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阐述下非正当投机交易对期货市场的危害。

2024-05-05 17:45

1. 结合实际阐述下非正当投机交易对期货市场的危害。

327国债期货的经验教训,我觉得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
“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期货事件的主角,是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为240亿,1995年6月到期兑付,利率是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贴补率,但财政部是否对之实行保值贴补,并不确定。1995年2月后,其价格一直在147.80元和148.30元之间徘徊,但随着对财政部是否实行保值贴补的猜测和分歧,“327”国债期货价格发生大幅变动。以万国证券公司为代表的空方主力认为1995年1月起通货膨胀已见顶回落,不会贴息,坚决做空,而其对手方中经开则依据物价翘尾、周边市场“327”品种价格普遍高于上海以及提前了解财政部决策动向等因素,坚决做多,不断推升价位。 
  1995年2月23日,一直在“327”品种上联合做空的辽宁国发(集团)有限公司抢先得知“327”贴息消息,立即由做空改为做多,使得“327”品种在一分钟内上涨2元,十分钟内上涨3.77元。做空主力万国证券公司立即陷入困境,按照其当时的持仓量和价位,一旦期货合约到期,履行交割义务,其亏损高达60多亿元。为维护自己利益,“327”合约空方主力在148.50价位封盘失败后,在交易结束前最后8分钟,空方主力大量透支交易,以700万手、价值1400亿元的巨量空单,将价格打压至147.50元收盘,使“327”合约暴跌3.8元,并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造成了传媒所称的“中国的巴林事件”。 
  “327”国债交易中的异常情况,震惊了证券市场。事发当日晚上,上交所召集有关各方紧急磋商,最终权衡利弊,确认空方主力恶意违规,宣布最后8分钟所有的“327”品种期货交易无效,各会员之间实行协议平仓。 
编辑本段现货市场不发达、市场机制不健全是祸根  重提1995年“327”国债事件,并非仅仅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意义重大。在欢呼之余,也不禁使人想起1994年“327国债事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愿中国的金融衍生期货交易健康成长。 
  国债期货交易是非常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债由政府发行保证还本付息,风险度小,被称为“金边债券”,具有成本低、流动性更强、可信度更高等特点。但是,当时我国国债发行较难,主要靠行政摊派。1992年发行的国库券,发行一年多后,二级市场的价格最高时只有80多元,连面值都不到。行业管理者发现期货这个东西不错,可以提高流动性,推动发行,也比较容易控制,于是奉行“拿来主义”,引进国债期货交易,在二级市场上可以对此进行做多做空的买卖。 
  在本质上,这种交易做的只是国债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上下波动的幅度很小。这也正是美国财政部成为国债期货强有力支持者的原因。 
  令人疯狂流泪的“327”1993年10月25日,北京商品交易所率先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向全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327”是国债期货合约的代号,对应1992年发行,1995年6月到期兑付的3年期国库券,该券发行总量是240亿元人民币。 
  1994年10月以后,人民银行提高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利率和恢复存款保值贴补,国库券也同样进行保值贴补,保值贴补率的不确定性为炒作国债期货提供了空间,大量机构投资者由股市转入债市,在市场上多空双方对峙的焦点始终是围绕对“327”国债品种到期价格的预测,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到期的基础价格已经确定为128.5元,但到期的预测价格还受到保值贴补率和是否加息的影响,市场对此看法不一,多空双方在148元附近大规模建仓,导致国债期货市场行情火爆。 
  1994年至1995年春节前,全国开设国债期货的交易场所陡然增到14家。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到1995年,与全国股票市场的低迷的状态形成鲜明对照,形势似乎一片大好。 
  1995年2月327合约的价格一直在147.80元—148.30元徘徊。1995年2月23日,提高“327”国债利率的传言得到证实,百元面值的“327”国债将按148.50元兑付。一直在“327”品种上与万国联手做空的辽国发突然倒戈,改做多头。“327”国债在1分钟内竟上涨了2元,10分钟后共涨了3.77元。327国债每上涨1元,万国证券就要赔进十几个亿。按照它的持仓量和现行价位,一旦到期交割,它将要拿出60亿元资金。 
  毫无疑问,万国没有这个能力。其负责人管金生铤而走险,当日16时22分13秒突然发难,砸出1056万口(每口面值20000元人民币的国债)卖单,把价位从151.30打到147.50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这个行动令整个市场都目瞪口呆,若以收盘时的价格来计算,这一天做多的机构,包括像辽国发这样空翻多的机构都将血本无归,而万国不仅能够摆脱掉危机,并且还可以赚到42亿元。 
  当天夜里11点,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正式下令宣布23日16时22分13秒之后的所有“327”品种的交易异常,是无效的,该部分不计入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经过此次调整当日国债成交额为5400亿元,当日“327”品种的收盘价为违规前最后签订的一笔交易价格151.30元。 
  万国证券在劫难逃,如果按照上交所定的收盘价到期交割,万国赔6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管京生自己弄出的局面算,万国赚42亿元;如果按照151.30元收盘价平仓,万国亏16亿元。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鉴于中国当时不具备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发出《关于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开市仅两年零六个月的国债期货无奈地划上了句号。中国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宣告夭折。 
  同年9月20日,国家监察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都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决定说,“这次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公司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1996年4月,万国不得不与它当年最强劲的竞争对手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327”国债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327”国债期货合约上惊心动魄的厮杀,现在说来依然历历在目。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 
  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2.5%,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 
  “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9.5%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 
  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 
  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 
  后事之师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全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 
  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2.5%,深交所规定为1.5%,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 
  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 
  管理漏洞,透支交易。我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 
  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327”是人们心中永远的痛,以至于有段时间一提到期货人们总会联想起欺诈、疯狂和混乱。从1995年到2005年,是中国170余家期货企业日子极不好过的11年,监管层也整整思考了11年。人们还将思考多久?还将等待多久? 
  淮南的柑橘很香甜,但是到了淮北就成了苦涩的“枳”。我们在引入金融创新工具的激情中忘记了要先打理好这里的监管气候和土壤,给它一个营养丰富的环境它才能顺利成长、恢复本性,否则只能是因发育不良而早夭。 
  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编辑本段文中醒目处  1,“327”国债期货合约参与者如是说:“这个事件对中国期货业影响实在太大了,经历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 
  2,国债期货的基础是利率市场化,虽然目前利率市场化的工作已经启动,但程度还不够。因此,国债期货的推出应该等待利率真正市场化的那一天。等待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技巧。 
  评: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重提“327”国债事件意在提醒各位期货的风险,就算你是绝顶聪明和何其有钱的人,也不能轻易地参与期货交易

