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经办机构在服务上存在着哪些问题

2024-05-17 09:01

1. 社保经办机构在服务上存在着哪些问题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社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全覆盖的客  观要求。政府社保经办机构管理资源分散,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存在人社部门和 卫生部门两家管理、社保基金存在人社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两家征收的情况,严重 地影响了经办质量和水平,给缴费单位和个人带来了很大不便,导致重复参保和漏  保现象并存。随着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快速扩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对象急剧增加,各  级社保经办机构基本上处于超负荷的运转状态,经办能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社会 保障基层平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经办能力薄弱。信息系统建设尚有不足,偏远地 区的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的计算机设备普遍老化,业务操作系统落后,信息系  统的管理程度很低,严重影响办事效率,部分统筹地区不同险种之间信息数据尚未 共享,信息“孤岛”问题突出,影响参保覆盖面,例如,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数据不公开,使得生存认证、稽查重复参保领取待遇工作艰难开展。

社保经办机构在服务上存在着哪些问题

2. 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服务现状

3.1.1.1 劳动保障业务系统
劳动保障业务以个人为核心开展职业培训、就业训练、技能考核、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管理、就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单位基本信息为核心开展劳动监察、劳动工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处理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业务:
(1)劳动就业管理。包括就业登记、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管理、就业(转业)培训、下岗职工管理、劳动力流动管理和失业预警等。
(2)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管理。包括技工学校建设、招生管理、推荐就业、教学管理;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培训机构的管理。
(3)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系统,对劳动合同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实现劳动合同的可查、可审,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供依据。
(4)劳动监察。以劳动年审为基础,提供一套能对用工单位用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的系统,为劳动监察工作提供高效的办公自动化工具,使劳动管理部门能对用工单位劳动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5)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制定政策服务。对调解、仲裁情况,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6)劳动工资与福利。包括工资指导线、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或劳资双方协商决定工资形式和数量、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的确定、预测;对企业职工的福利进行监督,对职工的退休进行审批。
3.1.1.2 民政业务系统
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多元性、群众性、社会性特点,是为民之政、利民之政、安民之政。民政部门主管着2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每一项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民政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天地,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民政工作的领域更宽了,内容更多了,手段更活了;另一方面,随着新旧体制的转轨和政府职能的转换,民政工作的对象范围、职能、手段发生着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民政部门尽快找出新的工作思路,找准努力和奋斗的方向,改革传统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建立新的工作运行机制。
民政业务主要包括:
(1)社会救济。包括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自然灾害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事业、其他救济。
(2)社会福利。包括福利事业、福利企业、收养登记等。
(3)优抚安置。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退休职员兵、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职员干部等。
(4)民间组织管理。社会团体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5)社区建设与服务。
(6)基层和村(居)委会建设。
(7)行政区划。
(8)婚姻登记。
(9)殡葬服务。
(10)民政事业费结算和管理。
3.1.1.3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除外)业务系统
“社会保险,利国利民”,这是对社会保险最简要的描述,它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担当着为经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的重要使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业务:
(1)社会保险人员信息管理。包括在职人员的投保,参保人员的停保处理,在职人员的保险关系转移,退休人员每年的待遇核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信息管理等。
(2)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包括基金征集业务流程、征集业务参数管理、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变更处理(含撤销、兼并、破产、分设)、企业补充保险申报、基金征集业务台账管理等。
(3)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包括待遇支付业务流程、待遇支付业务参数管理、保险待遇申领(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待遇)、保险待遇核定(包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待遇)、保险待遇转移(养老、工伤长期待遇)、长期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养老、工伤)。
(4)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包括基金核算业务流程、基金收缴、基金支出、基金转入转出处理、欠费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基金明细账、流水账等。
(5)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与统计分析。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与会计报表、基金预算和决算、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处理、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等。
(6)社会保险信息统计。统计每月各类别企业的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新增离退休人数、新增离退休人数的平均养老金、缴费工资总额、养老金总额、转出省外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等。
3.1.1.4 医疗保险业务系统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保护和增进城镇职工的身体健康,通过立法来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作为一项非赢利性的社会公益性福利事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福利性、公益性、普遍性、保障性、共济性、储蓄性、强制性等特征,与商业保险公司主办的医疗保险有根本的差异。
国家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以下主要业务:
(1)参保人的投保。投保申请处理、个人医疗账户的建立和管理、社会统筹账户的设置和管理、参保人的关系转移、参保人终止保险关系等。
(2)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和管理。计算单位和个人应缴费、发出费用征缴通知书、滞纳金计算、利息计算、医疗保险待遇审批、大型检查项目审批、特殊治疗项目审批、跨地区就诊审批、医疗费用的审核、医疗费用记账、账单的打印和查询。
(3)门诊急诊费用结算。小额费用结算、大型检查项目结算、特殊治疗项目结算、异地就诊费用结算和查询统计等。
(4)住院费用结算。患者住院基本信息登记、异地就医和特殊服务项目的结算、治疗项目和费用信息管理、出院结算情况信息记录等。
(5)诊疗费用审核和银行划拨。诊疗费用的汇总和审核、通过银行划拨医疗费用、跨区费用代收等。
3.1.1.5 其他相关业务系统
(1)公安部门。建立与整个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系统相衔接的人口资源信息子系统。
(2)财政部门。建立能够支持制度化的、具有强力监督职能的社会保障金财政监管业务子系统。
(3)卫生部门。建立与医疗保险衔接的医疗管理业务子系统。
(4)审计部门。负责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地方税务部门。完成社会保险费征收,提供税务登记和年审信息。
(6)工商管理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变更和年审信息。
(7)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提供社会保障业务中使用的其他标准文件。
(8)药监部门。负责药店的申办、资质认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9)银行和邮政。建立统一项目和标准,实行统一发放制度的社会保障金支付子系统。

3. 社保局问题

国家法定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

特殊工种男职工可以55岁退休。

特殊工种是指有毒、有害、特繁体力劳动三种,而且都有从事这些职业的年限。年限少了认定不上。

如果不属于特殊工种,身体状况差,可以办理病退,病退法定年龄为50周岁。

病退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符合病退条件就可以退休。


鉴定病退需要提供病历,就医明细等。

养老金的计算是按工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计算,具体公式很复杂。

社保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