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2024-05-07 10:17

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网址 http://ylbzj.hebei.gov.cn/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中国华北地区,界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东与天津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河南两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交界,东北部与辽宁接壤,总面积18.88万平方千米。 [1-2]  截至2021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7448万人。 [127] 
河北地处华北平原,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北为燕山,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地跨海河、滦河两大水系。河北省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处沿海开放地区,是中国经济由东向西梯次推进发展的东部地带,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2019年8月,国务院新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1]  [3]  截至2020年6月,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 [4-5]  
2021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40391.3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30.3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6364.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9996.7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比例为10.0:40.5:49.5。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4172元,比上年增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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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2. 河北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简称省医疗保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副厅级。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摘要】
河北医疗保障局【提问】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简称省医疗保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副厅级。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喜。【回答】
我是承德市双桥区人   我是骨髓纤维化患者 在服用芦可替尼药  以前买药都是在医院窗口用医保报销的  现在承德市医保局 下令不让窗口报销了  还把骨髓纤维化归属到慢性病系列  每年只给1000元药钱   这是国家政策又变了吗【提问】
亲,这是属于慢性病的一种,您可以打保障局的电话咨询一下,0311-85518173【回答】

3.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摘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提问】
电话:0311-66906690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35号【回答】
你好老师能给我办个长年吃药卡吗【提问】
你这个属于医疗报销的范畴,建议你到当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咨询【回答】
老师现在下边不办了【提问】
都叫上网上办这个卡【提问】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回答】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4. 河北省医药保险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首先是以家庭为单位加入新农合,合作医疗本的人口必须和户口本一致;再就是新农合只是针对大病救助,对于工伤、酗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计划生育、自杀自残等不予报免。一、结报范围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2、药品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二、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三、结报比例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四、结报程序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五、相关事项1、2005年度的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此期间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结报,所有门诊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2、当年度的医药费用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全部结清,逾期将不再给予报销。3、无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费用清单或医嘱单中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4、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河北省医药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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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首先是以家庭为单位加入新农合,合作医疗本的人口必须和户口本一致;再就是新农合只是针对大病救助,对于工伤、酗酒、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计划生育、自杀自残等不予报免。一、结报范围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2、药品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二、转诊规定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4、无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三、结报比例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四、结报程序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五、相关事项1、2005年度的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在此期间的住院医药费用可以结报,所有门诊医药费一律不予报销。2、当年度的医药费用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全部结清,逾期将不再给予报销。3、无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费用清单或医嘱单中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4、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河北省医药保险管理

6.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规划财务处。(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省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七)军转干部综合服务处。(八)职业能力建设处。(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十二)农民工工作处。(十三)劳动关系处。(十四)工资福利处。(十五)养老保险处。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省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十七)工伤保险处。(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处(对外使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名称)。(二十二)人事处。石家庄人社局是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石家庄人社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石家庄人社局处室职能办公室(人才兴市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县级)·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管理处(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位管理与任免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所属单位职能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职责·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职责·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职责·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责·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建议你登陆石家庄人事局咨询,上面介绍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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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官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规划财务处。(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省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七)军转干部综合服务处。(八)职业能力建设处。(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十二)农民工工作处。(十三)劳动关系处。(十四)工资福利处。(十五)养老保险处。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省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十七)工伤保险处。(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处(对外使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名称)。(二十二)人事处。石家庄人社局是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石家庄人社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石家庄人社局处室职能办公室(人才兴市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规划处·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军官转业安置处(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县级)·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管理处(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处·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位管理与任免处考试录用处·考核奖励处·培训与监督处所属单位职能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职责·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职责·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职责·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责·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建议你登陆石家庄人事局咨询,上面介绍得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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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新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药品信息

河北省社保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三十周年、女满二十五周年,相关情况参考如下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时,其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三十周年、女满二十五周年。200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得低于十五年。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加计算。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按每满四年折一年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缴费年限的,由单位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一次性补缴,也可按在职职工标准延续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信息源邢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政府令(2013)第2号】唐山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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