结合实际阐述下非正当投机交易对期货市场的危害。

2. 期货投机交易的遏制交易

2011年5月4日,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相继下发通知称,自5月16日起将对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超限持仓将视作异常交易行为,期货交易所可强行平仓。 上海期货交易所在通知中表示,交易所将对已认定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视作同一客户,对其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后按照同一客户的标准进行限仓;对其中包含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视作同一非期货公司会员,对其投机持仓合并计算按照同一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标准进行限仓;符合套期保值申请资格的客户,可以通过申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来满足其实际需求。同时,对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后,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视作合并持仓超限异常交易行为。针对这一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按照《风控办法》及《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的通知》中强行平仓的原则执行操作。如果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的,交易所则按照投机持仓从大到小的原则选择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执行强行平仓,直到该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投机持仓合并计算后符合交易所限仓标准。上期所监查部负责人指出,交易所针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出台一系列的规定,意在加强对期货交易行为的合规管理。而加强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监管,意在防止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规避交易所相关规定,防止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来操纵市场价格等恶性违规行为。此外,其他两家期货交易所也分别出台了各自的具体办法。比如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通知表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内的全部账户投机持仓,将进行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投机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对单一客户的投机持仓限额。但是,产业客户账户可根据实际现货经营情况向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额度。强行平仓时,按照该账户组内客户持仓量由大至小顺序进行,直至合并持仓量不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

3. 期货投机交易的适度交易

在期货币场卜有增加市场流动性和承担套期保值者转嫁风险的作用,有利于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和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它是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和发现价格功能得以发挥的重要条件之一。主要表现在:(1)投机者是期货风险的承担者,是套期保值者的交易对手。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能够为生产经营者规避风险,但它只是转移了风险,并不能把风险消灭。转移出去的风险需要有相应的承担者,期货投机者在期货市场上正起着承担风险的作用。期货交易运作的实践证明,仅套期保值者之间交易很难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如果只有套期保值者参与期货交易,那么,必须在买入套期保值者和卖出套期保值者交易数量完全相等时,交易才能成立。实际上,多头保值有利空头保值者的不平衡是经常的。因此,仅有套期保值者的市场,套期保值是很难实期货投机交易现。投机者的参加正好能弥补这种不平衡,促使期货交易的实现,在利益动机的驱使下。投机者根据自己对价格的判断,不断在期货市场上买卖期货合约,以期在价格波动中获利。在这一过程中、投机者必须承担很大的风险,一旦市场价格与投机者预测的方向相反时,就会造成亏损,这种亏损正是套期保值者所力求回避的那部分风险。如果期货市场上没有投机者或没有足够的投机者参与期货币场,套期保值者就没有交易对手,风险也就无从转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回避风险的功能就难以发挥。(2)投机交易促进市场流动性,保障了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功能的实现。发现价格功能是在市场流动性较强的条件下实现的。一般说来,期货市场流动性的强弱取决于投机成分的多少。如果只有套期保值者,即使集中了大量的供求信息,市场参与者也难以找到交易对方,少量的成交就可对价格产生巨大的影响。交易也不要太过理性化操作,总是背离市场的客观规律进行操作的投机者最终会破淘汰出期货币场。投机要适度,操纵中场等过度投机行为不仅不能减缓价格的波动,而且会人为地拉大供求缺口,报坏供求关系,加剧价格波动,加大市场风险,使市场丧失具正常功能。因此,遏制过度投机,打击操纵市场行为是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主要工作之一。

