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2024-05-12 03:12

1.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被征地农民除了生活补贴,还有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如何解决养老问题?答案来了,早了解早受益。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的根本,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土地的保障,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都无法解决吃穿问题,我国的18亿亩耕地红线,任何人都需要严格遵守。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也逐步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的城镇化率达到了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      城市化进程需要土地来保证,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难免会被大量征收,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和退休养老问题就需要作出适当安排。      对于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大家没有必要担心。国家为了让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和年老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地农民除了享受退休前的每月生活补贴外,还可以享受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      那么,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呢?答案来了!      下面做详细介绍:
补贴范围      以河南省被征地农民为例(以下同),补贴范围的要求如下。      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享受补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征地的农民;      2、家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      3、征地时具有土地承包权;      4、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从以上条件来看,如果要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前提是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可以任意选择其中的一种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被征地农民需要纳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由被征地农户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中自主选择指定,也可以是被征地农户中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在同一统筹区内,被征收同等面积土地的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给予同等标准的补贴。
补贴方法及标准      1、每一次征地,需要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社保补贴。      2、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比如河南省规定,每征一亩地的标准,不低于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5%。      比如,2021年,郑州市的补贴标准是每亩万元,洛阳市万元,开封市万元,安阳市万元,濮阳市万元等。      3、如果是每户每次征地所得资金,在补贴对象间平均分配。      比如一个家庭有3口人按照补贴标准,收到了9万元的补贴,那么每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是3万元,分别存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养老问题      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补贴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民      失地农民,既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失地农民参加了城居保,且目前处于缴费期,也就是现阶段还没有退休,需要将补贴资金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按照城居保的管理进行计息和管理,退休时,按照城居保标准享受养老待遇。      如果失地农民在异地参加了城居保,或者已经退休正在领取养老金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第二、补贴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      失地农民参加的是职工社保,且正处于缴费阶段,建立城居保个人临时账户,待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要求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河南省规定,补贴对象在外省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将该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果补贴对象为职工社保退休人员,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补贴对象参加了两种基本保险的处理方式      如果失地农民,既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保,也参加了城居保,将补贴资金计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待补贴对象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按照〔2014〕17号的规定,同时参加职工社保和城居保的人员,达到职工社保退休条件时,可以申请从城居保转入职工社保,按照职工社保计发待遇。如果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职工社保转移到城居保,达到城居保领取条件时,按照城居保待遇领取养老待遇。
总结以下几点:      1、对被征地农民给予补贴,提高其养老待遇水平,保障其长远生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失地农民每月可以领取生活补贴,保障最基本的生活。      3、失地农民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保障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享受社保补贴的前提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职工社保和城居保二者中,任意选择一种。      4、各个地区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补贴,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个省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贴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      5、补贴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工资水平的发展等因素,进行调整。      6、补贴农民要积极参加社保,这是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给予的最好保障。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2.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人民政府在征收农民的土地后,处理给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之外,还会将被征地的农民纳入国家社保体系,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补贴。具体的发放保证需要根据各地方的人民政府公布的文件确定。
一、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有哪些
湖南省征地补偿实施办法: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定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二、征地补偿范围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关于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具体的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地域的划分参见各地方的立法。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法律分析】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4. 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

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即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5. 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亩,包括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      3.失海渔民以及整建制农转非的城镇居民也在保障范围内。      4.在认定被征地户中,因婚嫁原因户口迁入或者未迁出、现役军人在退出现役后回原籍自主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情况不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范围内: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年龄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万元。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类:      1.按月缴费: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      2.按年缴费:按照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缴纳;      3.按档次缴费:A档每人4000元(已取消)、B档每人7000元、C档每人10000元、D档每人18000元、E档每人26000元。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      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      2.按月补贴:每人每月30至50元      3.一次性补贴:目前到达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45850元,其中政府补贴7000元,个人承担38850元。      五、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1.可参保对象填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表》1份,附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经村审议,由村统一填报《诸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一式三份,并进行公示;      3.经镇乡(街道)、市国土局(开发委)、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审批后,由村按规定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4.由村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发给每个参保人员。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的。      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各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并不同意,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如下:      档每月180元;      档每月250元;      档每月300元;      档每月380元;      档每月470元。      以浙江省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为例,其标准如下:      具体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可拨打12333咨询详情。      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凡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保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次月20日后领取养老金存折。养老金由银行按月代发。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问答      一、被征地农民死亡了还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可以。被征地农民属应在30天内,凭火化证明及复印件1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册》、亲属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到市社保局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终止手续。经市社保局审核,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参保人员相应的个人账户金。      二、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或迁出户籍地,可以退还缴纳的钱吗?      可以。您可按照下面四种情况办理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待遇能否叠加享受?      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叠加享受待遇。

