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没封存可以销户吗

2024-05-04 19:20

1. 公积金没封存可以销户吗

正常情况是需要封存的,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公积金注销的情况:
(一)职工离休、退休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休证或者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的审批表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的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的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的收款账户信息)。 
(二)职工完全的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应该提供
1、职工与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一份;
2、县或者市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出具的劳动能力在1-4级的鉴定的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的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联名卡,需提供单位的收款账户信息)。
(三)职工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托管满三年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经管理核心核实批准使用的职工本人的银行可结算卡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托管日期满三年的住房公积金托管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失业证登记失业满三年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登记失业日期满三年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五)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应提供
1、新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地户口或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如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应提供职工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的转移开户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六)出境定居的应提供
1、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核实后予以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3、由死者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代为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八)职工被判刑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
1、刑事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两份;
5、由职工原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住房公积金在销户时,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有关公积金的证明文件。在离退休时可以办理公积金的销户,在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时也可以办理销户。

公积金没封存可以销户吗

2. 住房公积金封存可以注销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属于封存状态,属于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等情况下才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 个人公积金状态非封存不能销户

注销公积金要去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个人公积金状态非封存不能销户

4. 公积金封存多久能销户

公积金停缴后一个月左右封存,封存半年能销户。具体内容如下:1、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暂时中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予以封存,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劳动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恢复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2、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 公积金封存销户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暂时中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其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状态。公积金封存后的解封方法:1、对于单位内部封存的情况,一般是由单位在终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2、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封存销户是什么意思

6. 住房公积金封存可以注销吗?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属于封存状态,属于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等情况下才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 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公积金的封存和销户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的封存和销户有什么区别

8. 公积金的封存和销户有什么区别

不一样,销户是注销账户,以后缴纳需要重新开户;封存是账户保留暂停缴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能注销,具体流程如下: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的,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撤销、解散、破产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一)注销登记前,单位按规定办理账户清理。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职工办理提取手续;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状态变更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公章己销毁的,需出具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证明),连同下列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服务网点应收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四)单位无法联系,经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单位已注销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