期货投机交易的适度交易

4. 期货投机的相关问题

关于随机漫步模型和有效市场假说的问题1 投资者并非是“整体理性”的实际研究表明,每个投资者对信息的获取和反应能力都是有限而且需要时间的,认为信息能够被立即消化是不符合实际的;再者,在市场中情绪和情感等非理性因素总是存在的,而且一直得到投资者的重视。因而,“整体理性”的假说难以真正成立。EMH的理论家也不否认这一点,但他们认为,尽管投资者个体可能有不理性的判断,但从统计学看来,这都是在“理性均值”左右的正常偏差。所以,他们强调,投资者作为整体是理性的。但是,“整体理性”一说也是可疑的。所谓投资者整体,无外乎就是由众多的人组成的一个“群体”。这种“群体”特征早有人类学家作出了成熟的论断:其一,人类对群体声音的敏感度远超过其他任何东西的影响,这就是所谓“从众理论”。我们能观察到群体可以因某一信息而动,但其内因往往并不是信息本身,如时尚、极端社会运动等现象。其二,群体会受到狂热、恐慌等因素的支配,如经济恐慌、市场情绪等都能控制群体。其三,群体明显会受到“领头者”的影响。对这一点,我们立即可想起拿破仑、希特勒,或者市场上大都关心大户情况等这些现象。这些群体特征能说明“整体理性”的问题吗?应该是刚好相反。另外,期货市场中各交易主体之间实际上存在博弈的关系,博弈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整体非理性,就像“囚徒困境”的例子一样。2 市场中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很明显,信息不能像阳光一样普照大地,不偏不倚。而且,信息会产生累积效应——就像伯·巴克(Per Bak)研究的沙堆,一开始的累积只会有量的增加,但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大的变化——塌落。市场也会发生类似的行为。如某些单个的信息也许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但类似信息的数量叠加就会产生超过信息总和的力量,形成传统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市场剧变。3 市场是有效的吗?从以上两点,我们就自然会提出这个问题。对市场有效与否的问题,不仅经验主义者提出疑问,就是在理论界也有争议。首先,强式有效市场假设(认为即使拥有内幕消息也没有优势)就受到广泛的质疑。国内外资本市场上都有很多利用内幕交易牟利的行为,被公开处罚的也不在少数。比如,乔治·索罗斯就被法国的法院判罚220万欧元。法院认为他在14年前靠内幕交易在该国股市上获得了相当于220万欧元的利润。其次,弱式有效市场假说(认为技术分析无用)也与事实相悖。技术分析在今天的国内外资本市场上仍然被证明有一定的意义,受到广泛的推崇。4 收益率并不服从正态分布从理论上讲,因为期货价格变动明显是有趋势性的,所以期货收益率显然不是完全随机的,也就不服从正态分布。从实证的角度来看,有许多学者,包括EMH的创始人Fama在对资产持有期收益率的观测中都曾发现,其频数分布曲线不是钟形的正态分布曲线,一般是负斜的,且峰部比正态分布所预言的更高,尾部比正态分布所预言的更大。这是一种叫作稳定帕累托分布曲线,或称莱维曲线。其特点是有较胖的尾部,即发生市场剧变(如崩盘或暴涨)的概率比正态分布所预言的要大。5 关于时间的问题在EMH框架下,由于是随机游荡的市场,时间是可以忽视的。在时间变量下,价格的变动形式是不变的(随机分布)。也就是说,在这个理论框架下,没有“时间之矢”的概念,时间是可逆的。但实际上,时间在期货价格变动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的价格会影响到未来,过去的信息会影响到未来。也可以简单地说,市场是有记忆效应的,历史不能视之若无。这是符合物质世界运动普遍规律的。我们在研究期货市场时,必须尊重这个普遍规律。以上这几点可以说明,随机漫步模型和有效市场假说在很多方面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这些经典理论存在天然的弱点。即使从整体来看该理论有积极的地方,但也无法摆脱自身之“痒”。EMH所否定基本面分析和图表分析的理由就不能充分成立。

5. 在期货市场上,为什么说投机者的存在是必须的?他们能给市场带来哪些正面影响?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的经济

