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子公司是不是对外投资

2024-05-08 23:36

1. 设立子公司是不是对外投资

一、设立子公司是否属于投资行为      公司设立子公司,属于投资行为。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出资人,依据出资比例对子公司享有分红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有哪些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是投资行为,公司是子公司的出资人,对子公司可以享有分红权。

设立子公司是不是对外投资

2. 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利好吗

应该说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这个消息的成色如何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从公司影响力角度看,这当然是一个利好,它可以让一家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凭借所参股的企业扩大自身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当然是利好,不然大家为什么要花钱做广告?)
    但是利好这程度会因公司的其实情况而有所差别。因为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参股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公司话语权,这一点在商业实战中的作用自不可忽视。还有,公司所参股的公司本身的资质如何也是评定利好程度的一个参数。好公司+好公司是强强联手,好公司+差公司可能还不如不联合。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只知道对外设立参股公司,那只能说是有希望利好,具体情况还是具体分析为准。

3. 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利好吗

应该说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但这个消息的成色如何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从公司影响力角度看,这当然是一个利好,它可以让一家公司在短时间内迅速凭借所参股的企业扩大自身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当然是利好,不然大家为什么要花钱做广告?)
但是利好这程度会因公司的其实情况而有所差别。因为参股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参股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公司话语权,这一点在商业实战中的作用自不可忽视。还有,公司所参股的公司本身的资质如何也是评定利好程度的一个参数。好公司+好公司是强强联手,好公司+差公司可能还不如不联合。
所以,个人认为如果只知道对外设立参股公司,那只能说是有希望利好,具体情况还是具体分析为准。

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是利好吗

4. 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

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⑴财务欺诈;⑵失去控制;⑶决策力少。1.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⑴参股企业的财务欺诈不仅损害了少数股东在参股上的利益,增加了外商持股投资的风险,而且还侵犯了国税,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⑵董事会和监事会在没有控制的情况下失去了对参股企业的独立性,而在参股中占少数股东的地位始终处于弱势地位。 ⑶即使在股东董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中占有少量席位,少数股东参与参股公司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也受到限制,同时也使控股股东有可能滥用其主导地位,参股企业成为控股股东内部控制的企业。 2.然而,参股企业并不等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控股股东滥用控制优势操纵参股企业的财务欺诈。 拓展资料参股的相关信息1.参股企业财务欺诈的内容和方法,主要是指参股企业的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优势将自己和其他子公司的成本转移到参股企业,转移参股企业的收入,导致参股企业账面损失,侵蚀参股企业中小股东的股权投资收入,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参股企业的财务欺诈主要伴随着大量的关联方交易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方法如下:参股企业的控股股东通过将自身和其他子公司的成本转移到参股企业,利用控股企业的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组织和人员,将其自身和其他子公司的成本转移到参股企业,增加参股企业的成本,导致参股企业账面损失。 2.例如,参股企业的控股股东通过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方式将母公司及其其他子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转移到参股公司。 参股企业的控股股东以参股企业的名义获得银行贷款,但实际的贷款资金由自己或其他子公司使用,贷款利息由参股企业承担。 此外,一些参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通过操纵关联方之间的关系来增加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费用,从而降低参与企业的利润。 3.关联方交易、关联方交易主要存在于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中。 健康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可以在商业谈判中节省大量的交易成本,确保商业合同的优先实施,提高交易效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然而,在现实经济环境中,存在大量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 不公平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和方式是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 关联方交易已成为操纵财务欺诈利润的一种手段。 在参股企业中,控股股东增加了自己的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利润,将成本和费用转移到参股企业,转移参股企业的收入,导致参股企业的账面损失,这是通过大量、频繁的不公平关联方交易实现的。 例如,参股企业以低于市场公平价格的相关销售价格向控股股东。

5. 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

缺点:  1、法律形式的复杂性。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间的契约建立的,每当一位原有的合伙人离开或者接纳一位新的合伙人,都必须重新确立一种新的合伙关系,从而造成法律上的复杂性,通过接纳新的合伙人,增加资金的能力也就受得了限制。  2、决策时滞性。由于所有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重大决策都需得到所有合伙人同意。因而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与差错。  3、非经营合伙人承担风险较大。所有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都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这就使那些并不能控制企业的合伙人面临很大风险。所谓企业对外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拓展资料:一、指代不同:1.控股企业:指通过持有某一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企业进行控制的企业。2.参股企业: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的企业。二、特点不同1、控股企业:控股企业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同控股企业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企业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2、参股企业: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三、企业关系不同1、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2、参股企业:子公司和总部以及其它子公司的关联度不大,因此,只需要对其实施分权的管控模式和产出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即可。

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

6. 企业对外参股的缺点

缺点:  1、法律形式的复杂性。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间的契约建立的,每当一位原有的合伙人离开或者接纳一位新的合伙人,都必须重新确立一种新的合伙关系,从而造成法律上的复杂性,通过接纳新的合伙人,增加资金的能力也就受得了限制。  2、决策时滞性。由于所有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营活动,重大决策都需得到所有合伙人同意。因而很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与差错。  3、非经营合伙人承担风险较大。所有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都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这就使那些并不能控制企业的合伙人面临很大风险。所谓企业对外就是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拓展资料:一、指代不同:1.控股企业:指通过持有某一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企业进行控制的企业。2.参股企业: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的企业。二、特点不同1、控股企业:控股企业控制下的各个企业,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同控股企业在经济责任上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连带责任。因此,控股企业中各企业的风险责任不会相互转嫁。2、参股企业: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三、企业关系不同1、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中各个企业都是独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报纳税,所以存在双重纳税的可能。2、参股企业:子公司和总部以及其它子公司的关联度不大,因此,只需要对其实施分权的管控模式和产出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