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

2024-05-03 21:19

1.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水利建设基本税率如下:1、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还有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而税率按照所在地分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还有就是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三者之和的3%。2、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

2.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水利基金的税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1%降为0.5%,具体根据当地税务部门来定, 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以当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水利建设基本税率如下:1、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还有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而税率按照所在地分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还有就是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三者之和的3%。2、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4.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

亲亲,你好!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两种方式: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2、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一、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二、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例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摘要】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怎么计算【提问】
亲亲,你好!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两种方式: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2、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一、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二、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
例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回答】

5.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年终,中央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制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属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还应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

6.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

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不是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按月征收。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按月或者季度的。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第一条 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

7.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水利建设基本税率如下:

	  1、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还有城建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而税率按照所在地分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还有就是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三者之和的3%。

	  2、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什么

8. 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

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不是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按月征收。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按月或者季度的。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及税率计算有两种方式: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2、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一、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二、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计提和交纳。例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对应的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第一条 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