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024-05-02 19:03

1.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实质上是全体合伙人的债务;而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对该债权人的债务,只限于该合伙人,如果允许抵销的话,那么就相当于强迫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对个别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举例: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A,甲向戊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合伙企业经营期间,戊欠合伙企业货款8万元,戊认为因为甲欠自己5万元,而自己欠合伙企业8万元,其中5万元就互相抵销了,只向A合伙企业偿还3万元就可以结清三方的债权债务了。戊的观点是不正确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戊不能以对合伙人甲的债权抵销对A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 合伙财产未清算,合伙人能否起诉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能直接起诉。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合伙纠纷未结算起诉的处理:起诉合伙纠纷,如果未清算,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无法审理。最终可能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起诉流程如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拓展资料: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 合伙财产未清算,合伙人能否起诉

个人合伙未经清算能直接起诉。当事人起诉,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合伙纠纷未结算起诉的处理:起诉合伙纠纷,如果未清算,法院一般不会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无法审理。最终可能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起诉流程如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拓展资料: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伙财产未清算,合伙人能否起诉

4. 未清算的合伙协议纠纷处理

原、被告于2007年7月合伙投资采矿,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原、被告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在合伙经营期间,原、被告均实际进行了投资和管理;但在个人合伙比较松散的情况下,出现了由被告一人掌握全部合伙收入,以及合伙开支项目均在被告的支配下进行,大部分开支票据在被告手里的情况,并且相当一部分票据均是手工填写的白条凭证。法院受理该案后,依原告申请进行了财产保全,查封了原、被告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内部对部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认识和处理存在不同意见,后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虽然形成了多数意见,但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一是对未经合伙清算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法院是否应予立案受理;若已经受理,应当如何对待      在审判实践当中,确实存在相当一部分的民事案件,由于一方当事人(作为被告)不配合,认为帐目和财产均在自己手中而不主动配合进行帐目清算,而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原告)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合伙帐目明晰,事实清楚,直接起诉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支付合伙利润,分割合伙共有的财产。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又因为双方对合伙开支帐目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合伙开支帐目与合伙盈余无法查清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有一部分意见主张,因为合伙未进行清算,帐目无法查清,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有一部分意见认为,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原本就是希望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合伙盈余财产和帐目进行审查,然后再进行债权债务以及盈余分配,既然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法院主持合伙清算,那么以合伙未清算为由直接在审查立案阶段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在审理过程中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伙帐目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而以合伙未进行清算、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利于保障合伙一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倘若一方当事人仅仅因为疏于参加管理,或者在最初原本比较信任的情况下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制度,而另一方当事人早有预谋的恶意侵占对方的合伙财产,故意销毁或者遗失合伙帐目材料或者干脆把账目搞乱、拒不交出合伙帐目,那么将导致一方当事人完全处于任人宰割的地位,所付出的代价也未免太大。故笔者认为,法院应当从保护合伙协议纠纷双方当事人合法诉权的角度出发,不应对未经合伙清算的案件在审查立案阶段就决定不予受理;而在审理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过程中,不宜对所有帐目不清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直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笔者认为,在原告直接起诉法院要求法院主持合伙清算的案件与原告起诉要求分割合伙盈余财产的案件当中,法院都有义务对合伙帐目进行初步的审查清算。      二是在合伙帐目不规范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与处理对策      在大多数的个人合伙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当中,由于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或多或少的与合伙一方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裙带关系,这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相对松散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小数额的采购、生产性支出或者日常生活开支,不同程度的存在白条入帐的情况;或者较大数额的开支,没有法定的票据凭证,比如购买柴油没有正式的税控发票,坐飞机、火车没有正式的票据等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对财务制度的约定,结合合伙经营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区分认定。民法原则当中,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为王”的理论原则,即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依照交易习惯。这个交易习惯,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按照普通人的认识标准,在通常情况下采取的行为或者意思表示的判断标准。首先应当将合伙协议的约定作为审查合伙帐目的基本前提,结合合伙经营的习惯做法对帐目进行合理区分。如果当事人对合伙帐目存在较大争议,那就可以提请司法会计鉴定,要求对合伙经营期间的所有帐目进行审计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者合伙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举证责任进行明确的分配。由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力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较大的损失风险。就笔者近期审理的案件来说,因为被告实际对合伙经营实体进行了管理,并实际掌握了全部的合伙盈余财产和开支帐目。笔者认为,该案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举证证明合伙经营法律关系的客观存在,举证证明合伙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的客观存在;举证证明合伙经营期间的大部分的票据凭证在被告手中。而该案被告应当举证证明其持有的开支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客观的分配之后,依照上述阐明的原则对票据进行审查或者由法院主持清算,抑或提交司法会计鉴定后,对合伙协议纠纷做出实体判决。      笔者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按照审委会的多数意见,拟将合伙帐目提交司法会计鉴定,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催缴鉴定费通知书,因被告考虑到其举证责任较大,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已兑现履行完毕。

5. 合伙人必须承担合伙人已清偿债务前的债务吗

中途加入合伙,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
因合伙负担的债务,对外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全体合伙人包括新加入的合伙人,所以新加入的合伙人对之前的债务即使没有责任,也需要对入伙前的债务负责,承担连带责任,因合伙所负的债务,对内全体合伙人按照自己的份额承担最终责任。
一、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责任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再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遭受损失如何追偿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使其对合伙企业债务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可要求合伙企业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由于该债务既包括偿债合伙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也包括企业其他合伙人应承担的份额,所以,当他代为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余额后,他有权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他们各自的债务份额,弥补他因代偿债务而受到的财产损失。
三、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清偿顺序】:先企业后个人。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2)合伙人不得以其出资的份额大小、合伙企业债务另有担保人等理由拒绝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合伙人必须承担合伙人已清偿债务前的债务吗

6. 关于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什么时候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转让股权的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在按照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对合伙企业出资后,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情况对合伙企业的影响不像普通合伙人那么大。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虽然也会影响合伙企业的稳定和运行,但不会太严重。因此,本法对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限制,不像对普通合伙人那么严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7. 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时

债务纠纷解决办法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一、无还款期限的借条怎么起诉?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在对方拒绝还款要求后起诉,起诉流程如下:
(一)准备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人民法院接受文件和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三)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四)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五)开庭审理;
(六)法院做出判决。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十)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时

8. 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一、合伙人责任怎么承担的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使其对合伙企业债务有先行清偿的义务,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债权人可要求合伙企业的任一合伙人予以清偿,该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先行清偿所余债务。由于该债务既包括偿债合伙人自己应承担的份额,也包括企业其他合伙人应承担的份额。
二、我们合伙做生意签合同了,但是我不想做了怎么办啊
可以退伙。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经结算,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承担的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合伙协议规定的亏损分担办法和比例,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来抵补亏损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此外,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即退伙人在依协议清退财产或承担债务份额后,合伙企业分担给某一合伙人的债务份额,该合伙人无力承担,而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足以偿付这种债务时,已退伙合伙人还必须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连带承担偿付责任,因为这种债务发生于退伙之前,而且退伙人当时对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