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2024-05-18 12:05

1. 私募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基金分红是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一、基金分红的概念
概念简介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
二、私募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1、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
2、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
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私募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2. 私募基金分红要不要交税

法律分析: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基金面对投资者的分红属于免税收入,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但是基金管理人是个人时,基金管理人是需要交税的,因为没有统一的国家规定,一般根据地方规定进行缴纳。一般有两种缴纳方式,根据投资收益、股息红利或是生产经营来计算税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私募基金分红纳税有哪些问题

一、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基金分红是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个人作为管理人取得分红如何交税?
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统一,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规定,基本上有两种缴税方式,
1、按照20%,股息红利,或者投资收益这样来交所得税。
2、按照生产经营所得,就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私募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1、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
2、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号文)、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私募基金分红纳税有哪些问题

4. 私募基金的现金分红需要交个税么

基金分红是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一、私募基金分红要交税吗      基金分红是免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二、基金分红的概念      概念简介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派发给基金投资人,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其中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投资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补充。三、私募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      1、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其中,基金层面的税收问题因私募基金组织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纳税,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      2、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 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      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      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 年(24      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基金分红要交税吗问题的解答,私募基金国家规定的是通过投资基金分红的都可以免征所得税,这对投资者来说就是很大的福利,投资私募基金除了冒一定的风险外,高回报率以及免征所得税都吸引着投资者的投资欲望,使资金流动性变得更大,对基金公司以及投资者来说是双赢的。      

5. 私募基金分红 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公司取得的私募基金分红不适用我国规定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私募基金分红 企业所得税

6. 私募基金分红免税吗

一、私募基金分红免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二条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股票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债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投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私募基金分红条件
1、私募基金在卖出盈利的股票后,获得收益;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4、如果基金投资当年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基金收益分配。
三、私募基金分红方式
1、一是拆分,二是分红。对于分红,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但是,不管基金以何种方式进行分红,投资者的基金资产总价值并没有增加或减少,而只是以基金份额、现金增多的形式呈现,这一点和公募基金类似
2、选择适合自己的分红方式,既要视市场环境而定,也要符合投资者自身心理预期,同时还要考虑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水平和对客户利益负责任的态度
四、私募基金分红原则
1、封闭式基金分红,在符合分红的条件下必须以现金的形式分配至少90%的基金净收益并且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2、开放式基金分红的原则,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需规定基金收益每年分配最多次数;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 基金分红及税


基金分红及税

8. 私募基金分红免税的条件,有哪些情况?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故企业购买各类基金取得的分红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要做免税事项的备案,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该部分分红。
2、根据最新的规模,2013年12月1日起,对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取消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四大类”间限制,且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即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类实现的盈亏在一个年度内可以相互抵消。
3、由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当公司型私募基金获取被投资企业的股息、红利时,可免交所得税。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此外,对于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有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
4、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1号文)、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9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均有相关优惠政策,其中87号文提出: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5、其中相关条件主要指: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且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性法人创业投资企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备案,经备案管理部门年度检查核实,投资运作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这就意味着公司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的基础税率为25%,但享有众多税收优惠政策。对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就意味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在基金层面不收取所得税。传统通道式的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券商资管、信托、基金专户、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均非法人实体,因此不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在基金层面自然也就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6、投资者层面的税收问题,因投资者的属性不同而不同。对自然人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如果投资于公司型私募基金,则属于一般的自然人投资者,按“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税率为20%。如果自然人投资者投资于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当时的合伙企业主要指普通合伙企业。
7、2007年新《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企业按有限合伙设立,并提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意味着自然人投资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5%~35%的个人所得税。
8、自2011年9月开始,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扣除费用后,按照最新的税率表,自然人投资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要按35%的税率征税。但对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按20%税率交税。如果自然人投资者投资于契约型私募基金,当前信托、券商资管等通道类契约型私募基金对投资者所得并不代扣代缴,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纳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税率。
9、对企业投资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故如果投资于公司型私募基金,基金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可以免征所得税,但如果企业投资者通过转让公司型私募基金的股份实现退出,则需要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投资者投资有限合伙制私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按“先分后税”原则,企业投资者在获取基金收益后要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交税。如果企业投资者投资契约型私募基金,获取基金收益后应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率交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规定了一些免税和低税率主体,这些主体在获取基金收益时可免税或以优惠税率征收。例如:《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即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但从税法角度看,省级及以下政府应没有未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直接减免个税的权利,因此上述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实质是游走在灰色边缘。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税务部门“不得随意改变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明确“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除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放地方的具体政策管理权限外,税收政策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
综上,笔者通过总结九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结合众多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规定以及学者的不同观点,来为大家介绍私募基金分红免税的法律规定。其实,在具体实务过程中企业更想要了解的是如何避税的问题,这点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了解和咨询,但是笔者在此提醒各位,切勿为了扩大盈利而采取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
一、科技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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