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是会被辞退吗?

2024-05-18 08:43

1. 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是会被辞退吗?

银行柜员的工作职责主要与柜台有关,拉业绩并非他们的主要业务,因此对于银行柜员来说,只要将手头上的工作完成好,即便业绩拉不到,基本上都不会被辞退。当然了,如果业绩没达标,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有的,只是没达到辞退这么严重的程度。当然了,可能一些比较小的银行会因此辞退员工,但对于大银行来说,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会出现。
      
拉不到业绩并不会被辞退银行柜员总体上可分为三种,分别是前台柜员、后台柜员、综合柜员,其中前台柜员直接面向客户,帮助客户办理相关的柜面业务。后台柜员则无需面向客户,一般负责一些票据交换、复核前台业务等工作,而综合柜员的工作范围就比较广了,例如负责现金的登记领用、监督轧帐等。一般来说,如果银行柜员每个月都认真工作,有关于他们本职工作的业绩是基本上都能完成的。
      
但除了本职工作的业绩外,有时候银行柜员还会因为分行、总行的要求去完成一些不属于他们工作职责范畴内的业绩,例如拉存款、推销理财产品等。对于有的银行柜员来说,可能因为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的缘故,使得他们能很轻松地完成业绩。但并非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情况,有一些员工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因此完成起来比较困难,从而会出现拉不到业绩的情况。
      
但对于银行来说,这部分的业绩只是对银行柜员的其中一项考核标准,并且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属于硬性标准,因此即便有的银行柜员无法完成,后果其实也并不会太严重,最多是被领导口头批评、谈话,如果业绩与工资挂钩的话,还可能会被扣工资等。但总的来说,并不会严重到被辞退的程度。毕竟对于银行柜员来说,只要完成了自己工作职责内的工作,并且没有出现错误,没给客户、银行带来损失,那么他们本职工作就已经做完了,拉业绩只不过额外的任务,能完成最好,完不成也不会因此丢掉工作。
      
更何况,如果关注过银行就业方面的新闻就可以知道,虽然每年都有很多人想进入银行工作,但银行柜员的辞职率还是挺高的。可要知道,培养一名合格的银行柜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仅耗时还耗力。所以对于银行来说,如果因为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就将其辞退,其实是一种很不划算的做法。当然了,可能有些小的银行会因为成本、盈利问题而实行这样的政策,但对于大部分银行来说,这种情况几乎不会出现。
      
对银行柜员来说,拉不到业绩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一些影响虽然说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的后果并不会严重到被辞退的程度,但不可否认的是,拉不到业绩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一些影响。例如,在业务能力差不多的情况下,能完成业绩的银行柜员自然会更被领导所看重,晋升可能性也会更大。而且如果长时间无法完成每月的业绩,还有可能会被调到别的岗位上,甚至有可能会在一些会议上被当众批评等。
      
此外,对于拉不到业绩的银行柜员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自己每个月的工资了。毕竟成功拉到业绩是有奖金的,因此如果不能拉到业绩,那么自己每个月能拿到的工资自然会比那些完成业绩的同事低,其它一些跟业绩挂钩的福利可能也会相应地减少。
      
可换个角度来看,如果不在意这些方面的问题,例如脸皮厚一些,在领导批判自己时当作没听见,那么拉不到业绩对自己也可以说是毫无影响,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太大的损失。
      
总的来说,除了一些小银行外,银行柜员只要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了,几乎是不会因为拉不到业绩这个原因被辞退的。

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是会被辞退吗?

2. 银行柜员拉不到业绩是会被辞退吗

在当前金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基层员工,很多行除员工做好本职日常的基本工作外,还要另加业务销售任务。从行长到员工没有一个列外。过去叫“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当前,在工资制度,多采取“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有基础工资、销售业绩、单项奖、综合奖、特殊奖等内容构成。
      
我认为,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成功。有些事急不得,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开拓业务,提高水平,任何人的成功都不是轻松得来的,坚持下去,更好的成绩。工作内容自然也就不同了,工作压力也就不同了。你负责拉业务,但是你根本拉不到,我觉得你可以再努力一下,分析自己是哪出了问题,根据不同原因进行改变解决。
      
如果真的是没有资源也不适合干这类工作的话,那可以申请调岗,调岗远比辞职要明智的多,如果经过努力无法调岗,那就选择离开吧,证明银行的这份工作不适合你。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取别的单位工作,银行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去别的行业也不是说很差。
坚持不坚持,关键是看你自己的能力,如果自己有能力,有机会可以走出去,古人云:人挪活树挪死,现在树都很少挪死,所以如果自己有俩把刷子就闯闯江湖,如果自己既没能力也没苦力就消停点,安分守己的挣点小钱。关键是号准自己的脉。
      
刚开始去时不要开门见山拉业务,而是增进感情后,了解对方之所需。如果对方资金充足,那么只当潜在客户,把对方的信息,爱好,做个笔记,隔段时间询问生意咋样,如果对方有需要,他会第一时间和你联系。因为在他心里已经认可你了。
如果是有效的客户,这就要下真工夫了,家庭情况,爱好,当时的困窘属于什么情况,量身定做什么样的业务给他更合适,急别人之所急,做到你也把业务做了,又解了客户的燃眉之急。一举两得!

3. 银行工作会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是有可能被辞退的。辞退行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行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省分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银行工作会被辞退吗

4. 被银行辞退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违规违纪被银行开除,则再在银行业就业可能会受些影响。其他的则一般没有影响,只要别主动阐述自己系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5. 被银行辞退有什么后果

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违规违纪被银行开除,则再在银行业就业可能会受些影响。其他的则一般没有影响,只要别主动阐述自己系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贪污贿赂的;(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被银行辞退有什么后果

6. 银行工作会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
是有可能被辞退的。辞退行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行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省分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 银行工作会被辞退吗

是有可能被辞退的。辞退行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行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省分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人。
一、试用期没过被辞退有没有赔偿
试用期没过被辞退有没有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用人单位不说明理由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请求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辞退员工的赔偿:1、员工有过错被辞退的,单位无需赔偿;2、员工因无法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被辞退,如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无需赔偿,否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3、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
三、银行正式编制是会被辞退的吗
银行正式编制是有可能被辞退的。辞退行员,按管理权限由主管行提出意见,逐级上报省分行审批,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本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银行工作会被辞退吗

8. 银行职员会被辞退吗

法律分析:在遇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时,银行职员有被辞退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十六条 行员辞职后,3年内到与原单位有隶属关系的直附属单位任职的,须经原单位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行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十七条 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以及职位设置变更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五)不履行行员义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及行规行纪,经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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