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的东西给如何账务处理

2024-05-10 07:05

1. 捐赠的东西给如何账务处理

请到“财务与税务”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
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
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
2、捐赠支出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
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权益。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则借记“实收资本”科目。理由是:
1、这种业务的发生往往具有一定的人为因素,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与社会公益无关,不属于企业应尽的义务,确切地说应属于企业间礼上往来或情感方面的投资,不反对但不应予以提倡。
2、捐赠的前提是企业有盈余或有资本,否则捐赠不成立,但盈余公积又有其具体使用范围,捐赠不在其列。
3、企业接受捐赠时,无论资产还是现金,均增加了权益“资本公积”。
(文/丛 芳)

捐赠的东西给如何账务处理

2. 公司买物资捐赠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购买物资捐赠账务处理:
 
 购入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的时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3. 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捐赠物资一般情况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小规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

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

4. 捐赠支出的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目前捐赠支出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二是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一、公益性、救济性捐赠。  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以上支出在发生时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年末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笔者认为若将二者分别核算,更能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能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账务处理如下:1、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理由是:这种捐赠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但企业有承担这项支出的义务,税前可以扣除,所以其支出应反映企业捐益。2、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其账处理有二种观点:一是同上作为企业一种应尽的义务,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说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理由是: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是一种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更确切地说不影响企业损益,在此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二、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记“

5. 捐赠出去物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捐赠出去物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上的处理方法: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用视同销售所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会计利润计算捐赠限额,与捐赠成本(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的销项税)进行比较,捐赠成本若高于捐赠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经批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非常损失(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罚款支出(行政罚款、税务罚款,其他违法或违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债务重组损失等。

捐赠出去物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6. 企业购买物资捐赠怎么记账

企业购买物资捐赠账务处理:
 
 购入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的时候: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7.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1.企业接受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乙公司现金捐赠10000元。
2000年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 现金 1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10000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捐赠的现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等,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年度终了,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例:甲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接受现金捐赠10000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0年甲企业就该项资产实际交纳的所得税为3000元。
2000年甲企业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 1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6700
2000年底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300
2.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按确定的入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确定的入帐价值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入帐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乙公司捐赠原材料10000元,汽车一辆价值20000元,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公司2000年的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10000
固定资产 20000
贷:递延税款 9900
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 20100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捐赠,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待年度终了,接受捐赠资产价值计算应纳所得税后,再按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甲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接受乙公司捐赠原材料10000元,汽车一辆价值20000元,甲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
2000年甲企业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 原材料 10000
固定资产 20000
贷: 待转资产价值 30000
2000年底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 300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100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按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减去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3.被投资单位接受的非现金捐赠
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待被投资企业出售该项股权时,再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捐赠的会计怎么处理

8. 接受捐赠的材料物资怎么记账

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与现行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照确定的实际成本,贷记“待转资产价值”账户,按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原材料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核算的企业,上述确定的实际成本即为计划成本。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原材料,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原材料,按应收债权的账面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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