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期限

2024-05-08 19:18

1.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期限

法律分析:领取生育津贴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为时间为1年,同时申请人在一年内不的断交生育保险,不然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3、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1、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2、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期限

2.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 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一般发3个月。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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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下同),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分娩、流产、引产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男职工: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
3.外国籍职工: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最多享受2次。
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
6.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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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上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其未就业配偶按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相应的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两个:一是未就业;二是未享受社会保险(含新农合)提供的生育保障。参保职工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年的,其自未就业配偶分娩次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方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

4.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是多久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乘以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 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期限是什么时候

 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期限是什么时候
                      生育津贴是国家对妊娠妇女的一项生育保险政策。其目的是对女职工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利。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期限是什么时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期限是什么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二、生育津贴具体如何发放 
    1、产假期间按照员工正常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报销后再冲抵公司支出正常发放工资,员工需要纳税,如果津贴比工资高,补差额的部分不用交税,但补的是税前公司的差额。
    这种方式员工在产假期间更有保障,毕竟产假期间的花销还是很大的`。
    实操建议:按照部分工资发方法,按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3500给员工发放工资,不交税,后期再补发给员工。
    2、产假期间,不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报销生育津贴后直接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的五险一金继续缴纳生育津贴免税,在发放津贴时扣除产假期间的个人五险一金部分。
    第二种方式免税,员工拿到手的工资会更多。
     三、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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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津贴领取期限是什么时候

6.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8. 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
3、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此外,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