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省公积金

2024-05-04 20:35

1.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省公积金

法律主观:南京 市 公积金 转移可以通过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在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网上 办事 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公积金的缴纳金额有固定的标准。关于“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移”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移 (一)线下办理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二)线上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 二、南京市公积金转移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 劳动关系 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就是对“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移”的回答,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在购房的时候符合一定条件的话可以申请公积金待遇,比起商业 贷款 来,可以为购房者节省不少的开支。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省公积金

2. 南京公积金怎么转

转到接受你的公积金
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转移手续。职工有新单位接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无新单位接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暂时封存在原单位。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转入新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

3. 南京公积金转江苏省公积金要如何来办理

在工作变动时住房公积金也要进行转移,那么怎么转移住房公积金呢?在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有什么区别呢?将南京市的公积金转移成江苏省的公积金该如何进行办理呢?   
   在工作变动时住房公积金也要进行转移,那么怎么转移住房公积金呢?在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有什么区别呢?将南京市的 公积金转移 成江苏省的公积金该如何进行办理呢?
    江苏省公积金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不一样 
   1、事实上江苏省的住房公积金比南京市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以及范围都不是一样的。
   2、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的集体企业、外商的企业、城镇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的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在职职工所缴存的长期的住房储金。
   我们在转移住房公积金时应该注意:
   1、在转出单位的在职员工停发当月工资,向承办的银行去办理单位缴存人员的变更手续,将职工的账户予以“封存”;
   2、相关转入单位则在职工发放工资的当月,向承办的银行来办理单位缴存人员的变更手续,为该职工来开立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到该职工;
   3、相关转出的单位要填写住房公积金得转移凭证,随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存折到省直的公积金来办理转移手续。
   4、办理转入转出的单位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移情况。
     房屋 住房公积金在一下情况下可以转移: 
   1、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2、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当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4、在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将正在缴纳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转移,也是需要很复杂的程序的,如果因为工作调动等需要转移公积金则需要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进行办理。
   

南京公积金转江苏省公积金要如何来办理

4. 南京省公积金里的钱如何转入市公积金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摘要】
南京省公积金里的钱如何转入市公积金【提问】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回答】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回答】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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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江苏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江苏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江苏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其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其修订之前,第二十四条第
    (四)项规定职工“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2002年修订时修改为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将“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的情形删掉了。
     房屋住房公积金在一下情况下可以转移: 
    1、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2、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当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4、在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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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积金转移怎么办理

6.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7. 从苏州把公积金转到南京须要哪些手续呢

  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资料如下。
  (一)本地(中心系统内)需提供的材料:
  1.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如现公司开具的转移证明原件)
  2.填妥并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3.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
  4.由职工本人或原单位经办人办理;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如由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二)转出(转到异地)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2)填妥并加盖原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
  (3)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
  (3)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入(异地转入):职工人异地转到广州的,接收的单位须先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然后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中心经办网点开具缴存证明,凭中心证明到异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资金到账后,中心经办网点人员通知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员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资金确认手续,然后持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办理转移手续。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从苏州把公积金转到南京须要哪些手续呢

8. 怎样将北京住房公积金转到南京

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转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开具缴存证明,非单位经办人为职工办理开具缴存证明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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