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可以代办吗?

2024-05-05 05:24

1. 委托书公证可以代办吗?

律师解答      能。律师解析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      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一)遗嘱公证;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三)赠与公证;      (四)认领亲子公证;      (五)收养公证;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8条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

委托书公证可以代办吗?

2. 公证代理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在很多事务中使用委托书的情况与日俱增,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公证代理委托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证代理委托书1      委托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及____________车位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______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权利范围内就出售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履行附录中所列的第___________项共计_____项权利,受托人__________转委托权。
    凡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代理委托人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妥之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叁、代为办理买卖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合同备案登记相关事宜
    伍、代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并签署本人家庭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陆、代为办理还贷、代为领取他项权利证明等相关注销资料,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柒、代为配合买方办理房产税审核、购房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捌、代为办理退保手续,领取保费
    玖、代为交房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等过户手续
    拾贰、代为配合买方贷款,签署银行相关文件
    拾叁、代为领取房款
    拾肆、代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及税务机关调取上手相关材料
    拾伍、代为办理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证代理委托书2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_______和_______系夫妻关系,我们是座落于辽宁省沈阳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到贷款银行办理该房产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委托人: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代理委托书3      受托人: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_____和受托人_____)系_____关系。我们欲以_____的名义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
    2、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代理委托书4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
    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公证代理委托书5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江西省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委托人: _____ _____,男,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出生,现住江西省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受托人: _____,女, 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_ _____。
    委托事项:委托人 _____ _____因身体不适,不能亲自前往 _____ _____市办理位于 _____ _____市 _____幢 _____单元  _____室的相关购房手续事宜。特委托 _____ _____办理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购房事宜。
    受托人有权以我的名义办理上述房产的签订购房合同、按揭、办证、领证等相关事宜的一切文书。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我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代理委托书6      根据工商局要求代表处工商注销时,需要由首席代表或雇员来办理,但是如果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委托代理人来办理,请问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公证认证该怎么办?以下是一个案例。
    我们是一家外资代表处,已经完成了税务和海关的注销流程。现在正在准备工商的注销资料,由于唯一的前雇员(已经解聘,代表处无任何人员在境内)由于怀孕无法为我们代表处递送资料。
    现在她请她的朋友(与我们代表处无任何关系)帮忙提交资料。我们在委托代理人信息中没填写公司和部门的相关信息(经确认这个朋友确实没有雇主,是自由职业)。这样是否可以?
    那就由外国企业出委托书,有权签字人签字,之后办理外国当地公证,外交部认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证。
  公证代理委托书7      委托人: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代理人,并以我名义在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本人份额房产。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代理委托书8      委托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兄弟(或夫妻、朋友等)关系。委托人欲在深圳购买房产一套(或委托人______按(96)京宣证字第3691号继承公证书有关继承父亲______遗产的内容,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继承属______的房产)。现委托人______因故不能前往深圳亲自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或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北京办理有关其应得的继承份额房产的过户手续),故委托弟弟______代为办理。委托期限为此手续办理完结,为办理上述手续所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受托人无(或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代理委托书9      委托人: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_____和受托人_____)系_____关系。我们欲以_____名义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_____作为我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
    2、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委托书公证要自己写吗

法律分析:不一定自己写,可以委托他人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委托书公证要自己写吗

4. 委托书一定要本人去公证吗

许彦律师:您好。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5. 公证书可以委托人代办吗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事项主要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行为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如遗嘱、委托、声明、保证、赠与;比如遗嘱公证,就是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证明。第二类是与人身有密切关系,需要见到本人才能确认的事实,如生存状况、身份证、证明相片与本人同一的公证。第三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重要变更或者财产的无偿转让,需要准确了解各参与方的真实意图,如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认领亲子、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书可以委托人代办吗

6. 委托书一定要本人去公证吗

  不用。
  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7. 委托书一定要本人去公证吗

您好。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委托书一定要本人去公证吗

8. 公证委托书有什么用

法律分析:委托书公证有利于明确和完善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具有天然的证据效力,当事人持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到房产管理部门、民政部门、银行机构等办理业务,能够得到更多的信任,有利于顺利办理委托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