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2024-05-18 02:15

1. 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义不同,购房合同会更正式。《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房管局交易的时候出示的正式文本,所以会比较正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2. 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第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订立的目的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而购房合同主要作用在于确立买卖关系;第二,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内容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在大多数情况下内容比购房合同简单得多;第三,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同。通常认购书都先于买卖合同签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 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义不同,购房合同会更正式。《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房管局交易的时候出示的正式文本,所以会比较正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购房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4. 认购协议与购房合同有何区别

认购协议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
一、买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买房协议如果合法且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有效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当事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就发生效力。房屋产权变更虽然需要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但是没有进行产权变更登记不会影响买房合同的效力。
二、商品房认购书中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中需要注意事项有:
1、避免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得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给予没收、不退等条款;
3、不要使用模糊的概念;
4、开发商承诺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应将保留承诺写入认购书;
5、注意认购协议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6、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时,应仔细审查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三、商品房的认购书是什么意思
商品房认购书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够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进行认购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由于认购书具备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面积、坐落、款项、金额等,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认购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可见,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5. 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认购合同属于预约,购房合同属于本约;
2、订立认购合同时,房屋可能还未竣工或开发商还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而订立购房合同时,房屋一般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
一、认购书中的定金能要回来吗
可以。认购书中的定金,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因此,根据上述第三种情形,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合同)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的,那么,就不属于违约情形,购房合同无法签订时购房定金可以要回来。
二、购房定金可以全额退吗
买房下列情况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和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出现约定的退定金情形的。
3、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4、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三、购房要怎样退定金
退定金的方法具体如下:
1、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
2、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6. 认购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

认购合同和购房合同主要存在以下三点区别:
1、合同目的不同,认购合同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预约合同,是为了以后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先签的合同,而购房合同目的则是为了房子买卖;
2、约定的内容不同,一般情况下,认购合同没有正式的购房合同内容那么详细,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等信息;
3、签订的时间点不同,认购合同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购房合同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
一、交完首付没给合同吗
交完首付没签购房合同不正常。正常的买房流程是:定金(签订认购协议)--付首付(签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一)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二)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开发资质,这种房子绝对不能买,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开发商公示5证,没有的话,果断要求退房。
(三)开发商因某种原因被建委暂停网签。这种情况,再恢复网签后,就能签订正式合同,问题不大。
二、开发商需要签订两份合同吗
“双合同”是在政府出台限价政策之后衍生出来的事物,开发商要求同一套房子需要签订两份合同,一是网签备案的合同,另一个是补充协议,其中包含装修款或者车位、电商费等条款。双合同对开发商来说可以规避限价政策,获取较高利益;对于消费者来说,首付比例提高了,因为捆绑装修或车位都需要一次性付款,付款压力增大。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购房者这时以开发商要求签订双合同属于违规行为,主张所签合同无效,要求退还定金,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实际上,单纯以签双合同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还房款是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开发商可能会抗辩购房者是对合同内容知情的,双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无效的事由。法院的意见比较倾向于购房者以格式合同、霸王合同、双合同主张购房买卖合同整体无效,除非具有法定解除事由,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双方还未签订正式合同,只是签了认购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与其磋商正式合同,磋商不成,定金是应该退还的。首先认购书只是一份预约合同,系对双方商品房买卖事项的初步确认,该认购书约定购房者享有对选中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并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诚信磋商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其次,该定金属于“立约定金”,只是起到担保双方诚信谈判义务,以求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如果说双方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磋商,只是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无法就重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正式合同不能签订,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在这种情况下,定金是一定可以退回来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经过了认购合同的签约时间,因购房者本人的原因,购房者未在签约时间内与开发商磋商正式合同内容又未及时签约的,事后以双合同为由要求退定金,开发商可能会追究购房者逾期不签订正式合同的违约责任。

7. 买房时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第一,认购书和购房合同订立的目的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而购房合同主要作用在于确立买卖关系;第二,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内容不一样。商品房认购书在大多数情况下内容比购房合同简单得多;第三,认购书和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同。通常认购书都先于买卖合同签订。
一、签了认购书迟迟不签合同
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第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定金怎么退不了定金能退吗定金能退吗
购买房子的定金是可以退的,购房定金在以下情况下能退: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三、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商品房认购书是签订购房合同前预先签订的一份合同,对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预先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了认购书如果卖方没有违法违约或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一定要买房的。如果买方不购买房屋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房时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

8. 认购合同与购房协议有何区别

1、是订约时间不同,预约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
2、是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3、是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中。概括而言,预约的目的在于有事实或法律上障碍,暂无法订定主契约时,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预约的目的在于签订本约,而预约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