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2024-05-18 01:02

1.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2. 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转移手续: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几个手续;
1、中指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2、按照规定处理个人账户,需要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划转时需要标明转移人员的姓名和社会保障号。
3、生成并且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且提供转入地经办机构。
4、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任然需要将该信息保留备份。
接续手续:
1、核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列举的信息以及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
2、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
3、根据《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理的结果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
5、《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

扩展资料:
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来看医保转移接续手续怎么办

3.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险种,在办理转移时,应与养老保险一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4. 转移医保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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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按照国务院2009年66号文规定,现在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都可以转移。省内社保转移: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跨省社保转移: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5. 转移医保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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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按照国务院2009年66号文规定,现在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都可以转移。省内社保转移: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跨省社保转移: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转移医保手续怎么办理

6.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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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之前在上海上班,现在要转到青岛去工作,需要面临医保的转移问题。对此提醒您,两地之间的医保转移是可以的。
 
医保如何从上海转移至青岛(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即可。
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
2、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
3、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如何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8. 医保转移怎么办理

一、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二、医疗保险转移情况医保转移并不复杂,主要有三种情况。省内转移,如果是在省内转移医保,只需要填写医保转移申请表,然后带上相关证明,到所在地的经办单位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到转入地办理录入手续即可,以前缴纳的医保直接累计。省外转移,省外转移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到转出地医保经办单位领取转移证明,并携带证明到转入地的经办单位,如果医保账号中有余额,将直接兑现给本人。出境或出国,需要填写申请表,并到转出地医保经办单位审核,若医保内有余额,将直接兑现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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