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什么借记投资收益

2024-05-16 04:21

1.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什么借记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为什么借记投资收益

2. 转让金融商品缴纳的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投资收益,增值税不是不计入当期损益吗?


3. 转让损失的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提为什么要增加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转让损失的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计提为什么要增加投资收益?

4. 为什么在计算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时,不减去取得它时付出的相关交易费用

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处置净收入-初始入账价值;
处置时对营业利润的影响=处置净收入-处置时的账面价值;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需要考虑:购进时的交易费用、持有期间的利息或者现金股利、处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
持有期间对营业利润的影响就是将持有期间核算中涉及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科目的累计发生额予以相加。
如果问某一年的投资收益和营业利润,那么就仅考虑该年处理中涉及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两个科目的累计发生额。

你的问题不够明确。

5. 转让金融商品缴纳的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投资收益,增值税不是不计入当期损益吗?

转让金融产品缴纳的增值税,是不能记入投资收益的,应单独核算。增值税是不记入当期收益的。
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减免、缴纳等业务。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当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在本科目中核算。
一、税收政策规定
《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以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关于对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以及销售额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可以按照下面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1+6%)
=(卖出价-买入价)÷(1+6%)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卖出价-买入价)÷(1+6%)×6%
二、账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摘要】
转让金融商品缴纳的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投资收益,增值税不是不计入当期损益吗?【提问】
您好,我们已经收到你的问题,正在快马加鞭的为你准备答案,五分钟内将会回复你!请稍等片刻!  ^-^~【回答】
转让金融产品缴纳的增值税,是不能记入投资收益的,应单独核算。增值税是不记入当期收益的。
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减免、缴纳等业务。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应当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在本科目中核算。
一、税收政策规定
《营改增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以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关于对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以及销售额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可以按照下面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1+6%)
=(卖出价-买入价)÷(1+6%)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卖出价-买入价)÷(1+6%)×6%
二、账务处理规定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来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
借:投资收益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回答】

转让金融商品缴纳的增值税为什么要计入投资收益,增值税不是不计入当期损益吗?

6. 转让金融资产当月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为什么借方为投资收益

1、金融商品转让,就是把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或者通俗地理解就是把金融资产卖掉。比如,我们买了股票,过了段时间把股票卖了,就是在转让金融商品。2、“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也就是说,“投资收益”核算投资交易中相关的收益或损失呢,只不过统一使用了“收益”这个叫法,具体是收益还是损失,要看借记还是贷记,贷记投资收益就是收益,借记投资收益就是损失。【摘要】
转让金融资产当月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为什么借方为投资收益【提问】
你好,让你久等了【回答】
1、金融商品转让,就是把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其他方,或者通俗地理解就是把金融资产卖掉。比如,我们买了股票,过了段时间把股票卖了,就是在转让金融商品。2、“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也就是说,“投资收益”核算投资交易中相关的收益或损失呢,只不过统一使用了“收益”这个叫法,具体是收益还是损失,要看借记还是贷记,贷记投资收益就是收益,借记投资收益就是损失。【回答】
另外,还涉及到年度扣税【回答】
我好像又懂了,是不是产生转让收益,收益减少,所以借记投资收益,如果产生转让损失,收益就增加,所以贷记投资收益【提问】
是的【回答】

7. 金融商品转让计提的增值税为什么要冲减投资收益?

转让金融资产计征增值税,就是对取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售价-成本,这个投资收益额就是转让过程中的“销售额”,而且是含税销售额,所以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1+6%)*6%=(售价-成本)/(1+6%)*6%,而(售价-成本)/(1+6%)并不是直接收益,而是去税销售额或者去税收益的概念。
通过下面的会计分录,能够更好理解上面的投资收益是含税销售额的概念。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转让计提的增值税为什么要冲减投资收益?

8. 金融商品转让计提的增值税为什么要冲减投资收益?

转让金融资产计征增值税,就是对取得的投资收益计算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售价-成本,这个投资收益额就是转让过程中的“销售额”,而且是含税销售额,所以应交增值税=投资收益/(1+6%)*6%=(售价-成本)/(1+6%)*6%,而(售价-成本)/(1+6%)并不是直接收益,而是去税销售额或者去税收益的概念。
通过下面的会计分录,能够更好理解上面的投资收益是含税销售额的概念。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