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核算示例

2024-05-08 18:42

1.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核算示例

[例1]某市财政局1997年发生如下财政周转金收入业务:(1) 取得财政周转金占用费收入55 000元。借:其他财政存款 55 000贷:财政周转金收入--占用费收入 55 000(2) 取得财政专转金利息收入共计35 000元。借:其他财政存款 35 000贷:财政周转金收入--利息收入 35 000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核算示例

2.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核算方法

各级地方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置“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核算因使用周转金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发生有关费用时记入该科目借方,支出收回时记入该科目贷方,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周转金支出累计数,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如数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借方。“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下设“占用费支出”和“业务费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前者核算因借入上级财政周转金而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后者核算委托银行放款而支付的手续费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的有关费用支出。

3.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介绍

财政周转金收入(income from revolving fund )财政部门在办理财政周转金借出或放款业务中收取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和利息收入。主要有支工周转金收入、支农周转金收入和事业周转金收入。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介绍

4.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核算示例

[例1某市财政局1997年发生如下财政周转金支出业务:(1) 支付借入上级财政周转金的资金占用费28 000元。借:财政周转金支出--占用费支出 28 000贷:其他财政存款 28 000(2) 支付委托银行放款的手续费14 000元。借:财政周转金支出--业务费支出 14 000贷:其他财政存款 14 000[例2]年终结帐,将“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42 000元转入“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借:财政周转金收入 42 000贷:财政周转金支出 42 000同时,借:财政周转金收入 48 000贷:财政周转基金 48 000

5.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介绍

财政周转金支出(expenditure on revolvring fund):财政周转金的运用方因有偿使用周转金而发生的支出。财政周转金作为财政资金有偿分配的方式,周转金的占用方无论是下级财政机关,还是具体的用款单位,都须支付一定的费用,目的在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介绍

6. 财政周转金收入的来源

(1)借邮财政周转金的资金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借出财政周转金指上级财政部门借给下级财政用于周转使用的有偿资金。上下级财政之间借入或借出周转金属于资金在上下级财政之间的融通,并不是周转金的实际投入的运用,不存在计息问题,但为促使各级财政提高资金管理效益,上下级财政和周转金必须采用有偿融通的方式,由借出方按借入方周转金的财务周转金;(2)财政周转金放款的利息收入。财政周转金放款指针指财政部门用财政周转金向具体用款单位发放贷款,并按贷款数额和规定利率向用款单位收取利息。财政部门将取得的放款利息作为财政周转金收入,以补充财政政周转基金。为体现财政资金的扶持政策,周转金放款利率低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无论是收取资金占用费,还是收取利息,其目的不是实现资金的增值,而是为了增强用款单位的资金时间效益观念,促使用款单位按时还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7.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内容

具体包括周转使用过程中支付资金占用费、手续费及管理机构的费用。资金占用费是下级财政因借入财政周转金而付给上级财政的费用,手续费指财政部门委托银行办理放款和回收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管理机构费用指单独设置周转金专门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或不设单独机构而开支的少量业务经费。管理机构费用通常在规定的额度或比例内开支,一般采用委托本单位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具体输,转账结算。无论是总预算会计,还是单独设立的周转金管理机构都不允许开支现金。

财政周转金支出的内容

8. 财政周转金收入属于预算内的吗

这两句并不矛盾,第一句准确点说应该是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二句应该是“财政周转金收入”。“财政周转基金”是净资产类科目,而“财政周转金收入”是收入类科目。年末周转金支出要转入周转金收入,形成的周转金结余在“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方反应,最后要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所以,补充周转金最终效果也就是补充了周转基金,补充周转金可以说是过程,补充周转基金可以说是最终结果。这两句实质是一个意思:收到占用费或利息时,总预算会计做账,借:其他财政存款,贷:财政周转金收入——占用费收入
或
利息收入。这个分录即表达了收回的利息收入、占用费收入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又体现了“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是用于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和占用费收入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
财政周转基金是财政用于有偿使用的资金,在列报财政支出的同时转入。周转金的利息收入(或占用费收入)按规定扣除必要的业务费用后应用于补充财政周转金。第五十三条
财政周转金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部门从上级借入财政周转金所支付的占用费以及周转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按规定开支的相关费用。第五十六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322号科目
财政周转基金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设置的有偿使用资金。2.用预算资金增补有偿使用周转基金时,借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回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用财政周转金收入补充财政周转基金时,借记“财政周转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部门财政周转基金总额,年终余额结转下年。4.本科目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第425号科目
财政周转金收入1.本科目核算财政周转金利息及占用费的收入情况。2.本科目应设置“利息收入”和“占用费收入”二个明细科目。取得利息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取得占用费收入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占用费)。3.年终结账时,应将“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金支出”科目。本科目余额为当年财政周转金收支结余数,应全数转入“财政周转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周转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