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的现状

2024-05-02 23:30

1. 绿色金融的现状

就现阶段发展而言,人们对于“绿色金融”的关注点仍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尤其是银行的信贷业务方面,即“绿色信贷”。而从这个角度出发,“绿色金融”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70年代。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而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召开的国际知名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就是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这项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而那些采纳了“赤道原则”的银行又被称为“赤道银行”。在我国的银行业中,现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绿色金融的现状

2. 绿色金融的经验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这使得“绿色金融”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发展的新的趋势和潮流。客观地讲,虽然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普遍对发展“绿色金融”颇为热心,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又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如“绿色金融”业务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信息沟通机制有待完善、金融机构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相关政策不完善等。不过,笔者认为,要破解这些瓶颈,可以借鉴一下发达国家,特别是德国的成功经验。德国是国际“绿色金融”主要发源地之一,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相关政策已经较为成熟,体系也比较完善。分析来看,德国实施“绿色金融”的经验主要有:首先,国家参与。这是德国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最重要特征。举例来说,德国出台政策,对环保、节能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以给予持续l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实践证明,国家利用贴息的形式支持环保节能项目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国家利用较少的资金调动起一大批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杠杆效应”非常显著。其次,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整个“绿色金融”体系中始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断开发出“绿色金融”产品。还值得一提的是,复兴银行的节能环保的金融产品从最初的融资到后期金融产品的销售都没有政府的干预,各项活动都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形式开展,保证了过程中的公正、透明,政府的主要作用就是提供贴息及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这样保障了资金高效公平的使用。最后,环保部门的认可。这是德国发展“绿色金融”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德国“绿色金融”政策实施过程中,环保部门发挥着重要的审核作用,以确保贴息政策能够准确地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每个节能环保项日要想得到贴息贷款,必须得到当地或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后才能申请。

3. 绿色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贷款投向行业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清洁能源行业,清洁生产产业、生态农业、绿色服务等行业亟待突破。
  
 二是小微企业没有专属绿色信贷产品 主要集中在大型国企、央企,通过项目贷款方式实现投放。对于从事绿色金融领域的民营小微企业,未有专门行业信贷政策和产品,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其准入标准与一般法人客户一致,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因科技型企业自身轻资产的特点,获取银行融资比较困难。
  
 三是业务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不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绿色金融。2021年3月两会上,碳达峰、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报告,央行也已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一项重点工作,对绿色金融业务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保障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一线客户经理对绿色信贷知识的了解不够深入,对何为绿色信贷一知半解,对绿色信贷的定义、范围等认识还需加深,缺乏绿色信贷专业人才,还需持续从组织、人员、信息储备、知识储备等方面强化营销管控体系建设。

绿色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4. 绿色金融的政策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绿色金融”随绿色发展应运而生,代表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趋势,对于我国金融业来说,更意味着将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而结合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应加快以下几方面的进程:――加大绿色金融政策引导。国家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贷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健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国家应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进程,通过国家立法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从而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畅信息交流渠道。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加快金融机构改革。金融机构应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如从商业银行的角度看,发展绿色金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引入环境观念,加强员工环保意识和业务流程的环境评估。二是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业务创新能力。三是要进一步放开和扩大银行业的综合经营范围,商业银行有必要把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发展综合经营和发展绿色金融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通过贷款、理财、担保、租赁、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5. 绿色金融在中国的现状

政策推动绿色金融行业发展
随着国家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的金融业开始改变观念,向“环境友好型”过渡,也逐渐地把绿色金融理念提升到操作层面,近年来在国内掀起了一场“绿色金融”风暴。国家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与分类,绿色金融体系包括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所有主要金融工具。
绿色信贷为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绿色贷款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位居世界第一,近年来,我国绿色信贷规模及占比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2021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到15.9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总规模的比例提升到8.25%。

我国绿色信贷分用途来看,47%的绿色贷款用于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产业,26%和12%的绿色贷款分比用于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绿色债券稳定发展
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时间较晚,近年来发行规模保持稳定增长。2020年中国绿色债券在境内外市场的发行总量达到约2895亿元人民币(440.7亿美元),较2019年的3860亿元人民币(558亿美元)减少了21%。2021年上半年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快速增长,达到2013亿人民币(376亿美元)。

绿色保险增长迅速
我国绿色保险近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和提升。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数据,2018年至2020年我国绿色保险保额与赔付金额持续增长,2020年我国绿色保险保额达到18.33万亿元,同比增长24.9%,绿色保险赔付金额213.57亿元,同比增长11.6%。初步估计2021年绿色保险保额超过25万亿元,赔付金额达到240亿元。

我国保险资金向绿色投资领域的倾斜力度也在逐步加大。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数据,我国绿色保险投资余额由2018年的3954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5615亿元。初步估计2021年其规模将接近7000亿元。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绿色金融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绿色金融在中国的现状

6. 绿色金融的特点

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与传统金融中的政策性金融有共同点,即它的实施需要由政府政策做推动。传统金融业在现行政策和“经济人”思想引导下,或者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或者以完成政策任务为职责,后者就是政策推动型金融。环境资源是公共品,除非有政策规定,金融机构不可能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近几年来,“绿色金融”概念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追捧,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7. 绿色金融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逐步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制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引导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注重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
二是持续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考核评价。出台银行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发布《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定期组织国内主要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和评价工作,引导银行业加深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加大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发展。不断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地方开展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是鼓励金融机构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经验,加强融资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绿色金融政策

8. 如何解决绿色企业融资问题?

1、深化服务,加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强化措施,改善融资环境,用创新的理念、思路、机制和方法,力助企业应对危机、破解难题,尽心尽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大对困难行业帮扶力度。针对当前行业运营困难的实际,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目前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扶持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等,并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2、深化政、银、企合作,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均应高度关注企业资金链异常风险,强化监测预警,要突出加强对企业关联关系的监控,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同时,完善维护企业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和化解风险,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急刹车”,不抽资、不压贷,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
3、金融机构应积极拓展服务创新,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对创新能力强、效益好、有发展前景、暂时有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经营需求,降低贷款门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积极采取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或存货抵质押方式,缓解企业贷款抵押不足的矛盾,防止困难企业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4、加快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担保机构对企业资金支持效果。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多元投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创新发展模式,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大力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培育和促进各类担保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大胆吸引外来资金发展担保机构,推动信用担保机构的多元化运作,加快推进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一、绿色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企业融资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1、造血功能显著下降,资金链断裂风险持续增大。调查中企业均反映,在当前低迷的外部市场环境下,企业盈利能力显著下滑,导致企业现金流更趋紧张,唯有通过增加经营负债来维持企业日常经营。
2、部分行业贷款受限,行业经营举步维艰。受当前经济增速下行、产业结构调整、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跌、能源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被列为贷款重点受限行业,信贷规模压缩显著。
3、因缺少有效抵押物难以获得贷款,企业错失发展良机。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品种单一,即使是部分技术先进、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因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也无法获得流动资金贷款来扩大生产规模,导致错失发展良机。调查企业反映,当前社会上担保公司、贷款公司虽然多,但真正能支持和帮助企业的少。据对某地担保行业的调查了解到,当前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资本金有限、担保规模相对较小,以及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门槛高的问题,制约了对企业的资金支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