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几年生育险可以领钱

2024-05-17 14:59

1. 交几年生育险可以领钱

1、目前政策,外地农村户口离职,凭单位的离职证明、退保申请、身份证、社保卡等可以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退取个人账户金额,公司交的不能退;城镇户口不能中途退保。2、不建议一时急于退保,以后可以接着缴的,或办理转移手续。3、当地城镇户口,才能自己缴纳社保,一般也只交养老和医疗,仅有少数城市可交生育或失业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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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几年生育险可以领钱

2.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满足领取条件都能领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4.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三年后一般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如下: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你辞职没有关系。报销期限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衍生问题:生育津贴咨询哪个部门?咨询社保局。应在生育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6.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一般而言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后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申请的最迟时间是以出生证明日期为开始1年内必须申请,一般超过1年就无法申请生育津贴了,建议到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目前每个省市对于生育津贴申领执行政策存在差异,比如:1、北京。要求女职工产后三个月内向人事部等提交生育津贴所需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津贴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2、广州。要求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后12个月向有关部门办理生育津贴报销手续。3、唐山。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女职工,从产假开始12月内提交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生育津贴三年后一般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8. 生育津贴过了三四年还能领吗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三年后一般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如下: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你辞职没有关系。报销期限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衍生问题:
生育津贴咨询哪个部门?
咨询社保局。应在生育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12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