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支付责任模式有

2024-05-19 14:07

1. 养老保险的支付责任模式有

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有多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最早也是最简单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雇主持续不断地向已退休的雇员支付退休费。之后,这种公司内非正规的做法被逐步在就业合同中予以明确,这样原先那种由雇主决定的奖励形式的养老金就变为雇主的责任了。在德国这种最常见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就是以这种机制动作的,当然由于纳税方面的考虑,这种在将来需支付的养老金责任在会计帐务中会得到承认。这种的养老金支付义务也多见于许多其它的国家中,但国际会计标准现在这种财务责任得到充分的承认。公务员和其它公共部门职工的养老金计划也经常是以一种直接养老承诺的方式运作的。这些计划的主要部分还没有按照将来需支付的养老责任进行会计财务管理。这些公务员养老计划通常是有法律法规基础的,并且这类计划在资金方面的支撑程度完全靠财政收税能力来决定的。由于以上列举的公司养老金义务仅仅是受会计原则会规范,也只是靠公司资产平衡表上所列的部分资产所支持,当公司发展举步维坚时,这些保险计划的成员和当前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就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了。虽然养老金权益能够优先于其他公司欠债的债权人权利,或是公司参加了破产保险,这些保险计划的受益人所能受到的保险也是少之又少的。因而,许多国家要求雇主通过建立一个单独的投资基金来增强养老金计划的安全性,这一单独的投资基金可以由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或一个基金会进行管理。信托基金大概是这种另成一体的投资基金的最古老的形式,这一形式出现于安格鲁撒克森国家企业年金计划中。信托基金发展于最初的家庭信托模式,这一模式在英国至少已经存在了700年以上。这种模式要选定信托人或监督人对资产所有人(或代表各家庭成员的资产所有人)的资产在其外出期间进行管理。当把养老计划以信托基金形式进行管理时,信托人在法律上是有法律责任按照信托关系文本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操作的。另外,在几乎世界各国中,信托人还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些法律和法规很可能还对信托人有其它明确的要求,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在适用力上是高于双方商定的具体的信托条款的。这种信托模式的法律基础是由法院判案(先例法系)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明确定写入法典形成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养老保险的支付责任模式有

2. 养老保险两种支付责任模式

法律分析: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模式包括三种: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所谓现收现付制,简单来说就是预先计算出一定期间(通常为1年)内一国养老保险的总支出额,然后据此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比例并进行征缴,用当期所得支付当期支出的模式,也就是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负担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责任,因此也叫代际转移模式。所谓完全积累制,则是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一定比例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存人劳动者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交由某一投资基金进行管理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等劳动者退休后由基金将投资所得的回报以年金的方式向其逐月发放的模式。所谓部分积累制则是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两种方式的结合,即当期所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在满足一定时期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又留有一定的储备的模式。
我国建国初期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国家财政拨款共同构成养老保险基金按期向退休者支付养老金。此种模式虽然无须担忧大量资金结余所带来的保值升值和资金安全问题,却也使用人单位和国家财政背上了过重的负担。为配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开始向部分积累制转换,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一部分纳入劳动者个人账户进行积累,另一部分加上国家财政补贴纳入社会统筹以在全社会范围进行调剂,等职工退休后两部分合并计发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确认和沿用了此种筹资模式,其第11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据此,凡属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负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国家财政则负有根据实际情况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3. 养老保险支付责任模式有哪些

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有多种不同的组织形式。最早也是最简单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雇主持续不断地向已退休的雇员支付退休费。之后,这种公司内非正规的做法被逐步在就业合同中予以明确,这样原先那种由雇主决定的奖励形式的养老金就变为雇主的责任了。在德国这种最常见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就是以这种机制动作的,当然由于纳税方面的考虑,这种在将来需支付的养老金责任在会计帐务中会得到承认。这种的养老金支付义务也多见于许多其它的国家中,但国际会计标准现在这种财务责任得到充分的承认。公务员和其它公共部门职工的养老金计划也经常是以一种直接养老承诺的方式运作的。这些计划的主要部分还没有按照将来需支付的养老责任进行会计财务管理。这些公务员养老计划通常是有法律法规基础的,并且这类计划在资金方面的支撑程度完全靠财政收税能力来决定的。由于以上列举的公司养老金义务仅仅是受会计原则会规范,也只是靠公司资产平衡表上所列的部分资产所支持,当公司发展举步维坚时,这些保险计划的成员和当前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就几乎没有任何保护了。虽然养老金权益能够优先于其他公司欠债的债权人权利,或是公司参加了破产保险,这些保险计划的受益人所能受到的保险也是少之又少的。因而,许多国家要求雇主通过建立一个单独的投资基金来增强养老金计划的安全性,这一单独的投资基金可以由一个单独的法人实体或一个基金会进行管理。信托基金大概是这种另成一体的投资基金的最古老的形式,这一形式出现于安格鲁撒克森国家企业年金计划中。信托基金发展于最初的家庭信托模式,这一模式在英国至少已经存在了700年以上。这种模式要选定信托人或监督人对资产所有人(或代表各家庭成员的资产所有人)的资产在其外出期间进行管理。当把养老计划以信托基金形式进行管理时,信托人在法律上是有法律责任按照信托关系文本以及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操作的。另外,在几乎世界各国中,信托人还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这些法律和法规很可能还对信托人有其它明确的要求,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在适用力上是高于双方商定的具体的信托条款的。这种信托模式的法律基础是由法院判案(先例法系)在几百年的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明确定写入法典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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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支付责任模式有哪些

