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2024-05-06 01:39

1.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一、婚后年终奖算不算共同
婚后年终奖算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二、离婚股票债券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较稳妥的分配方案应该是以百分比的形式确定双方的财产权利。
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大体包括以下几类:(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结婚多年(审判实践中一般掌握10年以上),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7)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很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2.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 离婚财产 期权属于 共同财产 么? 我国 婚姻法 明确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 夫妻共同财产 ,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而期权本质是一种权利和资格,其价值是否存在以及价值多少都是不确定的,需要在行权日或约定的日期才可以购买或分得相应利益,故其不属于“可预见的收益”。 婚前取得期权(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货等)婚后实现或 离婚 后实现,均不妨碍实现所得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夫妻持有的期权分割处理时,应着重审查三方面: 1、分割前提是一方持有的期权利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判断应综合考虑取得期权时间、行权条件等因素,而非单纯以行权时间作为判断标准。 2、分割对象应为行权后获得的财产利益,不宜直接对期权份额进行分割,不宜直接确认配偶的期权份额。 3、分割条件应在具备行权条件或实际行权后。期权是一种可在未来实现的权利,其财产价值是通过行权行为得以实现的,未具备行权条件时,财产价值并不能确定。因此在未实际行权前,不宜对此分割,但可以在判决中明确这项夫妻共同财产内容。 二、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哪些权利?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 抚养 义务所负 债务 ,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 连带责任 。 综上所述,期权属于虚拟资产,只要行权日在婚后的,即使是婚前购买的,也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行权后的所得在离婚双方之间分割。现在投资品种越来越多,一些夫妻会投资股票、基金及期货期权。 离婚财产分割 不单单是存款及房产等,处理虚拟财产更应该掌握办法。

3.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期权能被归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受益,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双方无特别约定外的,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么

4. 离婚财产期权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期权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离婚后还能对共同财产主张权利吗

婚后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主要出现在三种情形中:
一,婚内未取得产权的不动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事人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
三、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还能对共同财产主张权利吗

6. 离婚前的财产是否都属于共同财产?

是的,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刘大来律师

7. 离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民法典中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8. 离婚后哪些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离婚后以下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存经营或投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2、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一、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呀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定继承金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保险生存金吗?
保险生存金是夫妻共同财产。生存保险金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