转让出售方式包括协议转让、拍卖、出售等。
      按剥离是否属于公司的主观意愿可以分为自愿剥离和非自愿剥离。其中,自愿剥离是指管理层发现剥离能够提高公司竞争力而主动进行的剥离;非自愿剥离则是受政府相关法规的约束而被迫进行的剥离,比如公司通过并购而进行规模扩张可能会产生垄断,为避免政府反垄断法的起诉而进行剥离。公司资产剥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向控股股东或母公司出售资产      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这种资产剥离方式最为普遍,其优点在于交易达成,价格和支付方式灵活,售出的资产对自身不具有竞争威胁,它也是上市公司的控股集团内部进行资产调整最常用的手段。如果是将优质资产剥离出去,显然对现有公司股价是大的利空,如果是将不良资产剥离以盘活资金,则是利好消息。向非关联方出售资产      这种方式是指将公司的一部分资产出售给本公司控制之外的其他公司,这种交易往往有利于双方公司,因而相对容易达成。通过将亏损的业务、非主营业务、闲置资产剥离变现,可以获得一定的经营现金流,用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这对于公司股票而言显然是利好。管理者收购      管理者收购是指将公司的一部分出售给管理者或管理者团队,也被称为杠杆收购。管理者首先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然后以收购的资产作为担保向银行或财务公司贷款,用于购买原公司剥离出的资产,最后管理者用通过出售新公司的一部分资产以及生产经营获得的收入偿还贷款。这种方式一般用于将优质资产置出,以便将来独立上市。对现有公司股票而言是利空。员工持股计划      这里的员工持股计划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转让给内部职工并成立新的公司,从而实现资产剥离的计划。具体做法是,首先创建一个壳公司,再由壳公司建立一个员工持股计划(ESOP),然后壳公司利用ESOP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购买母公司剥离的资产并负责经营。最后,壳公司将经营取得的收入投入ESOP ,ESOP 用于偿还贷款。随着债务的减少,股份最终将全部由内部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最初是一种福利养老金计划,后来被大量用于收购、接管等重组活动。这种资产剥离对股票的影响相对中性。      以上就是几种不同的资产剥离方式以及对公司的股票可能的产生的影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5.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转让企业的有价证券如股份、债券等,可以让总公司(母公司)购买,也可以直接转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另一种是拍卖或者直接出售企业的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物资、房产、商标等。企业资产剥离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也是正常的,有可能是清算一些盈利不佳的资产,但更多是企业资金上出现了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有哪些

6.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转让企业的有价证券如股份、债券等,可以让总公司(母公司)购买,也可以直接转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另一种是拍卖或者直接出售企业的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物资、房产、 商标 等。企业资产剥离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也是正常的,有可能是 清算 一些盈利不佳的资产,但更多是企业资金上出现了问题。  《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 上市公司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 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 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7. 企业资产如何进行合理的剥离?

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

司法实践中应区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加以处理:
1、对于剥离企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新企业无偿使用原企业财产,使原企业已成为“空壳”的,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对于因原企业的债务而引起的诉讼的,应将原企业和剥离后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并由二者共同承担。
2、对于剥离企业采取租赁形式有偿使用原企业财产的,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原则上应将老企业和剥离后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并共同承担债务。但这种形式的剥离所采取的财产有偿利用形式,是以新企业支付老企业退休工人工资为前提的,并且剥离的企业一般都有重新搞活的希望,现行的剥离企业大部分都采取这种方式,因此从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出发,审判实践中,在依据有关法律确认原企业和剥离企业共同负担债务的同时,应采取对新企业慎用财产保全,促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等措施,以保证剥离企业拥有宽松的生存空间和喘息机会,通过提高经济效益使其增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保护更多债权人的利益。
3、剥离企业采取银行转贷有偿购买原企业财产,并办理了国有资产划拨手续或其他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应确认新企业有偿取得了老企业财产所有权,剥离企业具备了独立财产的法人构成要件,视为成立新的法人,剥离后企业按照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对原企业债务不再承担责任。
4、实践中还有一种近似于企业分立的情况,在剥离经营中也有体现,就是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产作为成立新企业的投资,老企业与新企业间存在一种隶属或投资控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经营行为,投资成立的新企业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只要在工商部门取得法人资格,那么就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省高院《关于经济审判中若干适用法律疑难问题的解答》第4条),新企业不应承担老企业的债务。但对于老企业将超过50%的财产作为投资的,使原企业基本属于“空壳”状态的,应认定原企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非法转移财产,对老企业债务则应由新企业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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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时间:2021-11-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企业资产如何进行合理的剥离?

8. 企业资产如何做合理的剥离?

企业资产剥离作为企业改制的一种重要途径,就目前情况来看,企业资产剥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控股股东(或者母公司)出售资产。
这是上市公司的控股集团内部进行资产调整最常用的手段,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这种资产剥离最为普遍。这种剥离方式的优点在于交易达成;价格和支付方式灵活;售出的资产对自身不具有竞争威胁。
2、向非关联公司出售资产。
按照资产剥离协议,将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出售给本企业控制之外的其他企业。这种交易往往有利于双方公司,通过这种形式的资产变现,售出方可以获得一定的现金流入,用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或是摆脱“非赢利资产”的困扰;而收购方则有机会低价获得相关资产,以增强自身的行业内竞争力。
3、管理者收购(management buyouts) 。
管理者收购是指将企业的一部分出售给管理者或管理者团队。通常管理者收购也被称为杠杆收购。因为收购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各种贷款和债券。为了获取所需的贷款,管理者通常要与收购专家、投资银行家或商业银行家合作。管理者首先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然后向银行或财务公司借入收购贷款(以收购的资产担保),用于购买公司剥离的资产,最后管理者用通过出售部分资产取得的收入以及经营获得的收入偿还贷款,并取得全部股权。
4、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员工持股计划不是指的一般意义上内部职工购买或被授予本企业股权的计划,而是企业将一部分资产售让给内部职工并成立新的公司,从而实现资产剥离的计划。具体做法是,首先创建一个壳公司,再由壳公司建立一个员工持股计划(ESOP);然后壳公司利用ESOP向金融机构贷款(经母公司担保),用于购买母公司剥离的资产并负责经营,此时壳公司不再是一个空壳,其股权由ESOP持有;最后,壳公司将经营取得的收入投入ESOP ,ESOP 用于偿还贷款,并随着债务的减少,将股份分配到员工的账户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份最终将全部由雇员所拥有。雇员持股计划最初是一种雇员福利养老金计划,后来被大量用于收购、接管等重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