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听说过英国的沃尔克外汇理财公司吗?我想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2024-05-12 20:29

1. 你好,听说过英国的沃尔克外汇理财公司吗?我想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沃尔克外汇理财公司已经坐实非法集资、涉嫌传销的事实,早在几个月前,石家庄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就已经曝光了沃尔克外汇涉传的事实。
沃尔克公司已被政府确定企业经营异常: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资料显示,在7月20日,所谓的深圳英伦沃尔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保安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沃尔克公司身份造假:
1、沃尔克公司号称是百年历史的英国金融公司,然而其网址却是2016年7月22日注册的,现在甚至已经无法访问。
2、官网宣称沃尔克家族自1900年就开始从事期货交易,而且客户群只局限于英国贵族和少数私人企业,2006年正式在英国注册,开始了全球化外汇经纪的发展。但是从网上能查到的信息来看都是2014年之后的,Google上搜Walker Financial Management都查不到相关发展史。
3、沃尔克宣传是2016年1月在欧盟成员国爱沙尼亚设立子公司,获得爱沙尼亚外汇牌照,并接受爱沙尼亚金融管理局的监管。工商注册号12923187,监管号VVT000360。然而爱沙尼亚金融管理局只是普通的政府机构,其职能类似于中国的工商局。不管这个。
4、通过在爱沙尼亚MTR上查询,沃尔克仅有外币兑换的资质。
5、号称受到顶级监管机构FCA监管,其宣称英国监管号471178,该监管号于2007年8月6日注册,此监管号对应的公司名称为:Walker Financial Management。然而在FCA上打入其名称,就显示了FCA发布的警告:WalkerFinancial Management和Walker联盟均为克隆公司(FCA警告原文地点http://www.fca.org.uk/news/warnings/walkert-alliance-clone)。

你好,听说过英国的沃尔克外汇理财公司吗?我想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2. 沃尔克外汇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3. 沃尔克外汇公司是搞传销的吗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同时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情况。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沃尔克外汇公司是搞传销的吗

4. 你好,沃尔克外汇公司是搞传销的吗

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同时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情况。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