因为投机者:
1、承担价格风险。期货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力图回避和转移的风险,使套期保值成为可能。
2、提高市场流动性。投机者频繁地建立部位,对冲手中的合约,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量,这既使 套期保值交易容易成交,又能减少交易者进出市场所可能引起的价格波动。 

3、保持价格体系稳定。各期货市场商品间价格和不同种商品间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 

投机者的参与,促进了相关市场和相关商品的价格调整,有利于改善不同地区价格的不合理状况,有利于改善商品不同时期的供求结构,使商品价格趋于合理;并且有利于调整某一商品对相关商品的价格比值,使其趋于合理化,从而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 

4、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投机者在价格处于较低平时买进期货,使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上涨,在较高价格水平卖出期货,使需求减少,这样又平抑了价格,使价格波动趋于平稳,从而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

所以说投机者的存在是必须的。

在期货市场上,为什么说投机者的存在是必须的?他们能给市场带来哪些正面影响?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的经济

6. 期货投机者对期货市场起到什么作用?麻烦告诉我

投机者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期货市场必不可少的润滑剂。投机交易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承担了套期保值交易转移的风险,是期货市场正常运营的保证。其经济功能主要有如下几点:
  1、承担价格风险。期货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力图回避和转移的风险,使套期保值成为可能。
  2、提高市场流动性。投机者频繁地建立部位,对冲手中的合约,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量,既可以方便套期保值交易成交,又能减少交易者进出市场所可能引起的价格波动。
  3、保持价格体系稳定。各期货市场商品间价格和不同种商品间价格具有高度相关性。投机者的参与,促进了相关市场和相关商品的价格调整,有利于改善不同地区价格的不合理状况,有利于改善商品不同时期的供求结构,使商品价格趋于合理,并且有利于调整某一商品对相关商品的价格比值,使其趋于合理化,从而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
  4、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投机者在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时买进期货,使需求增加,导致价格上涨,在较高价格水平卖出期货,使需求减少,这样又平抑了价格,使价格波动趋于平稳,从而形成合理的价格水平。

7. 期货交易之:期货交易的投机策略是什么?

投机者在期货市场上的投机策略,可归为如下一般性原则:
1) 利用商品价格上下波动来投机。投机成败取决于能否准确预测价格走势。由于商品价格变化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对价格走势进行准确的预测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这种投机是一种风险很大的投机。
2) 利用同一商品不同月份的期货差价变动来投机。这种投机方式也叫"期货间垮"。其目的在于利用商品在某时间供求关系变化来赚取不同月份期货差价。这种投机盈亏较少,风险较小。
3) 利用现货和期货价差进行套利投机。由于供求关系变化不定,现货与期货的差价经常相互转让。一般情况下,当供不应求时,现货价一般高于期货价格,出现所谓"现货升水";当供大于求时,期货价格一般高于现货价格,出现所谓"期货升水"。投机者利用其价差进行投机。
4) 利用不同交易所之间价差进行套利交易。所谓套利是指在两个交易所以相反买卖地位进行交易,借以套取价格差额。由于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有时同一商品在不同交易所中出现价格7完全一致的情况,投机者利用这种价差进行投机。
5)利用可替代性商品和可转换性商品间的差价进行套利投机。有的交易所经营的商品有明显的替代性,例如玉米、大豆粉、燕麦等可当牲畜的饲料相互代替。当市场上玉米价格上涨时,可能刺激大豆粉和燕麦等饲料价格上升,投机者可利用替代性商品供求关系和价差进行套利和投机。对可转换性商品(如大豆、豆油、豆粉三者是可转换性商品〉,投机者也可利用它们的价差进行套利投机。

期货交易之:期货交易的投机策略是什么?

8. 期货市场上的投机有何特点,期货市场上的投机有何特点

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这种客观性一方面体现了市场风险的共性,就是说,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期货市场风险的客观性也来自期货交易内在机制的特殊性。
2.风险因素的放大性
期货市场的风险与现货市场的风险相比具有放大性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1)相比现货价格,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更为频繁。
(2)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较强,增加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3)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合约买卖活动,风险易于延伸,引发连锁反应。
(4)期货交易量大,风险集中,盈亏幅度大。
(5)期货交易具有远期性,未来不确定因素多,预测难度大。
3.风险与机会的共生性
期货交易存在着获取高额利润的可能,即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
4.风险评估的相对性
实际收益是一种客观存在,而预期收益的评估则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不同的交易成本、不同的客观条件而有所不同,因此,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主观意识,具有相对性。
5.风险损失的均等性
对于所有参与期货交易的双方来说,期货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都是客观存在的、均等的。
6.风险的可防范性
期货市场风险的产生与发展存在着自身的运行规律,根据历史资料、统计数据对期货市场变化过程进行预先测定,对期货市场风险进行防范,达到规避、分散、减弱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