4. 养老保险支付责任模式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模式包括三种: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所谓现收现付制,简单来说就是预先计算出一定期间(通常为1年)内一国养老保险的总支出额,然后据此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比例并进行征缴,用当期所得支付当期支出的模式,也就是由正在工作的一代人负担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责任,因此也叫代际转移模式。所谓完全积累制,则是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一定比例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存人劳动者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交由某一投资基金进行管理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等劳动者退休后由基金将投资所得的回报以年金的方式向其逐月发放的模式。所谓部分积累制则是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两种方式的结合,即当期所收缴的养老保险费在满足一定时期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又留有一定的储备的模式。我国建国初期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由用人单位缴费和国家财政拨款共同构成养老保险基金按期向退休者支付养老金。此种模式虽然无须担忧大量资金结余所带来的保值升值和资金安全问题,却也使用人单位和国家财政背上了过重的负担。为配合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开始向部分积累制转换,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一部分纳入劳动者个人账户进行积累,另一部分加上国家财政补贴纳入社会统筹以在全社会范围进行调剂,等职工退休后两部分合并计发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确认和沿用了此种筹资模式,其第11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据此,凡属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负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国家财政则负有根据实际情况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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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简答养老保险财务收支模式和责任模式?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本身需要规范化,政府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领域的介入和管理也必须规范化。财政介入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主要应考虑社会保险税、养老基金预算管理和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制度三大方面。
通过社会保险税方式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目前世界各国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方式即筹资模式,通常有三种形式:缴税制、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强制储蓄)。通过对三种筹资模式的比较,我们认为社会保险税比缴费制更有效率,比预筹基金制和缴费制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比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性。因此,通过社会保险税获取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内的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和改革发展客观要求的选择。为此,我们尝试设计了一套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险税【摘要】
简答养老保险财务收支模式和责任模式?【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我准备一下,稍后给您回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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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本身需要规范化,政府和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领域的介入和管理也必须规范化。财政介入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主要应考虑社会保险税、养老基金预算管理和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制度三大方面。
通过社会保险税方式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目前世界各国获取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方式即筹资模式,通常有三种形式:缴税制、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强制储蓄)。通过对三种筹资模式的比较,我们认为社会保险税比缴费制更有效率,比预筹基金制和缴费制具有更强的约束机制,比缴费制和预筹基金制更能体现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公平性。因此,通过社会保险税获取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内的社会保险基金,是一种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和改革发展客观要求的选择。为此,我们尝试设计了一套适合我国的社会保险税【回答】

简答养老保险财务收支模式和责任模式?

6. 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模式的特点的是?

现收现付制的特点
 1、完全依靠当前的收入去支付现在的支出,以支定收,基金没有结余,从而避免了完全基金制下基金遭受通货膨胀而贬值的风险,也能够对基金进行有效的管理。由于现收现付制是下一代人养上一代人,因此具有代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2、但这种模式在人口年龄结构年轻、保障范围较窄、支付标准较低的情况下,尚可正常运行;在经济不景气、人口出现老龄化、支付范围和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缴费比例过高,当代负担沉重,资金筹集困难等问题。

7. 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模式的特点的是

中国实行以现收现付为主兼具基金积累制的统账结合模式。即工资的8%放到个人账户上,企业缴纳的20%用来现收现付,即用来统一支付给退休一代养老。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制度转型等原因,个人账户是空账,这部分钱用来支付给退休的一代了,因此,目前的养老制度实际上是现收现付制的,不是严格的“部分积累制”。养老模式大致分为两种:现收现付制与基金积累制,简单来说,前者是在职的人养退休的人,后者是自己养自己。现收现付制是以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缴费加上同期用人单位或雇主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的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退休者养老金,实行年度收支平衡预算;基金积累制是劳动者在职期间通过自己和雇主的缴费建立并逐年积累个人养老账户基金,退休后再以积累的养老基金和投资收益来给付自己的养老金,实行基金储备制。前者具有互助共济、无保值增值压力等特点;后者管理复杂、有保值增值压力,但可减轻政府负担。现收现付制体现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本质,我国选择统账结合模式,则是想通过个人账户的设置来调解代际负担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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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现收现付模式的特点的是

8. 养老保险金的缴费及给付模式

给付确定模式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模式,是先设定养老保险金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达到的替代率,以此确定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再结合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测算,来确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这种模式实质上是”以支定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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