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股权的流程

2024-05-10 13:07

1. 收购公司股权的流程

收购公司股权流程: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一、企业并购有哪些类型
1、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
收购公司使用现金购买目标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并购。出资购买资产的并购方式,被收购公司按购买法或权益合并法计算资产价值并入收购公司,其原有法人地位及纳税户头消灭。
2、购买股票式并购
收购公司使用现金、债券等方式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后者资产及经营权的目标。出资购买股票可以通过一级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是一种简便易行的并购方式,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或达至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30%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的这些都容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收购成本激增。
3、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
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一般情况下,收购公司同意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责任,但双方亦可以作出特殊约定,如收购公司有选择地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责任。在此类并购中,目标公司承担两项义务,即同意解散其原公司,并把所持有的收购公司股票分配给其原公司股东。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还要就收购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参加目标公司的管理事宜达成协议。
二、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般规则
(一)收购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人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不需要事先征得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同意。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必须事先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转让股权的协议。
(二)持股披露规则
我国《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也借鉴了各国立法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持股披露制度。具体有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关于书面报告和公告的具体内容有:①持股人的名称、住所;②所持有的股票的名称、数量;③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减变化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第二,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三)强制要约规则
我国《证券法》借鉴国外的经验也规定了强制要约规则。当进行收购的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公司股权的流程

2. 收购公司股权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第二、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第三、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第四、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第五、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第六、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第七、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第八、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第九、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第十、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十二、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可选);
第十三、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可选);
第十四、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知识延伸:股权收购的风险
1.法律风险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
2.财务风险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
3.其他风险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目标公司所涉及环境保护事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涉及到股权收购问题,首先要双方来进行协商,确定好价格之后,以及双方之间对公司的相关调查才能够进行收购,在经营收获完毕之后,要变更股东以及工商和税务登记。办理好手续之后,才是正式的将公司的股权进行相应的收购。

3. 公司股权收购是什么程序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签订收购意向书,对公司的财产进行评估,签订合同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后,应当通知债权人,并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不需要清算。
一、公司注销了法人还要负法律责任吗
公司注销了法人是否还需负法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注销后,公司已经宣告终止,不能再追究公司的责任了。但如果属于注销前依法经过清算,则债权人可以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拟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所需文件
一、法律程序:
第一种程序: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种程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由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解散公司的书面决议,并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二、所需相关文件: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4、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5、
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6、债权债务清册;7、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8、
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情况。
三、被收购公司需要注意问题吗?
注意下列事项:
1、要召开股东大会,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2、被收购的公司在收购之前,要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3、被收购的公司需要签订收购意向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股权收购是什么程序

4. 公司股权收购是什么程序

程序如下:(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5. 公司股权收购是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程序如下:(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外国投资者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应当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适用中国法律,服从中国的司法、仲裁管辖。
第五条 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

公司股权收购是什么程序

6. 股权收购的相关程序?

1、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
3、尽职调查合格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准备工商变更登记的资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监事会会议纪要、新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5、变更工商登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15日内)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为你提供帮助--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7. 企业股权收购流程

法律分析:1、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收购意向。这一阶段主要是购买者与目标公司和股东的接触;
2、买方应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进行尽职调查;
3、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4、收购双方内部审批:收购人为公司法人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收购人为自然人的,不需要审议表决。被收购方为公司法人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被收购方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应由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应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股权收购流程

8. 收购企业股份的程序

收购公司股份的流程是股东之间的相互转让可以任意进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签订股份转让书。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一、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流程
1、召开股东会,提请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及确认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缴纳税款,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价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从以下几方面事实作为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
股权的真实价值,即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应等同于公司整体资产的价值,而公司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实际是由公司的全部股权所构成。故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对公司资产的转让,按照等价的交易原则,其转让价格应等同于被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这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最常用的依据。
2、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与其真实价值不符,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可能脱离股权的真实价值而另行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
3、以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为依据。
工商登记作为企业内部状况对外公示的主要手段,其法律效力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工商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股东持股状况、出资数额和股权价值是公司债权人向公司和股东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也是股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原因之一。
4、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
在审判实践中,还可能发生当事人签订的多份股权转让合同中,有某些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况。此时即使无效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否则即有鼓励和纵容当事人违法的嫌疑。
二、确认股权需要变更手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进行股权转让的,股权确认后是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且变更股东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