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女职工生育险的补助规定

2024-05-05 04:40

1. 长春市女职工生育险的补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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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长春医保"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生育保险》关于育产期女职工围产保健待遇结算的通知长医保管字[2011]18号各参保单位和生育女职工:为了落实市政府民生行动计划精神,方便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孕期围产保健检查能够就近就地进行,减轻女职工孕期检查负担,逐步实现女职工生育费用个人“零自负”目标,经市医保中心研究决定,从2011年5月1日起,所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其生育围产期检查费用按下列办法办理:一、女职工在确定怀孕后,持医疗保险卡、围产期保健手册、确定已经怀孕的证明材料等,自己选定好医保中心指定的九家围产保健定点医院的其中一家,到市医保中心待遇审核部审批,审批后到选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检查项目由医院按卫生部门有关规定确定,检查费用由医院通过院端网络结算,患者个人不交费。医保目录外的检查项目费用由个人自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医院进行检查的,必须到医保中心重新审批。二、女职工孕期到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持长春市医疗保险卡、长春市免费孕期检查卡一律实行免费。三、此文出台前已怀孕尚未生产的,已经发生过的围产检查费用,待婴儿出生后,可持医保卡、有审批的医保本(或生育保险处方本)、检查票据和检查结果单等,到医保中心报销。凡属于审批后的检查费用在医院通过院端网络结算,不再到医保中心报销。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将以上内容传达到全体职工,也可以在生育女职工中相互传达(城镇居民不享受此项待遇)。长春市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与审批的管理细则医保中心零散报销及待遇支付管理:五、生育待遇的领取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由企业交纳,个人不参与缴费)生育保险基金的用工单位缴费后(不含公务员及其他类别人员),参保员工发生的有关生育方面待遇,可由参保单位领取相应的补贴。1、生育津贴的或男职工护理补贴(2009年1月1日后生育的)领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本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生育、人流,在生育、人流5个月后领取,如生育后中途变更工作单位,需在新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满5个月后领取生育津贴或护理补贴。申领时限自产(休)假结束起计算,为期一年。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保人群不享受生育补贴待遇。2、领取待遇时需先在医保中心登记审核部审核窗口核定工资基数,然后携带《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数核查认定表》,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或者孕妇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诊断书),到医保中心办理。3、独生子女奖励的领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在职期间加生育保险,退休后可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奖励500元。需携带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独生之女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独生之女父母奖励申报表,到医保中心办理。申领时限自退休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保人群不享受此待遇。以上各项补贴由医保中心待遇核定部门收取资料并确定补助金额,打出单据由单位盖财务章后,到结算部门领取转账支票。

长春市女职工生育险的补助规定

2. 长春市女性生育保险,生育津贴问题:

  长春市2015生育报销报销范围和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3.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7、医嘱、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须另外提供乡镇一级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也可由县一级劳动就业机构提供。
10、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4.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待遇及缴费标准

一、女职工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后5个月可领取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正常生产)或4个半月(剖腹产)的工资补帖。
例如:我单位一女职工年缴费1522.40(最低缴费基数)*0.007(缴费比例)*12个月=127.88元,生产后5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上年单位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或4.5个月)约7500元的补贴。
三、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检查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凭票据可享受最高400元的报销。
四、女职工人流、引产、及取环、上环的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治疗费用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五、男职工护理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15天的补贴。
六、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配偶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配偶无工作,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50%报销的待遇。
七、缴费标准为女职工工资总额的0.7%
注:按医保中心要求,此种保险为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无特殊情况不可中途退保。

5.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7、医嘱、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8、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须另外提供乡镇一级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也可由县一级劳动就业机构提供。
10、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6. 长春市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女职工生育津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出院诊断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盖医生名章和医院公章。)2.一般情况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留复印件。)3.一般情况需提供: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完整。)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 长春企业女员工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长春企业女员工生育险怎么报销

8. 长春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企业参加生育保险可享受待遇及缴费标准
  
一、女职工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二、女职工生育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后5个月可领取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正常生产)或4个半月(剖腹产)的工资补帖。
 例如:我单位一女职工年缴费1522.40(最低缴费基数)*0.007(缴费比例)*12个月=127.88元,生产后5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上年单位缴费月平均工资*4个月(或4.5个月)约7500元的补贴。
 三、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产前检查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凭票据可享受最高400元的报销。
 四、女职工人流、引产、及取环、上环的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女职工单位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治疗费用甲、乙类药品100%报销的待遇。
 五、男职工护理补贴: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可享受本单位上年度缴费月平均工资15天的补贴。
 六、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配偶生产费用报销:条件为企业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配偶无工作,产前经医保中心审批可享受生产住院期间甲、乙类药品50%报销的待遇。
 七、缴费标准为女职工工资总额的0.7%
 注:按医保中心要求,此种保险为医疗保险的附加险,无特殊情况不可中途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