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2024-05-11 22:52

1.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2.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您好!我是职场达人捏沙成石!二十多年职场工作经验,很高兴为您解答!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
一般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负责,不受总经理制约,体现了公司所有者意志。
总经理也是董事会聘任的,和财务总监是平行的两条线。【摘要】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提问】
您好!我是职场达人捏沙成石!二十多年职场工作经验,很高兴为您解答!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
一般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负责,不受总经理制约,体现了公司所有者意志。
总经理也是董事会聘任的,和财务总监是平行的两条线。【回答】

3.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财务负责人的任命分为提名和任命,根据大部分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经理(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总经理)提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决定聘任的。
但是,由于公司法赋予股东对章程中某些事项的自主约定的权利,而且经理的职权是完全可以不按公司法列举的职权进行约定的,所以会存在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任命权全权归董事会的情形。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的关系还是看董事会怎样设置的问题。

扩展资料:
根据《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董事会与财务有关的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要顺利行使这些职权,显然离不开财务总监的配合和支持,这样,董事会对财务总监的日常工作就必须实行领导;财务总监的日常工作也不能借口是产权部门委派而不服从董事会的领导。实际工作中,为了工作便利,产权部门在委派财务总监时也通常都将财务总监推荐进入董事会。
财务总监同总经理的关系,与集团公司是否设立总会计师有密切联系。总会计师作为经营班子成员是对总经理负责的,而财务总监一般作为董事会成员是对产权部门或董事长负责的,两者“各为其主”。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属董事会领导,两者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4. 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能担任财务吗

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条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能担任财务吗

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十条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能担任财务吗

6. 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经理能担任财务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来说,仅仅规定了监事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而对执行董事和经理能否兼任财务没有做出规定。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7. 财务经理如何对董事会负责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正确核算资金、成本;
3、依据财务数据,审核、监督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各部门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4、提交精准财务报告,供董事会制定决策;
5、正确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财务经理如何对董事会负责

8. 公司董事会决定让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资料:广东飞鸿公司(以下简称飞鸿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挖股企业,2010年2月,飞鸿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飞鸿公司发生下列事项:
(1) 2009年3月,公司董事长程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因为总会计师与董事长在会计工作上意见不合,会议决定由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 2009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存货明细账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因病请长假。因会计科长出养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张某的工作,并指示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9年6月,公司出纳员王某通过同学关系,收回乙公司欠款4万元,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程某指示王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用.
(4) 2009年8月,会计科长退休,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秒工作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
(5) 2009年12月,针对公司产品滞销、年度经营亏损已成定局的情况,董事长程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孙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目标。李某与孙某遵照办理。
(6) 2009年12月,公司采购员关某出美借款2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李某签字后入账,并将此借条单独保管。
(7) 2010年1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因出美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