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2024-05-09 11:48

1. 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024-62324578。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2021年6月,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2. 沈阳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号码

法律分析:铁西分中心:铁西区重工街12路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末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法律分析:铁西分中心:024-62324578;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024-6232457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4. 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024-62324578。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2021年6月,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5. 沈阳市医保中心在哪儿?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96856 
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税务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皇姑区的人员。

扩展资料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1、负责经办区域内参保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工作。
2、负责经办区域内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参保、停保、在职转退休、退保、个人账户返还、信息变更、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
3、负责参保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工作;负责对各医保分中心单位参保业务的指导和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沈阳市医保中心在哪儿?

6. 沈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在哪里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河分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小西门五交化大楼路东)   
东陵分局: 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05号(东陵区劳动局院内,公交223、105路汽车制造厂站北侧) 
铁西分局: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12路(铁西劳动局西侧) 
沈北分局: 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金星街44号 
苏家屯分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康平分局: 康平镇政法路 
法库分局: 法库县法库镇吉祥街692号 
辽中分局: 辽中县东环街52号 
新民分局: 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7. 沈阳铁西社保中心在哪

亲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回答,仅供参考:沈阳铁西社保中心地址:北一西路50号,铁西金谷科技园“2025创新大厦”B座的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沈阳市铁西区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为辖区企业和百姓提供一站式便民利企服务,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铁西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分中心、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搬迁到北一西路50号,铁西金谷科技园“2025创新大厦”B座的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集中办公。【摘要】
沈阳铁西社保中心在哪【提问】
亲亲,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回答,仅供参考:沈阳铁西社保中心地址:北一西路50号,铁西金谷科技园“2025创新大厦”B座的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沈阳市铁西区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为辖区企业和百姓提供一站式便民利企服务,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铁西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分中心、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搬迁到北一西路50号,铁西金谷科技园“2025创新大厦”B座的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集中办公。【回答】

沈阳铁西社保中心在哪

8. 沈阳市沈北新区医保中心电话

法律分析: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024-89862600;沈北分中心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024-880438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