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小型企业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都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吗

2024-05-07 05:23

1. 14年小型企业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都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吗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如果贵公司想把地税代征的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也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立法原则和账务处理精神。
如果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也可以在计提时,通过借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贷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其他应付款-残疾人保障金”科目,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其他应付款-残疾人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也可以不计提,上交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工会经费”、“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年小型企业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都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吗

2. 每个企业都必须缴纳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吗

不是每个企业都必须缴纳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工会经费各地减免政策会有差异,以当地为准。

3. 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4. 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小微型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二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三条 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5. 什么样的规模要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各地规定不一样,有差异。为鼓励单位录用残疾人,各地规定未录用残疾人或者录用残疾人不足的单位,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多数地区是由政府税务部门收取。
一般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者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数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计算;不足0.5人的,可安排1人,也可按比例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次,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缴纳工会经费,主要依据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拖欠上述费用的,会授权地方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并征收滞纳金。总之,企业的各项税负、费用是很多的,只能按时足额缴纳,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什么样的规模要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6. 什么样的规模要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各地规定不一样,有差异。为鼓励单位录用残疾人,各地规定未录用残疾人或者录用残疾人不足的单位,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多数地区是由政府税务部门收取。
一般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者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数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计算;不足0.5人的,可安排1人,也可按比例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次,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缴纳工会经费,主要依据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拖欠上述费用的,会授权地方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并征收滞纳金。总之,企业的各项税负、费用是很多的,只能按时足额缴纳,不然,后果很严重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7. 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扩展资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条件是什么?

8. 什么样的规模要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各地规定不一样,有差异。为鼓励单位录用残疾人,各地规定未录用残疾人或者录用残疾人不足的单位,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多数地区是由政府税务部门收取。一般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者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数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计算;不足0.5人的,可安排1人,也可按比例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次,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缴纳工会经费,主要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拖欠上述费用的,会授权地方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并征收滞纳金。总之,企业的各项税负、费用是很多的,只能按时足额缴纳,不然,后果很严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法律常识关切人们生活,以上便是问题的所有答案,可以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