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

6. 农村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贴

法律主观: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偿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部分地区将部分土地补偿给农民,对达到城市人口退休年龄的给予养老金,对失支全部土地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7. 农村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贴

被征地农民除了生活补贴,还有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如何解决养老问题?答案来了,早了解早受益。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的根本,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没有土地的保障,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民,都无法解决吃穿问题,我国的18亿亩耕地红线,任何人都需要严格遵守。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也逐步提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的城镇化率达到了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      城市化进程需要土地来保证,城市周边地区的土地难免会被大量征收,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今后的生活和退休养老问题就需要作出适当安排。      对于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大家没有必要担心。国家为了让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和年老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地农民除了享受退休前的每月生活补贴外,还可以享受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      那么,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领取呢?答案来了!      下面由【小强财艺】做详细介绍:
补贴范围      以河南省被征地农民为例(以下同),补贴范围的要求如下。      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享受补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征地的农民;2、家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      3、征地时具有土地承包权;      4、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从以上条件来看,如果要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前提是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可以任意选择其中的一种基本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补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被征地农民需要纳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由被征地农户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中自主选择指定,也可以是被征地农户中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      在同一统筹区内,被征收同等面积土地的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给予同等标准的补贴。
补贴方法及标准      1、每一次征地,需要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社保补贴。      2、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贴。      比如河南省规定,每征一亩地的标准,不低于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5%。      比如,2021年,郑州市的补贴标准是每亩万元,洛阳市万元,开封市万元,安阳市万元,濮阳市万元等。      3、如果是每户每次征地所得资金,在补贴对象间平均分配。      比如一个家庭有3口人按照补贴标准,收到了9万元的补贴,那么每人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是3万元,分别存入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养老问题      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补贴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民      失地农民,既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果失地农民参加了城居保,且目前处于缴费期,也就是现阶段还没有退休,需要将补贴资金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按照城居保的管理进行计息和管理,退休时,按照城居保标准享受养老待遇。      如果失地农民在异地参加了城居保,或者已经退休正在领取养老金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第二、补贴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      失地农民参加的是职工社保,且正处于缴费阶段,建立城居保个人临时账户,待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要求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河南省规定,补贴对象在外省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再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将该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果补贴对象为职工社保退休人员,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补贴对象参加了两种基本保险的处理方式      如果失地农民,既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保,也参加了城居保,将补贴资金计入城居保个人账户,待补贴对象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      按照〔2014〕17号的规定,同时参加职工社保和城居保的人员,达到职工社保退休条件时,可以申请从城居保转入职工社保,按照职工社保计发待遇。如果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可以申请从职工社保转移到城居保,达到城居保领取条件时,按照城居保待遇领取养老待遇。
总结以下几点:      1、对被征地农民给予补贴,提高其养老待遇水平,保障其长远生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失地农民每月可以领取生活补贴,保障最基本的生活。      3、失地农民可以享受社保补贴,保障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享受社保补贴的前提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职工社保和城居保二者中,任意选择一种。      4、各个地区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保补贴,有不同的标准,即使是同一个省市,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贴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      5、补贴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工资水平的发展等因素,进行调整。      6、补贴农民要积极参加社保,这是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给予的最好保障。

农村土地征收后的社保补贴

8. 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

征地社保也叫失地农民社保,即是指被征地之后的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我国的征地政策中,国务院规定要对被征地的群众进行妥善的安置,避免在征地后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各地在这个文件下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